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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对边疆的统治及政策:《中国边疆经略史》触目惊心!

时间:2023-10-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曹魏最后形成的整个北部边疆,大致与汉代相近。总之,曹操最初对东北边疆的统治,基本上沿袭东汉旧制,设幽州刺史、郡守、县令等各级地方官吏,并置护乌丸校尉,治广宁,以阎柔为校尉。魏黄初元年,曹魏政权正式建立后,仍沿袭曹操时对东北边疆的政策,不过使之更加完善。首先,为了加强对东北边疆乌丸、鲜卑等族的统治,曹魏除保留治幽州蓟县的护乌丸校尉一职外,还新置护鲜卑校尉,治昌平。

曹魏对边疆的统治及政策:《中国边疆经略史》触目惊心!

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统一的东汉政权分崩离析;建安十三年(208年)赤壁之战后,三国鼎立局面逐渐形成。在北方的曹操,自建安十八年(213年)后,逐渐统一了长江、淮河以北地区;而扫除东北、北部和西北边疆的割据势力,那是在曹丕正式建立魏国之后才完成的。曹魏最后形成的整个北部边疆,大致与汉代相近。它采取什么政策来统治整个北部边疆呢?下面我们分东北、北部和西北三部分加以叙述。

(一)东北边疆

早在东汉建安九年至十一年(204—206年),曹操击败袁绍袁谭、并州的高幹等,取北边的青(治今山东临淄)、冀(治今河北高邑)、幽(治今北京)、并(治今太原)四州。袁绍另两个儿子袁尚、袁熙逃奔东北,投“三郡乌丸”。乌丸(一作“乌桓”),原系东胡的一支,东汉末已深入到北边诸郡,其中尤以辽东(治今辽宁辽阳)、辽西(治今辽宁义县西)、右北平(治今河北遵化东)三郡乌丸势力最强。以后,三郡乌丸逐渐统一,由原辽西乌丸大人丘力居从子蹋顿总摄。时据有河北的袁绍为了借助乌丸的势力,与蹋顿和亲,“宠其名王而收其精骑”[1]。故袁尚兄弟被曹操击败后,逃入三郡乌丸,依附蹋顿。

建安十二年(207年),曹操为消灭袁氏的残余势力和暴寇北边的乌丸,亲率大军出其不意地攻入辽西,斩蹋顿于柳城(今辽宁朝阳);袁尚兄弟及一些乌丸部众逃入辽东,袁尚兄弟及乌丸首领为割据辽东的公孙康所杀,传首曹操。在击平三郡乌丸后,曹操更将幽、并二州的乌丸万余落,悉徙于内地,“帅从其侯王、大人种众与征伐。由是三郡乌丸为天下名骑”[2]。此后,乌丸就散处于沿边诸郡及幽、并二州之地。

东汉末,由于乌丸不断内迁,原在乌丸以北的另一支东胡——鲜卑,也相应南徙,散处于幽、并二州并边诸郡边塞内外,主要可分为三个大的部落集团:一是以原鲜卑檀石槐后裔步度根为首的集团,居地在并州五原、云中、雁门及幽州的代郡一带;二是称为“小种鲜卑”的轲比能集团,居地在代郡以东的上谷、渔阳边塞内外;三是原檀石槐的东部大人素利、弥加、厥机等部,在辽西、右北平、渔阳塞外[3]。建安十年曹操取幽州后,上述三大鲜卑部落集团先后通过乌丸校尉阎柔向曹操贡马,曹操沿东汉旧例表宠其首领为王,采取怀柔、安抚的政策。

总之,曹操最初对东北边疆的统治,基本上沿袭东汉旧制,设幽州刺史、郡守、县令等各级地方官吏,并置护乌丸校尉,治广宁(今河北张家口),以阎柔为校尉。时东汉幽州所领的11郡(包括辽东属国),除辽东、玄菟(治今辽宁沈阳东)、乐浪(治今朝鲜平壤)三郡外,余皆为曹操直接统治。

