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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区市民中心建设、民间组织管理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1年全区15个乡镇建有12所敬老院,12所敬老院全部被省民政厅评为星级院;1998年全市普遍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区建设工作自2000年起步,胥各庄街道办事处7个社区、丰南镇4个社区开展社区市民中心建设。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取缔一批非法组织,维护社会稳定;圆满完成省、区行政区划界勘定任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区市民中心建设、民间组织管理

1994年以来,丰南的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初步建立起与本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标准有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五保”政策得到很好落实,农村实现老有所养。2011年全区15个乡镇建有12所敬老院,12所敬老院全部被省民政厅评为星级院;1998年全市普遍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区建设工作自2000年起步,胥各庄街道办事处7个社区、丰南镇4个社区开展社区市民中心建设。2010年投入35.5万元,完成河头、雪莲湾社区基础设施和市民中心“六站六室一校一场”服务体系建设;2002年全区486个村委会有98%达到村民自治示范标准,到2011年通过完善自治组织,有效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1994年至2011年全区组织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深入开展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安置政策突破过去单纯由指令性安置为主模式,探索有偿安置和向非国有企业安置新途径。

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取缔一批非法组织,维护社会稳定;圆满完成省、区行政区划界勘定任务。(www.xing528.com)

1994-2011年丰南区(市)民政工作连获殊荣:1994年丰南市被民政部命名为民政先进市;1995年丰南市被省、唐山市命名为双拥模范市,同年被省政府命名为殡葬改革红旗市;1997年丰南市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被省政府命名为“村民自治示范市”;1999年丰南市“双拥”工作被授予全国“爱心献功臣”先进市;2001年丰南市被河北省民政厅授予敬老院建设甲级市;2006年丰南区被省政府授予“河北省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丰南区被省民政厅命名为“河北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2009年胥各庄街道、新华社区分别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2009丰南区被省政府评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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