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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戊类仓库消防安全要求及检查频率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丁、戊类仓库的灭火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丁、戊类堆场的灭火器,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①丁、戊类仓库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②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丁、戊类仓库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市政直接供水可替代高位消防水箱。丁、戊类仓库高位消防水箱箱体和管路设置要求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丁戊类仓库消防安全要求及检查频率

(一)类别判定

1.丁类

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水泥刨花板等。

2.戊类

钢材、铝材、玻璃及其制品,搪瓷制品、陶瓷制品,不燃气体,玻璃棉岩棉、陶瓷棉、硅酸铝纤维、矿棉,石膏及其无纸制品,水泥、石、膨胀珍珠岩等。

(1)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2)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二)建筑防火

1.防火间距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规》表3.5.2的规定。

(1)单、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

(2)两座仓库的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小,但丙类仓库,不应小于6m;丁、戊类仓库,不应小于4m。

丁、戊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仓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详见《建规》第3.5.3条):

1)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2)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或洞口、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至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m。

2.平面布置

(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耐火等级、层数、防火分区面积

丁、戊类仓库的层数和面积见表1-1-37。

表1-1-37 丁、戊类仓库的层数和面积

4.安全疏散

(1)疏散楼梯

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2)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条件同丙类。

(三)消防设施

1.灭火器

(1)灭火器设置条件。

丁、戊类仓库、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应设置灭火器。

(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丁、戊类仓库和堆场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一般属于轻危险级,如:

1)钢材库房、堆场。

2)水泥库房、堆场。

3)搪瓷、陶瓷制品库房、堆场。

4)难燃或非燃烧的建筑装饰材料库房、堆场。

5)丁戊类液体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

(3)丁、戊类仓库灭火器的配置和检查。

1)丁、戊类仓库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和最低配置基准,详见表1-1-26轻危险级火灾场所相关内容。

2)丁、戊类仓库的灭火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丁、戊类堆场的灭火器,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

(1)室外消火栓。

1)丁、戊类仓库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2)丁、戊类仓库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1-1-38的要求。

表1-1-38 丁、戊类仓库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

(2)室内消火栓。

1)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条件。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丁戊类仓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2)下列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①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仓库。

②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戊类仓库。

③金库。

④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其他建筑(丁、戊类仓库)。

(3)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1)丁、戊类仓库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1-1-39的要求。

表1-1-39 丁、戊类仓库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2)丁、戊类高层仓库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可减少10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量可减少2支。

(4)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和消防水枪充实水柱。

库房(含丁、戊类库房)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库房(含丁、戊类库房)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 装置。

(5)室内消火栓布置。

1)丁、戊类库房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室内消火栓宜按直线距离计算其布置间距,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于30.0m。

2)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0m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多层仓库(含丁、戊类库房),可采用1支消防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于50.0m。

(6)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

丁、戊类仓库(厂房),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2.0h。

(7)消防供水设施。

1)高位消防水箱设置条件。

①丁、戊类仓库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②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丁、戊类仓库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市政直接供水可替代高位消防水箱。

2)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

丁、戊类仓库为工业建筑,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表1-1-40的要求。

表1-1-40 丁、戊类仓库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

3)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

丁、戊类仓库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和最低有效水位的确定方法,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www.xing528.com)

4)高位消防水箱箱体和管路设置要求。

丁、戊类仓库高位消防水箱箱体和管路设置要求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5)稳压泵设置条件。

①丁、戊类仓库高位消防水箱设置高度不能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水压要求时,应增设稳压泵。

②丁、戊类仓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

③安全可靠给水要求。

当室内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仅采用稳压泵稳压,且为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的建筑时,即体积大于20 000m3三级耐火等级丁、戊类仓库,或体积大于5000m3四级耐火等级丁、戊类仓库,消防水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备用泵宜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

6)稳压泵及气压水罐设计参数及设置要求。

丁、戊类仓库稳压泵及气压水罐设计参数及设置要求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7)消防水泵。

丁、戊类仓库消防水泵设计流量及扬程或设计压力、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消火栓泵)各种控制方式,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8)消防水泵接合器

①高层工业建筑(丁、戊类仓库)和超过四层的多层工业建筑(丁、戊类仓库)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②丁、戊类仓库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给水流量和设置数量,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8)消防水源。

1)市政给水消防水源的设置要求。

丁、戊类仓库市政给水消防水源的设置要求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2)消防水池的设置条件。

①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体积大于20 000 m3三级耐火等级丁、戊类仓库,或体积大于5000 m3四级耐火等级丁、戊类仓库)或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丁、戊类仓库时。

②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丁、戊类仓库时。

③消防水池的其他设置条件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3)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丁、戊类仓库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数量和补水等要求,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4)天然消防水源。

丁、戊类仓库天然消防水源设置要求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 内容。

(9)消防给水及室内消火栓系统检测。

丁、戊类仓库消防给水及室内消火栓系统检测要求与甲、乙类厂房相同,详见本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3.自动灭火系统

(1)丁、戊类仓库自动灭火系统设置条件。

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丁、戊类仓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为仓库危险级I级。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丁、戊类仓库一般不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仓库(即建筑体积大于50 000m3的三级耐火等级丁、戊类仓库)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5.防烟排烟系统

(1)防烟设施设置条件。

1)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丁、戊类仓库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设置。

2)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丁、戊类仓库,所设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设置。

(2)防烟设施的防烟方式。

1)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丁、戊类仓库,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2)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丁、戊类仓库,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自然通风防烟设置要求。

自然通风防烟设置要求,详见本篇第1章第1节丙类厂房相关内容。

(4)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置和巡查检测要求。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置和巡查检测要求,详见本篇第2章第2节相关内容。

(5)排烟设施设置条件。

1)高度大于32m的高层丁、戊类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丁、戊类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

2)丁、戊类仓库中,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应设置排烟设施。

(6)排烟设施的排烟方式。

丁、戊类仓库排烟系统优先采用自然排烟系统。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按规定应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应采用机械排烟系统。

(7)自然排烟设置要求。

自然排烟设置要求,详见本章第1节丙类厂房相关内容。

(8)机械排烟设置和巡查检测要求。

机械排烟设置和巡查检测要求,详见本篇第2章第2节相关内容。

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丁、戊类仓库疏散照明。

丁、戊类仓库不需设置疏散照明。

(2)丁、戊类仓库备用照明。

丁、戊类备用照明的设置范围、灯具设置位置和工作面最低照度要求,详见本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3)丁、戊类仓库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条件。

高层丁、戊类仓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位置和设置间距,详见本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4)丁、戊类仓库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要求。

丁、戊类仓库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0.5h。

7.消防供配电

(1)消防供电负荷等级要求。

1)下列丁、戊类仓库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丁、戊类仓库,即建筑体积大于50 000m3的三级耐火等级丁、戊类仓库。

2)其他丁、戊类仓库的消防用电,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2)消防用电设备供配电技术要求。

丁、戊类仓库消防用电设备供配电技术要求,详见本章第1节甲、乙类厂房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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