魏黄初元年(220年),曹魏政权正式建立后,仍沿袭曹操时对东北边疆的政策,不过使之更加完善。

首先,为了加强对东北边疆乌丸、鲜卑等族的统治,曹魏除保留治幽州蓟县的护乌丸校尉一职外,还新置护鲜卑校尉,治昌平(今北京昌平南)。最初任此两职的田豫和牵招,均系熟谙边情、干练勇毅的治边良吏。田豫在护乌丸校尉任内,幽州北边的鲜卑轲比能与东部弥加、素利等共盟誓,不得以马与内地贸易,豫先离间诸部,分而治之;“为校尉九年,其御夷狄,恒摧抑兼并,乖散强猾”[4]。牵招持节护鲜卑,以恩信招集流散入鲜卑的边民,“又怀来鲜卑素利、弥加等十余万落,皆令款塞”[5]。接着,鲜卑步度根、轲比能等亦遣使曹魏献马,魏文帝均封以为王[6]。黄初二年(221年),轲比能还放归在鲜卑的五百余家汉民,还居代郡;次年率部落大人、百姓等三千余骑,“驱牛马七万余口交市,遣魏人千余家居上谷”[7]

此后,轲比能部强盛,兼并步度根及东部素利、弥加等部,“控弦十余万骑”,“尽收匈奴故地,自云中、五原以东抵辽水,皆为鲜卑庭”[8];并不时寇扰曹魏北边的幽、并等州。直至曹魏青龙三年(235年),幽州刺史王雄遣刺客杀轲比能之后,轲比能的部落联盟才瓦解。从此,鲜卑“种落离散,互相侵伐,强者远遁,弱者请服。由是边陲差安,汉(漠)南少事”[9]

其次,在曹魏正式立国后,东汉时东北的辽东、玄菟、乐浪三郡仍为公孙氏所割据。公孙氏名义上接受曹魏的封号,但实际上保持着割据自立的状态。公孙度早在东汉初平元年(190年)割据辽东时,自立为辽东侯、平州牧,分辽东郡为辽东、辽西、中辽三郡,越海收东莱(今山东黄县东)诸县,置营州刺史[10],后又渐领玄菟、乐浪二郡。至公孙康(度子)时,又于乐浪郡南置带方郡(治今朝鲜沙里院)[11]。曹魏太和二年(228年),公孙康子渊胁夺其叔公孙恭位,魏明帝遂拜渊为“扬烈将军、辽东太守”;渊南通孙吴,吴立渊为“燕王”。青龙元年(233年),公孙渊斩送孙吴使者首,明帝进其为“大司马,封乐浪公”[12]。公孙氏之割据辽东,对曹魏始终是一大威胁,侍中刘晔曾上言:“以为公孙氏汉时所用,遂世官相承,水则由海,陆则阻山,故胡夷绝远难制,而世权日久。今若不诛,后必生患。”[13]因此,至景初元年(237年),明帝遣幽州刺史丘俭征公孙渊入朝,渊遂反,“自立为燕王,置百官有司。遣使者持节,假鲜卑单于玺,封拜边民。诱呼鲜卑,侵授北方”[14]。次年春,明帝遣太尉司马懿率军4万出征辽东。八月,司马懿攻入襄平(今辽宁辽阳),杀公孙渊父子[15]。魏军“又潜军浮海,收乐浪、带方之郡”[16]

平定辽东后,曹魏于原公孙渊所领之地置平州,仍治襄平,统辽东、玄菟、乐浪、带方四郡;并置东夷校尉于襄平[17],统护境内及东北夫余、高句丽等;又徙辽东部分吏民渡海至齐郡(治今山东临淄)诸县安置[18]。而原在辽西塞外游牧的一些东部鲜卑部落也陆续向辽东郡内迁徙。如原在辽西的慕容部鲜卑,因从司马懿讨公孙渊有功,首领拜率义王,迁于辽东之大棘城北(今辽宁义县西)[19]10。

在辽东以东,自汉代以来还有一些原依属于汉朝的部族或小政权,如夫余、高句丽、挹娄、沃沮及 貊等。东汉末年,内地军阀混战,这些部族、小国皆自立,其中与辽东郡相邻的高句丽逐渐强盛,不时寇扰辽东。时据辽东的公孙康曾发兵攻破高句丽;后高句丽复国,都丸都(今吉林集安)。曹魏建立后, 貊、夫余、挹娄(即肃慎)等先后遣使朝献。青龙四年(236年)七月,高句丽王宫(一作“位宫”)曾斩送孙吴使胡卫等首,诣幽州[20]。正始三年(242年),高句丽王宫寇辽东之西安平(今辽宁丹东东北);五年(244年)曹魏幽州刺史 丘俭督步骑万人出玄菟,击破高句丽;六年至七年(245—246年), 丘俭复征之,追宫于沃沮,于丸都山刻石纪功而还[21]。与此同时,乐浪太守刘茂、带方太守弓尊以 (在乐浪、带方东,今朝鲜东部)附高句丽,率军击之, 人降。此后,“二郡(乐浪、带方)有军征赋调,供给役使,遇之如民”[22]。总之,曹魏时辽东以东的诸部和小国,仍循汉时旧例,不时朝贡,表示臣属;而曹魏亦以属国、属部待之,视之为“荒外之国”。

