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6日,丰南市委、市政府[1994]7号文件规定,丰南市建设委员会、土地管理局、爱卫会单独办公,恢复土地管理局后,内设办公室、地政科、用地科、监察科、财务科。1996年,市土地管理局行政编制20人,设5个行政职能科室:办公室、用地科、地政科、监察科、财务科。是年,丰南市乡镇土地所实行双重管理,人员编制在乡镇,工资由土地管理局负责。1997年9月1日,丰南市编委在《关于土地管理局“地价评估中心”列事业编制的批复》(丰编批字[1997]8号),地价评估中心为土地管理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5人。
2002年4月9日,土地管理局更名为国土资源局,海洋局设在国土资源局,对外保留名称,机构规模不变。4月15日,丰南市编委在《关于印发〈丰南市国土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丰机编字[2002]44号)中核定:市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16人,设5个行政职能科室:办公室、用地管理科、地政科、执法监察科、海域和矿产科。实有人员5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8人。辖4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分别是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评估中心、绘制队、沿海滩涂管理所。设海洋局(副科,全额事业)。在各乡镇管理区设22个土地管理所,有工作人员25名,编制在乡镇,工资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实行双重管理。(www.xing528.com)
2005年11月2日,撤销原丰南区国土资源局,改设为唐山市国土资源局丰南区分局(挂海洋分局牌子)。分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核定99人(其中局机关46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53人),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同年,建立了9个国土资源中心所,为垂直管理单位,人员编制和工资均由国土局丰南分局负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