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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权保护与责任:企业单位的侵害及责任

时间:2023-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维护身体和心理机能健康为内容的人格权。根据权利主体的自身属性,健康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健康权保护的是公民身体功能的正常发挥。由于工作环境达不到为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标准,而使长期在这种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受到危害,也构成对健康权的侵害。这种情况下,侵犯他人健康权并且应当承担责任的,肯定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一个企业、单位。

健康权保护与责任:企业单位的侵害及责任

1.健康权的概念。《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所谓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维护身体和心理机能健康为内容的人格权。身心健康是高质量生活的基础。因此,健康权是自然人重要的人格权。

2.健康权的特征。

(1)健康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根据权利主体的自身属性,健康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健康权以人体的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的正常发挥为具体内容,以维持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为根本利益。健康权保护的是公民身体功能的正常发挥。

3.健康权的内容。

(1)身体机能健康的维护权。身体机能健康是权利主体享有正常生活、从事正常社会活动的基础。因此,权利主体有权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当身体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犯或者威胁时,权利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www.xing528.com)

(2)心理机能健康的维护权。心理机能健康同样是权利主体享有正常生活,从事正常社会活动的基础。因此,权利主体有权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心理健康

4.侵害健康权的行为表现。

(1)侵犯健康权的违法行为,主要是造成健康损害的行为,既包括积极地对他人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和侵害的行为,如殴打,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行为,如放任污染危害发生的行为。

(2)实践中,还有一类重要的违法行为即工伤事故。由于工作环境达不到为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标准,而使长期在这种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受到危害,也构成对健康权的侵害。这种情况下,侵犯他人健康权并且应当承担责任的,肯定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一个企业、单位。厂方应该对工人的健康负责,如果是由于厂方没有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造成工人在工作中健康受损,如长期吸入有毒气体,那么工人也可以依据健康权向厂方提出索赔。

5.生命权、健康权与身体权之间的关系。生命权保护的是生命利益,健康权保护的是健康利益,身体权保护的则是身体利益。由此导致在权利内容方面存在差异。在一般情况下,生命权受到侵犯时,将会给权利人造成最严重的后果;健康权受到侵犯时,造成的后果要轻于生命权的后果,但要重于侵犯身体权造成的后果;侵犯身体权给权利人造成的后果相对最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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