(二)北部边疆

曹魏的北部边疆,主要指其所设置的并州及雍州以北的广大地区。自东汉以来,漠北蒙古草原的匈奴政权瓦解,南匈奴降汉,散居沿边八郡,以后又南徙到并州汾水流域。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爆发后,一部分南匈奴部众留居于并州,以平阳(今山西临汾)为中心,转战各地。至东汉建安七年(202年),内迁南匈奴降于曹操。除南匈奴迁入并州诸郡及河套一带外,如前所述,还有一批乌丸和鲜卑部众迁入并州地区。北方和东北的南匈奴、乌丸、鲜卑等族之大量内徙,是东汉末年以来北部边疆存在的一大问题。这是东汉末年以来北方战祸不断,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统治者为了增加劳动力和兵员,而采取招徕和默许政策的结果。这正如曹魏初侍御史郭钦上疏中所说:“魏初人寡,西北诸郡皆为戎居。”[23]特别是北部并州诸郡,更是“胡狄”(主要指南匈奴、乌丸和鲜卑)与汉民杂居的地区。

东汉建安二十一年(216年),曹操及其属下对入居并州等地的南匈奴部众很不放心,“恐其户口滋蔓,浸难禁制,宜豫为之防”。于是,乘南匈奴单于呼厨泉及其名王来朝时,遂留呼厨泉于邺(今河北磁县南),令右贤王去卑回平阳监国;又“分其众为五部,部立其中贵者为帅,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五部是:左部统万余落,居于太原故兹氏县(今山西汾阳南);右部统六千余落,居祁县(今山西祁县);南部统三千余落,居蒲子县(今山西隰县);北部统四千余落,居新兴县(今山西忻县);中部统六千余落,居大陵县(今山西文水东北)[24]。共计约三万落,一落按七人计,有二十余万人。曹操采取的这一系列措施,不仅改变了原东汉与南匈奴的关系,而且使内迁南匈奴部众的社会地位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南匈奴原部落组织逐渐分化瓦解;部酋对部民的直接统治,渐变为东汉或曹操对部民的直接统治。南匈奴部众变成了政府的“编民”,要缴纳赋税,经常被征调为“义从”,守塞、保边,或参加征战。有的部民沦为士家豪族的“田客”或奴婢[25]

曹魏建立后,仍然沿袭曹操于北部边疆所施行的政策。太和五年(231年),魏明帝“复置护匈奴中郎将”,治晋阳[26]。在整个曹魏时期,内迁南匈奴得到进一步发展,很少有反乱事件发生,北部边疆也基本上处于和平安定的局面。

在曹魏并、雍二州之北,即河套和大漠南北,仍然是所谓“胡狄”游牧居住之地。在漠南阴山原匈奴故地,已为从大鲜卑山(今黑龙江阿里大兴安岭)迁徙至此的鲜卑拓跋部所据有。据《魏书》卷一《序纪》记载:拓跋部鲜卑在迁徙过程中,征服了许多其他族的部落,逐渐强大。至神元帝拓跋力微时,“控弦上马二十余万”,并迁于定襄之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魏景元二年(261年),力微遣长子沙漠汗至魏,遂留洛阳。这是拓跋鲜卑部落联盟与曹魏发生政治关系之始。此后,双方“聘问交市,往来不绝”。

