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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实务中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时间:2023-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准确认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正确适用强制措施的前提。只有妨害民事诉讼的意图或准备行为均不能认定为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原告在起诉前和申请再审时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行为人的故意,是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在诉讼过程中,只有人民法院才能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都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民事法律实务中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一)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构成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指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故意干扰、破坏诉讼秩序,阻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准确认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正确适用强制措施的前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个:

1.必须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实际发生。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如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哄闹、冲击法庭等;不作为是指行为人不履行法律规定应当实施的行为,如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行为,有义务协助执行的单位拒绝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等。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必须有造成妨害民事诉讼活动的后果。只有妨害民事诉讼的意图或准备行为均不能认定为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2.必须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的行为。民事诉讼过程包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执行程序。原告在起诉前和申请再审时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3.必须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人的故意,是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过失行为即使造成了妨害民事诉讼活动的后果,如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因过失烧毁了该案的重要证据,也不认为是妨害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

(二)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种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可分为以下几种:(www.xing528.com)

1.依法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行为。

2.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这是在开庭审理中出现的妨害行为。主要表现为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3.妨害诉讼证据的收集、调查及阻碍、干扰诉讼进行的妨害行为。这是发生在庭审以外的以作为的方式妨害诉讼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六种:①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②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③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④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⑤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4.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诉讼欺诈行为。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民事执行欺诈行为。如为了争取有利管辖,恶意提出管辖权异议;在庭审中,滥用反诉权、回避申请权、异议权等,故意拖延诉讼;通过假离婚、假调解等虚假诉讼方式,转移财产或虚设债务;滥用申请再审权,不经上诉直接申请再审或抗诉,干扰执行程序等。这些恶意诉讼行为不仅增加了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诉累,而且造成了司法资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严重影响了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5.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不履行调查、执行义务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主要有以下四种:①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②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或者划拨、变价财产的;③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④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行为。

6.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行为。在诉讼过程中,只有人民法院才能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都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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