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工程造价计价与管理:索赔费用的组成

工程造价计价与管理:索赔费用的组成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索赔方应根据索赔事件的性质,分析其具体的费用构成内容。实际损失是指承包人多支出的额外成本;可得利益是指如果发包人不违反合同,承包人本应取得的,但因发包人违约而丧失了的利益。额外工作索赔费用包括额外工作实际成本及其相应利润。对额外工作索赔,发包人应以原合同中的适用价格为基础,或者以双方商定的价格或监理(或造价)工程师确定的合理价格为基础给予补偿。

工程造价计价与管理:索赔费用的组成

1.索赔事件涉及的费用

从原则上说,凡是承包人有索赔权的工程成本的增加,都可以列入索赔的费用。但是,对于不同原因引起的索赔,可索赔费用的具体内容则有所不同。索赔方应根据索赔事件的性质,分析其具体的费用构成内容。表8-1分别列出了工期延误、工程加速、工程中断和工程量增加等索赔事件可能的费用项目,可供参考。

8-1 索赔事件的费用项目构成示例表

978-7-111-51232-5-Chapter08-1.jpg

索赔费用项目的组成,随着合同条件具体规定的不同会不同。美国工程索赔问题专家J.J.Adrian总结了延误索赔、工程范围变更索赔、加速施工索赔、现场条件变更索赔这四种类型索赔的费用组成关系(见表8-2),可供参考。

8-2 四种类型索赔的费用组成关系

978-7-111-51232-5-Chapter08-2.jpg

注:不——不包含;应——一般情况下应包含;可——可含可不含,视具体情况而定。(www.xing528.com)

2.索赔中涉及的成本与价格

从本质上讲,承包人的费用索赔包括损失索赔和额外工作索赔。

损失索赔包括实际损失索赔和可得利益索赔。实际损失是指承包人多支出的额外成本;可得利益是指如果发包人不违反合同,承包人本应取得的,但因发包人违约而丧失了的利益。

额外工作索赔费用包括额外工作实际成本及其相应利润。对额外工作索赔,发包人应以原合同中的适用价格为基础,或者以双方商定的价格或监理(或造价)工程师确定的合理价格为基础给予补偿。实际上,进行合同变更、追加额外工作,相当于确立一种新的合同关系,常表现为原合同基础上的一种补充协议

计算损失索赔和额外工作索赔的主要区别是:前者的计算基础是成本,而后者的计算基础是价格。

计算损失索赔要求比较一下计划合理成本(无违约事件发生)和实际合理成本(有违约事件发生)。此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不一定完全是指承包人投标成本和实际发生成本,但都必须是合理成本。发包人应对两者之差给予补偿,这与各工作项目的价格毫不相干,原则上也不得包括额外成本的相应利润,除非承包人原合理预期利润的实现已经因此受到影响。这种情况一般当违约引起了整个工期的延长或完工前的合同解除时才会发生。

计算额外工作索赔则允许包括额外工作的相应利润,甚至在该工作可以顺利列入承包人的工作计划,不会引起总工期延长,从而事实上承包人并未遭受利润损失时也是如此。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