(三)西北边疆

曹魏的西北边疆,包括雍州西部、凉州及所隶属的西域等地。东汉末年,这些地区处于战乱之中,经济凋敝,人口锐减。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任命苏则为金城太守,时金城一郡户不满五百,苏则“内抚彫残,外鸠离散”,后户增至千余,又招怀羌族各部归郡者三千余落[27]。但是,当时河西的武威张掖酒泉、西平等郡太守,皆不附曹操,且更相攻击。在曹魏正式建立前,还未置凉州,自三辅至西域皆属雍州。曹魏黄初元年(220年),才初置凉州,以安定太守邹岐为凉州刺史。然而,河西张掖、酒泉、西平等郡地方势力不服,纷纷逐太守,驱略羌胡叛。武威三种胡(卢水、屠各、西域胡)也群起寇抄,道路断绝。时金城太守、护羌校尉苏则,在武威太守 丘兴、雍州刺史张既的配合下,击降武威三种胡,又平定河西诸郡叛乱[28]。二年(221年),河西凉州卢水胡伊健妓妾、治元多等又掀起叛乱,文帝以张既为凉州刺史,遣军击破伊健妓妾等,安定了河西的局势[29]。接着,张既又镇压了酒泉苏衡与羌豪邻戴及丁令胡的骚乱[30]。张既死于黄初四年(223年),史称其临二州(雍、凉)十余年,“政惠著闻”,“能容民畜众,使群羌归土”[31];对曹魏初安定西北边疆,恢复河西经济,起了积极的作用。

河西走廊之西是广大的西域地区,自汉代以来,一直在此地行使有效的行政管辖。曹魏黄初三年(222年)二月,因西域鄯善、龟兹、于阗等各遣使来献,文帝下诏曰:“西戎即叙,氐、羌来王,《诗》、《书》美之。倾者西域外夷并款塞内附,其遣使者抚劳之。”是后西域遂通,置戊己校尉[32]。其实,早在黄初二年曹魏即以张恭为“西域戊己校尉”[33]。东汉西域五十余国,后更相吞灭,曹魏时余20国;而从敦煌入西域,原有南、北二道,曹魏时增为南、北、中三道。南道主要城郭国为鄯善、于阗,中道有焉耆、龟兹、疏勒,北道有车师后部等。曹魏曾封车师后部王壹多杂守魏侍中,号大都尉,受魏王[34]

曹魏除在西域设置戊己校尉(治高昌,今新疆吐鲁番)外,是否还沿东汉旧制置西域长史府呢?文献没有明确记载。国内学者通过对19—20世纪初出土于新疆楼兰尼雅文书中曹魏嘉平四年(252年),景元四至五年(263—264年),咸熙元至三年(264—266年)等文书的研究,证明曹魏在楼兰曾设置西域长史府管辖西域广大地区,行使着有效的行政管辖[35]

总之,在曹魏政权建立前后,曹操、曹丕父子在西北边疆,主要致力于平息各地方势力的反乱,选派良吏,招抚流民和羌胡,恢复生产,并逐渐完善各级地方行政机构。到魏明帝继立后,则进一步加强了对西北边疆的统治,着重于发展生产,鼓励和增进贸易。而这一系列措施,又主要是通过派驻于西北的地方官吏来实施的。

明帝即位初,任凉州刺史、护羌校尉的徐邈上任后,“修武威、酒泉盐池以收虏谷,又广开水田,募贫民佃之,家家丰足,仓库盈溢”。他还“立学明训,禁厚葬,断淫祀,进善黜恶,风化大行,百姓归心焉”。时“西域流通,荒戎入贡”,此皆邈之功也[36]。又如明帝太和年间任敦煌太守的仓慈,抑挫大族豪族,抚恤贫羸;禁止豪族对西域胡商的巧夺豪取,而以官平取,与胡商交市,并使吏民护送胡商,便利了中西方的贸易,使丝绸之路畅通无阻。因此,仓慈深得各族人民的爱戴[37]。至嘉平中(249—254年),敦煌太守皇甫隆教民耧犁,“又教衍溉,岁终率计,其所省力过半,得谷加五”[38]

还应提及的是曹魏建立前后,在与蜀汉争夺陇右、关中的过程中,往往将西北边疆的氐、羌、休屠等族强迁入关中内地。早在建安十九年(214年),曹操遣夏侯渊击败马超和仇池氐王千万,前后分徙仇池(今甘肃西和西南)氐族于关中扶风、美阳,立安夷、抚夷二护军统之[39]。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刘备取汉中,曹操令武都太守杨阜徙氐、汉民,“使居京兆、扶风、天水界者万余户”[40]。曹魏正始元年(240年),雍州刺史郭淮徙氐三千余落,以实关中;时又有凉州休屠胡梁元碧等率种落两千余家附雍州,准奏请使居安定之高平(今宁夏固原)等[41]。至甘露元年(256年)邓艾都督陇右诸军事后,为招引北面的鲜卑部落以抗蜀汉,纳鲜卑数万,使居雍、凉之间,与汉人杂处[42]

综观三国曹魏的边疆政策,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其一,三国时仅据有北方的曹魏,经曹操父子两代的努力,其东北、北部和西北边疆基本上逐渐恢复到东汉时领有的地域;其于边疆的行政体制亦沿袭东汉,而略有损益

