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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再审程序简介

时间:2023-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再审和再审程序的概念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一次进行审理并重新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再审程序,是指为了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而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与作出裁判的诉讼程序。再审程序的启动原因是为了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和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再审程序简介

(一)再审和再审程序的概念

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一次进行审理并重新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再审程序,是指为了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而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与作出裁判的诉讼程序。民事案件的审理,无论程序多么完善,制度多么严密,裁判错误还是难以避免的。因此,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在两审或者三审终审制度之外设立了专门用于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再审程序。在我国,再审程序的启动则分为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人民检察院抗诉三种方式。再审程序的设立,在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权威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再审程序的特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为一种纠正裁判错误的非常救济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相比,再审程序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1.它是审级制度结构之外的救济程序。再审程序是一种事后救济程序,即法院裁判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的补救程序,它不属于审级制度内的结构,不构成独立的审级。(www.xing528.com)

2.法院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存在严重错误,程序才能启动。再审程序是作为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特殊通道”存在于各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之中的。当法院裁判确实存在严重错误,对司法公正构成重大威胁时,再审程序就可以启动,以纠正该裁判错误。再审程序的启动原因是为了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和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3.启动程序的主体不限于当事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除包括当事人外,还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中,当事人基于诉权启动再审程序,人民法院基于审判监督权启动再审程序,人民检察院基于检察监督权启动再审程序,这与启动一审、二审程序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有明显的差异。

4.再审案件没有专门的独立的审判程序。再审案件的审判没有专门的、独立的审判程序,而是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适用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如果案件只经过第一审裁判就已生效,应当适用第一审程序进行再审;如果案件经过第二审裁判才生效,或者是由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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