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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海上丝绸之路史:月港开禁与走私贸易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29]中国东南沿海良港众多,浙江的双屿港、福建的浯屿、广东的南澳,其港口的贸易条件不差于月港,选择开放月港其实是官府势力与民间海上力量较量后的妥协。浙江双屿港被毁,南澳、梅岭等走私贸易据点不复存在,月港遂变为海上走私贸易的重要据点。嘉靖四十五年,析龙溪一至九都、二十八都之第五图,并漳浦二十三都第九图在月港设县,并由朝廷赐名海澄县,取海疆澄清之意。

明代海上丝绸之路史:月港开禁与走私贸易

正德年间,葡人东来,企图同中国进行贸易。正德末年,因屯门海战爆发,明廷尽逐广东葡人,通商受阻的葡人遂沿东南沿海北上寻求贸易,葡人在闽人、浙人的导引下,在福建、浙江、广东沿海进行走私贸易,史载:“(嘉靖)二十六年,有佛朗机船载货泊于浯屿,漳、泉贾人往贸易焉。”[123]葡人相继在双屿港、浯屿、南澳等岛屿建立贸易据点,这些岛屿方便与中国内地民众交易,并便于把交易的货物迅速转运往其他地方,实际上成了国际贸易的中转站,不但冲击传统的朝贡贸易体制,而且刺激中国沿海民众下海贸易。

随着澳门开埠,以及广州开始实行每年一次的交易会,广东海外贸易相对繁荣,且获利颇多。同样位于东南沿海的福建、浙江则因防倭需要厉行海禁,关闭对外贸易。福建背山面海,山多田少,沿海居民多倚重商贸为生,关闭对外贸易严重影响人民生计。开海的呼声得不到回应,沿海居民便下海私通番夷,从事走私贸易,明廷不仅无法征税,而且还威胁着海防安全。

对于两省政策的不同,时人也颇有看法,“今广东市舶,公家尚收其羡以助饷,若闽中海禁日严,而滨海势豪,全以通番致素封。频年闽南士大夫,亦有两种议论,福、兴二府主绝,漳、泉二府主通,各不相下,则何如官之为市,情法可并行也。况官名市舶,明示以华夷舟楫,俱得住泊,何得宽于广而严于闽乎。况迩年倭侵高丽,亦何曾问闽、广海道也。”[124]

此外,福建地方因连年剿灭倭寇,加强海防,地方政府财政紧张,开海贸易可为地方政府带来税收收入,因此,地方官员也呼吁开海。邓钟《论海市》言:

市舶海禁之开,惟可行于闽、广,何也?广东去西南诸番不远,其货物皆足资中国之用,非若日本惟一刀一扇耳。且南方风气柔弱,非倭奴剽悍之比,故香山之抽税,凡以收诸夷之利也。福建阻山负海,旁旅病于跋涉,民多贩海为生,禁之太严,奸民势穷必至为盗。自纳饷过洋之例开,豪猾之徒咸趋利而畏法,故海澄之开禁,凡以除中国之害也。若行之于他省,则如王直构祸,遂使倭乱侵寻,可为殷鉴矣。然海禁开于福建为无弊者,在中国往诸夷,而诸夷不得入中国也。倘严其违禁之物,重其勾引之罪,则夷夏有无可以相通,恣其所往,亦何害哉![125]

同时,还有官员认为,若厉行海禁,沿海居民生计无着,容易导致民变,“情困计穷,势必啸聚。况压冬者不得回,日切故乡之想,佣贩者不得去,徒兴望洋之悲。万一乘风揭竿,扬帆海外,无从追捕。死党一成,勾连入寇,孔子所谓‘谋动干戈,不在颛臾’也。”[126]

西方葡萄牙等国势力的扩张、海禁政策与海防需要、沿海兴盛的走私贸易、地方政府紧张的财政状况,多种因素交织作用,多方势力相互博弈、妥协,遂使明廷于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在福建漳州月港设立海澄县,并于隆庆元年(1567年)同意巡抚涂泽民之请,解除“贩夷之律”,漳泉之民“准贩东、西二洋”,部分开放海禁。

对于准贩东西二洋,张燮《东西洋考》记载:“四十四年,奏设海澄县治。其明年隆庆改元,福建巡抚涂泽民,请开海禁,准贩东西二洋。”[127]但是明廷又特别规定不许与日本进行贸易,“盖东洋若吕宋、苏禄诸国,西洋若交趾、占城、暹罗诸国,皆我羁縻外臣,无侵叛;而特严倭奴者,比于通番接济之例。”[128](www.xing528.com)

