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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志干部统计数据

时间:2023-10-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干部中,中共党员902人,共青团员453人,民主党派40人。六、离退休人员管理1991年,正常离退休年龄,干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工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1993年1月1日起,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实行养老保险统筹,离退休费实行社会化发放。同年10月1日起,国家公务员工作年满30年的,或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提前退休。

宝鸡市渭滨区志干部统计数据

一、公务员结构

1991年,全区在职干部2477人,其中男性1539人,女性938人,分别占干部总数的62%、38%。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者605人,中专学历者995人,高中学历者285人,初中学历者213人。30岁以下干部785人。干部中,中共党员902人,共青团员453人,民主党派40人。少数民族干部有19人。至2010年,在职干部6409人,其中男性3302人,女性3107人,分别占51%、49%;大专以上学历者1630人,由干部总数的24%上升到25%;中专学历者300人,由干部总数的40%下降至4%;高中学历者197人,由干部总数的11%下降至3%;初中学历者125人,由干部总数的8%下降至1%;30岁以下干部2820人,由干部总数的32%上升至44%;干部中,中共党员2802人,共青团员1597人,民主党派85人,少数民族干部34人。

二、公务员任免

1991年,区政府部门正职的任免,由区委向区政府党组提名,经区政府党组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区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由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区政府部门副职的任免,由区委提名,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区人事局负责代政府下达任免通知,下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区政府部门、乡镇股级干部的任免,由乡镇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写出请示报告,区人事局审核后,下达任免批复;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由主管局根据工作需要任免,报区人事局备案。1992年,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晋升行政职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升工作人员行政职务,全面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任职资格审查制度。至2010年,基本原则未变。

三、干部调配

1991年,人事局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干部的调配。在干部调配工作中,重点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或家庭困难;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调整用非所学专业不对口的科技干部,按照政策帮助其解决农转非户口,积极引进人才及控制人才外流,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做好干部、职工的调配工作。1994年起,在干部调配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考评、考察、择优选调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调干部。1995年,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管理中,实行考选办法,坚持实行政务公开、择优选调。为了提高干部的综合协调能力和素质,对镇街一般干部进行交流,机关部门内部不同职位之间轮岗。1996年,坚持执行国家人事部《干部调配工作规定》,干部调配按编制员额和干部人数计划进行,保证干部的合理配置,以工作需要为主,注意发挥干部专业特长,鼓励和支持干部到基层部门工作。至2010年,为区政府有关部门及镇街选调工作人员325人,调入941人,调出829人。

四、毕业生安置

1991年,大中专毕业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单位需求,由区人事局、区文教局对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师范类毕业生分别进行计划派遣。安置原则为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安置去向主要是教育、卫生、商贸、农业系统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基层事业单位。1993年,大中专学生分配改革,采取供需见面、自由选择,当年接收安置大中专毕业生25人。1997年,采取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为主渠道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大部分计划派遣,有少部分通过人才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1999年1月始,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按国家公务员录用规定,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用。至2000年,计划派遣安置大中专毕业生1176人,自主择业38人。2002年,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考,为教育系统录用214名教师。2004年8月,从大中专毕业生中为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择优录用99名教师,补充中小学教师的缺额。2010年,全区接收大中专毕业生1042人,人才市场安置920人,安排130名大学生就业见习。

五、军转干部安置 (www.xing528.com)

1991~2010年,接收军转干部96人,全部安置。其中安置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89人,政法机关7人。接收管理服务的自主择业转业军官199人,其中团级52人、营级63人、技术干部84人,享受社会保障的市级154人、区级45人。

表23—1 渭滨区1991~2007年干部结构统计表

注:表内数字不包括人大、政协、党群部门及驻渭滨中央、省市直单位;1995年以后不包括工商部门;1997年以后不包括税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1999年以后不包括检察院、法院

六、离退休人员管理

1991年,正常离退休年龄,干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工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除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外,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参加工作满10年,经病残鉴定,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或因公(工)致残,经鉴定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提前办理退休;从事特殊工种,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经本人申请,由所在企业办理退休手续。是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285人,离退休费按经费渠道发放。1993年1月1日起,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实行养老保险统筹,离退休费实行社会化发放。同年10月1日起,国家公务员工作年满30年的,或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提前退休。1993~2010年,全区有离退休人员2428人,企业有离退休职工3397人。

表23—2 渭滨区1991~2007年离退休人员退休金福利待遇调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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