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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含义与特征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②防止对方提出索赔。5)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因发包人指定分包商原因造成承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等;而违反合同的行为与违约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工程索赔的含义与特征

1.索赔的含义

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之间(在发包人和承包人、总包和分包、联营成员之间都可能有索赔,而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索赔最具典型性)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

按照索赔肇始原因分,索赔可分为索赔和反索赔。索赔指对自己已经受到的损失进行追索,即主动出击争取权益;反索赔着眼于对损失的防止,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①反驳对方不合理的索赔要求,对对方已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反驳,或提出新的索赔要求,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干扰事件的合同责任,否定或部分否定对方的索赔要求,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②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2.索赔的基本特征

根据索赔的含义,索赔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索赔是要求给予补偿(赔偿)的权利主张。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2)索赔的前提是自己没有过错,而导致索赔事件发生的责任应当由对方承担。

3)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

4)索赔是一种未经确认的单方行为。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确认(如双方协商、谈判、调解或仲裁、诉讼)后才能实现。(www.xing528.com)

5)索赔的成败,取决于是否获得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6)对于特定干扰事件的索赔,没有固定的模式,没有额定的统一标准。影响索赔的主要因素包括:①合同背景(即合同的具体规定);②发包人的管理水平;③承包人的管理水平。

3.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索赔事件的发生,不一定在合同文件中有约定;而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则必然是合同所约定的。

2)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包括行为和不行为),也可以是不可抗力事件所引起的;而追究违约责任,必须要有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违约事实的存在,发生不可抗力可以免除追究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3)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合同的当事一方引起,也可以是任何第三方行为引起,而合同违约则是由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的。

4)一定要有造成损失的结果才能提出索赔,因此索赔具有补偿性;而合同违约不一定要造成损失结果,因为违约具有惩罚性。

5)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因发包人指定分包商原因造成承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等;而违反合同的行为与违约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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