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资源管理
(一)取水许可证管理
丰南水务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丰南区内所有的非农业用水(水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及个人,除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情形外,都应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安装智能1C卡水表,交纳水资源费,对按规定应快办理取水许可手续,且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源论证报告书的建设项目,都要求按规定填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到2011年为237户符合条件的用水户发放了取水许可证。
可以不申请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情形包括:(1)农村居民为家庭生活和畜禽饮用(经常性的养殖除外)分散取水的;(2)农业灌溉工程的日取水能力不超过50立方米的;(3)用人力、畜力取水的。
(二)计划用水管理
丰南区水务局自2009年以后实施计划用水制度,把年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范围,年底下发下一年的《年度单位用水计划表》,年初由计划用水单位上报,实行工业企业生产及用水情况月报上报制度,每月汇总取用水和生产情况。
(三)节约用水管理
在恒通薄板建成省级节水型的基础上,推广企业试点建设经验,着力建设国丰钢铁、贝钢集团、瑞丰钢铁和惠达陶瓷、丰南一中重点用水户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社区。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节约用水和污水处理及回用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二、水政执法(www.xing528.com)
水政执法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依法治水管水、节约用水、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重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
1.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 2004-2011年制作展牌36块,悬挂横幅136条,组织水法宣传车260车次,发放传单35万多份,书籍3.5万多本及挂历2万多本,在城区及各乡镇集市上有线广播,通过向过往群众宣传水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珍惜水、节约水的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水法制环境。
2.设置水法律法规警示牌及墙体宣传标语,宣传水法律法规 到2011年在主要河道重点地段、村庄设置水法宣传警示牌300座,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警示作用。在丰南南区主要道路、河道显要位置制作4万平方米水法律法规墙体宣传标语,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普及节水知识。
3.利用“普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水法律法规 经历了“二五普法”(1991-1995年)、“三五普法”(1996-2000年)、“四五普法”(2001-2005年)、“五五普法”(2006-2010年)和正在进行的“六五普法”(2011-2015年),区水务局每年都参加区普办开展的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并多次获奖。2010年参加了省水利厅组织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知识竞赛,多人获奖。
(二)水事案件的查处
1994-2011年18年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制度》等法律、法规,共查处水事案件766件,其中河道取土、设障、建房346件,违章凿井取水72件,破坏1C卡表、拖欠水费322件,其他26件,结案率100%,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件,水事案件的查处,既维护了水利工程的安全,又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意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