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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矛盾纠纷调解28起,预防社会事件发生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596件,调处成功1588件,调解率和调处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99.5%,其中成功调解重点疑难矛盾纠纷28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4起,排查解决信访案件18起,排查消除治安和生产事故隐患92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2处,确保奥运会期间全区无进京、赴省、去市集体访,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帮教小组每月和重点节假日期间都与帮教对象见面,了解和掌握思想变化情况,进行法制和政策教育。

重点矛盾纠纷调解28起,预防社会事件发生

一、法制教育

1994-1996年,针对辖区经济纠纷案件多发的形势和清理“三角债”工作的需要,重点开展“三法”(《民法》《民诉法》《经济合同法》)教育。1999、2000年,根据取缔邪教组织斗争的需要,广泛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举办各种类型的宣讲班141场次,听课人数达13万余人次,组织1650名普法骨干入户宣讲近3万户次,开展集日宣传7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4万余份。2001年以后,分层次开展有关法律知识学习。乡科级干部和村居干部,重点学习《行政科级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农村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村居民学习修改后的《宪法》和丰南区修订完善后的《村居自治章程》。举办乡科级干部辅导班11场次、村级干部辅导班17场次、普法骨干辅导班87场次,听课人数达2.1万人次,开展集日宣传11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30余万份。2008-2011年,围绕奥运、国庆60周年保卫和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重点学习宣传“四法一例”(《刑法》《刑诉法》《土地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举办法制报告会89场次,参会人数达5万余人次,设法制咨询宣传点25处,出动宣传车280辆次,协调有关单位开展集日宣传和重点村居宣传34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70余万份。

二、隐患排查

1994-1999年,隐患排查活动主要围绕社会治安隐患、生产事故隐患和土地延包、移民安置、经济承包、企业改制等工作展开。2002-2006年,重点开展了“六项排查”(邪教组织非法活动隐患,城中村改造、经济承包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隐患,涉法涉诉信访隐患,军退转人员涉访隐患,民间矛盾纠纷隐患,治安和生产事故隐患)活动。排查活动通常在年终、重点节假日和重点时期开展。2007、2008年,围绕奥运会安保开展了全方位、不间断的隐患排查活动。从25个区直单位抽调干部1000人,组成排查小组,派驻到全区502个村居和137个重点企业深查细找。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596件,调处成功1588件,调解率和调处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99.5%,其中成功调解重点疑难矛盾纠纷28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4起,排查解决信访案件18起,排查消除治安和生产事故隐患92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2处,确保奥运会期间全区无进京、赴省、去市集体访,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

围绕2009年国庆60周年庆典和首届曹妃甸论坛安保、城中村改造拆迁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先后8次从区直单位抽调干部2200人次,会同乡镇、村居干部和民情信息员展开专项排查活动。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812件,调处成功1790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98.8%,其中成功调解重点疑难矛盾纠纷96起,防止矛盾激化47起,排查解决信访案件259起,排查消除治安和生产事故隐患291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5处,排查化解群体性事件苗头13起,确保了全区没有发生一起危及稳定的事件。

三、释解回归人员改造(www.xing528.com)

1992-1996年,丰南市综治委以乡镇为单位对辖区释解回归人员进行全面的摸底,共摸查出407人。对摸查出的人员逐人提取照片、字迹、指纹和有关材料,建立档案,并逐人建立由派出所民警、司法干警和村居干部、治安骨干组成的帮教小组。帮教小组每月和重点节假日期间都与帮教对象见面,了解和掌握思想变化情况,进行法制和政策教育。并对释解回归人员进行一次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及时做好列管和撤管工作。

1998年,进一步严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机制。1.监狱、劳教部门每半年向区(市)综治办通报一次丰南籍被押、劳教人员的改造情况;丰南籍被押、劳教人员期满前三个月,监狱、劳教部门将具体人员名单报市综治办。市综治办负责协调有关乡镇和单位做好接收准备工作。2.监狱服刑、劳教人员期满回归,由被押、劳教人员原所在地派出所、司法所干警接回,按政策规定办理好“入户”手续,建立监控帮教档案,落实帮教组织,纳入列管范围,并进行“入户”后的第一次法制政策教育。3.为释解回归人员合理妥善解决就业等实际问题。被押、劳教前属于城镇人口,且又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给予安置;服刑、劳教前无工作的,为其联系单位,安排适当工作;愿自谋生路搞个体经营的,给与鼓励和支持,帮其办理从业手续。原属农村人口的,为其解决好土地承包问题。截止2011年,释解回归人员的帮教率和帮教转好率分别达到了99%和98%,有的还入了党入了团,当了村居干部和致富能手。

四、制度保证

1991年,丰南综治委在辖区开始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把综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细化、量化、具体化,逐级分解到村居、厂企、学校等基层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了半年检查督导、年终考核奖惩制度。根据年终考评结果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考评不及格的或发生重特大案件、责任事故给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被否决单位取消当年的评先资格,被否决单位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不能参加当年的评先和晋升职级、奖金分配。1995年,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把综治工作的日常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报实销。并建立了诫勉谈话制度,对每年考评排序后三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约谈,提出批评,限期改进工作。2002年以后把综治防控工程建设、联防巡逻队伍建设、基层创安、法制宣传、表彰奖励、大要案准备金、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为政法干警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经费全部列入了综治经费的范围,纳入了财政预算。1994-2011年,丰南区(市)共对19个单位实施了综治一票否决。区财政累计拨付综治专项经费8600万元,大要案准备金465万元,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13人,计3.5万元;奖励侦破大案有功人员24人,计8.6万元;缴纳政法干警意外伤害保险金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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