此外,还应注意福建月港贸易制度和澳门贸易体制又有所不同,福建准许商人出海贸易,但不允许外国商人前来福建沿海进行贸易;而澳门地区允许外国商人前来贸易,发展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中转站。同时,福建准贩东西二洋,而明代广州港贸易则是不对东洋开放,澳门开埠后,进入澳门或广州贸易的主要是西洋诸国。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一艘吕宋船来广东求贡市,广东地方官员“咸谓其越境违例,议逐之”。[129]

中国东南沿海良港众多,浙江的双屿港、福建的浯屿、广东的南澳,其港口贸易条件不差于月港,选择开放月港其实是官府势力与民间海上力量较量后的妥协。嘉靖年间,闽浙商人多勾引葡萄牙人前来沿海贸易,《明世宗实录》记载:“前贼乃满剌伽国番人,每岁私招沿海无赖之徒,往来海中,贩鬻番货,未尝有僭号流劫之事。二十七年,复至漳州、月港、浯屿等处。各地方官,当其入港,既不能羁留人货,疏闻庙堂,反受其私赂,纵容停泊,使内地奸徒交通无忌。”[130]《筹海图编》记载:“既而皆避抽税,省陆运,福人导之,改泊海沧、月港。浙人又导之,改泊双屿。每岁夏季而来,望春而去。”[131]月港、浯屿等地走私贸易繁盛。

嘉靖二十七(1548年),因发生海盗商人侵入明陵事件,且浙江双屿港地近南京,明廷下令捣毁浙江的贸易据点,于是走私贸易又避居福建浯屿、南澳、梅岭。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朱纨指挥副使柯乔、都司卢镗进攻梅岭,使中外走私商人受到严重打击,随后俞大献又提出用松木打桩法封闭此港口。浙江双屿港被毁,南澳、梅岭等走私贸易据点不复存在,月港遂变为海上走私贸易的重要据点。

很多史料都记载了月港的走私贸易,如:“浙人通番皆自宁波定海出洋;闽人通番皆自漳州月港出洋。”[132]“(月港)乃海陆之要冲,实东南之门户。当其盛,则云帆烟楫,辐辏于江皋。市肆街廛,星罗于海岸。商贾来吴会之遥,货物萃华夷之美。珠玑象犀,家阗而户溢,鱼盐粟米,泉湧而川流。”[133]月港地区走私贸易兴盛,地方政府只好逐步加强对月港的管理。嘉靖三十年(1551年),在月港设靖海馆。四十二年(1563年),都御史谭纶请设海防同知驻扎月港,并将靖海馆改为海防馆。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析龙溪一至九都、二十八都之第五图,并漳浦二十三都第九图在月港设县,并由朝廷赐名海澄县,取海疆澄清之意。正因为月港成为走私贸易的据点,才使月港最终成为海澄县的县治,成为管理从月港下海通番的中心。隆庆元年,正式开放月港,允许商民出海贸易。

但是,透过月港贸易体系,我们也应看到明廷对外贸易政策带有的保守性和局限性的一面。月港,在漳州城东南五十里,地处九龙江出海口,它的港道从海澄港口起,沿南港顺流而东,经海门岛,才到九龙江口的圭屿,再经今天的厦门岛方可出海。月港属于内河港,港道不深,如载:“此间水浅,商人发舶,必用数小舟弋之,舶乃得行。”[134]就作为海洋贸易港口而言,在东南沿海,月港的自然条件与实际通商的状态并不是最优越的。东南沿海的福建的中左所(今厦门)、浙江的双屿港、广东的澳门,其自然条件与原有的贸易基础都不比月港弱,这些都没有成为明政府“准贩东西二洋”的港口,而恰恰是自然条件相对较弱的海澄月港担当此任。

究其原因,月港道水浅,大型舶船不能靠岸,是为了便于明朝官吏的管理。月港附近港道曲折,港外又与海门、中左所、浯屿、南澳、铜山、澎湖等岛相连,利于官吏设卡盘验。在海禁时期,月港作为官定的边海居民下海谋生的出海口,并不像南澳、诏安梅岭一带,适合私人海商出海活动。把月港设为对外贸易的港口,显然带有方便管理,限制大型船舶下海通番的考虑因素。明政府选择自然条件并不优越的月港作为私人贸易港,是为将“开放”控制在能够由统治者掌控的范围内。月港本身的地理局限,加上其经济发展并不足以支撑起对外贸易,及至清代遂被中左所(厦门港)所取代。

从洪武年间的海禁到隆庆元年的准贩东西二洋,传统朝贡贸易体制的打破,民间走私贸易变为合法贸易,月港也由走私贸易港口转变为合法对外贸易港口。虽然开放月港贸易,是适应沿海形势而对海禁政策进行的调整与妥协,但月港开放后准许私人申请船引,缴纳税饷,海禁之中有通商,有限制地允许商民出海贸易,部分满足商民出海贸易需求,比一味海禁更有利于维护沿海秩序和海防安全,既维护祖制又做适当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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