其二,在经过东汉末年战乱之后,曹魏政权统一北方,恢复了边疆地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发展边疆经济,较好地处理了边疆各族与内地的关系,为西晋的统一打下了基础。这是合乎历史发展潮流,具有一定进步意义的。

其三,东汉末年以来,边疆的少数民族,如乌丸、鲜卑、南匈奴、氐、羌等,因各种原因大批内徙,深入边疆诸郡内,与汉人杂处。如何管理这批内迁的少数民族,就成了曹魏最迫切需要解决的边疆问题之一。对于内迁的南匈奴部众,曹操将其分为五部,每部以匈奴贵族为帅,又遣汉人司马监督;使其部王公、贵族与部民分离,成为政府的“编民”,以加强统治。对于迁入关中等地的氐、羌等族,曹魏设置一些“护军”进行统治。护军制,即是以军事体制与郡县一级行政体制相结合,以管理内迁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之地。此外,散居于边郡的内迁各族则由州、郡地方官吏直接进行统治。

[1] 《三国志·魏书》,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序》。

[2] 《三国志·魏书》,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卷一一,《田畴传》。

[3] 《三国志·魏书》,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马长寿:《乌丸与鲜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189页。

[4] 《三国志·魏书》,卷二六,《田豫传》。

[5] 《三国志·魏书》,卷二六,《牵招传》。

[6] 《三国志·魏书》,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

[7] 《三国志·魏书》,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

[8] 《三国志·魏书》,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www.xing528.com)

[9] 《三国志·魏书》,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

[10] 《三国志·魏书》,卷八,《公孙度传》。

[11] 《三国志·魏书》,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

[12] 《三国志·魏书》,卷八,《公孙度传》。

[13] 《三国志·魏书》,卷一四,《刘晔传》。

[14] 《三国志·魏书》,卷八,《公孙度传》。

[15] 《三国志·魏书》,卷三,《明帝纪》;卷八,《公孙度传》。

[16] 《三国志·魏书》,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

[17] 《晋书》,卷一四,《地理志上》。

[18] 《三国志·魏书》,卷四,《三少帝纪》。

[19]10 《晋书》,卷一〇八,《慕容廆载记》。又《三国志·魏书》,卷四,《三少帝纪》还云:正始五年九月,“鲜卑内附,置辽东属国,立昌黎县(今辽宁义县)以居之”。

[20] 《三国志·魏书》,卷三,《明帝纪》。

[21] 《三国志·魏书》,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高句丽传》;卷二八,《丘俭传》。按 丘俭丸都山纪功碑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于集安出土。王国维有《丸都山纪功石刻跋》(载《观堂集林》卷二〇),考证颇精。

[22] 《三国志·魏书》,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

[23] 《晋书》,卷九七,《北狄匈奴传》。

[24] 《资治通鉴》,卷六七,汉建安二十一年条,中华书局标点本,下同;《晋书》,卷九七,《北狄匈奴传》。

[25] 参见周伟洲:《汉赵国史》,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5~19页。

[26] 《三国志·魏书》,卷三,《明帝纪》。

[27] 《三国志·魏书》,卷一六,《苏则传》。

[28] 《三国志·魏书》,卷一六,《苏则传》;《三国志·魏书》,卷二八,《 丘俭传》。

[29] 《三国志·魏书》,卷一五,《张既传》。

[30] 《三国志·魏书》,卷一五,《张既传》。

[31] 《三国志·魏书》,卷一五,《张既传》。

[32] 《三国志·魏书》,卷二,《文帝纪》。

[33] 《三国志·魏书》,卷一八,《阎温传》。

[34] 《三国志·魏书》,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注引《魏略·西戎传》。

[35] 林梅村:《楼兰尼雅出土文书》,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4~5页。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02~403页。

[36] 《三国志·魏书》,卷二七,《徐邈传》。

[37] 《三国志·魏书》,卷一六,《仓慈传》。

[38] 《三国志·魏书》,卷一六,《仓慈传》注引《魏略》。

[39] 《三国志·魏书》,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注引《魏略·西戎传》。

[40] 《三国志·魏书》,卷二六,《郭淮传》。

[41] 《三国志·魏书》,卷二六,《郭淮传》。

[42] 《晋书》,卷四七,《傅玄传》;《资治通鉴》,卷七九,晋泰始四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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