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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最新成果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监察包括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安全生产监察,以便有效降低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从而保护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安全生产监督最新成果

1.安全生产监察的概念

安全生产监察是指安全生产监察机构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即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进行监察,并依法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监督、查处违法行为的执法活动。

安全生产监察的主体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代表国家行使安全生产监察权,对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关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执行安全生产法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国家干预,纠正和惩罚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监察是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行政性。

2.安全生产监察的种类

从监察角度划分,安全生产监察分为一般监察、专门监察和事故监察。

(1)一般监察

一般监察是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的常规、全面的监察,其作用在于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一般监察的内容有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时休假、培训教育、事故调查等方面。一般监察的形式有定期或不定期的监察执法活动、系统检查和评定以及根据举报进行监察活动。

(2)专门监察

专门监察是对特殊安全生产进行的监察,包括对危险性或危害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作业环境、特种作业人员和建设工程项目等进行的专项安全生产监察,其特点是技术性较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生产性建设项目的监察。对生产性建设项目的监察主要是对“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进行监察,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安全生产监察。

2)对特种设备的监察。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娱乐设施及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等。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监察包括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安全生产监察,以便有效降低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从而保护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3)对严重有害作业场所的监察。严重有害作业场所主要是指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强度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作业场所,对这些场所的安全生产监察目的是消除有害因素,改善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条件,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这些场所的监察内容有:进行有害场所调查、测定危害程度和分布状况、分级、确定治理方向和重点;督促和帮助企业制定治理规划、落实治理措施;制定治理考核标准、检查验收、发证;定期检测、监测;对违反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www.xing528.com)

4)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察。劳动防护用品是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辅助性措施,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保护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察的目的在于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使其在减少职业危害方面真正发挥作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监察主要是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法规规定的范围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对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其生产质量进行监控。

5)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察。特种作业是指在作业场所、作业设备、作业内容上具有较大危险性,易发生伤亡事故或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监察主要是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的培训、是否取得资格进行监察。

6)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监察。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监察以维护弱者利益,对违反特殊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应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7)矿山安全生产监察。矿山安全生产监察是为了保障矿山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所采取的矿山安全管理法规、安全生产监察制度和矿山开采、爆破、提升运输、电气安全、通风防尘、防水、防火等各种技术措施的监察。监察的内容有采矿方法、井巷部署、技术装备、作业环境、职工安全教育、新建矿山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以及矿山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等。

(3)事故监察

事故监察是对各类特别重大事故、职工伤亡事故、急性中毒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等职业危害后果的监察。事故监察的目的在于了解和研究事故发生的情况、原因和规律,以便采取措施有效地预防伤亡事故的再次发生。

事故监察的方法主要有:伤亡事故报告、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制度、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等。事故监察的主体可以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企业有关主管部门。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指依法享有监督检查权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对有关生产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体是多元的,有国家有关行政机构的监督检查,还有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监督检查包括安全监察、安全检查、安全指导和安全服务。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如企业的工会有权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社会舆论也可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通过社会干预,纠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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