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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与控制验证要求-规格型号容量满足设计需求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本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信息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均有显示,且能接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控制信号,并自动启动相应的消防设备。考点4 火灾报警控制器验收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应满足规范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火灾报警与控制验证要求-规格型号容量满足设计需求

一、考点提炼

考点1 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要求

(1)火灾报警控制器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中心,能够接收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故障信息,同时完成相应的显示和控制功能的设备。功能包括火灾报警、故障报警、监管、联动控制、屏蔽、自检、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电源、操作级别等功能。

(2)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3)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

(4)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设置在无人值班的场所:

1)本区域内无须手动控制的消防联动设备。

2)本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信息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均有显示,且能接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控制信号,并自动启动相应的消防设备。联动控制信号是指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用于控制消防设备(设施)工作的信号。

3)设置的场所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

考点2 控制器类设备安装要求

(1)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类设备,安装在墙上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1.8m,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的要求:

1)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褪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6)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4)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5)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考点3 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要求

调试前应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火灾探测器以及该总线回路上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连接后,方可接通电源。

(1)检查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2)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3)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

(4)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5)检查屏蔽功能。

(6)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7)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

(8)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检查负载功能。

考点4 火灾报警控制器验收要求

(1)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应满足规范要求。

(2)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验收应按调试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

(4)火灾报警控制器(含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功能检验。

(5)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其他各种用电设备、区域显示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检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

2)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验5台。

3)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抽验,但抽验总数不应少于5台。

4)各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考点5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设置要求

(1)每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宾馆、饭店等场所应在每个报警区域设置一台区域显示器。当一个报警区域包括多个楼层时,宜在每个楼层设置一台仅显示本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2)区域显示器应设置在出入口等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1.5m。

考点6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调试验收要求

(1)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应在3s内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

(2)消音、复位功能。

(3)操作级别。

(4)对于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应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和故障报警功能。

考点7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设置要求

(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并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设置要求。

(2)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等消防设备之间,应采用专用线路连接。

(3)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同时应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有关信息的功能。

(4)电气火灾监控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考点8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调试验收要求

(1)调试和功能验收时,将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通电源。

(2)操作显示装置使其显示完整系统区域覆盖模拟图和各层平面图,图中应明确指示出报警区域、主要部位和各消防设备的名称和物理位置,显示界面应为中文界面。

(3)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信号,显示装置应在3s内接收,准确显示相应信号的物理位置,并能优先显示火灾报警信号相对应的界面。

(4)使具有多个报警平面图的显示装置处于多报警平面显示状态,各报警平面应能自动和手动查询,并应有总数显示,且应能手动插入使其立即显示首次火警相应的报警平面图。

(5)使显示装置显示故障或联动平面,输入火灾报警信号,显示装置应能立即转入火灾报警平面的显示。

考点9 火灾警报器设置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

(2)火灾声光警报器应设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且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3)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4)当火灾警报器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考点10 消防应急广播设置要求

(1)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

(2)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3)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要求:

1)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m,走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应大于12.5m。

2)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3)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W。

4)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考点11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调试验收要求

(1)以手动方式在消防控制室对所有广播分区进行选区广播,对所有共用扬声器进行强行切换,应急广播应以最大功率输出。

(2)对扩音机和备用扩音机进行全负荷试验,应急广播的语音应清晰。

(3)对接入联动系统的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系统,使其处于自动工作状态,然后按设计的逻辑关系,检查应急广播的工作情况,系统应按设计的逻辑广播。

(4)每一回路抽查一个扬声器,将其断路,其他扬声器的工作状态不应受影响。

(5)验收时检查应急广播的联动功能。

(6)火灾应急广播设备验收,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进行下列功能检验:

1)对所有广播分区进行选区广播,对共用扬声器进行强行切换。

2)对扩音机和备用扩音机进行全负荷试验。

3)检查应急广播的逻辑工作和联动功能。

考点12 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联动控制

(1)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2)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3)公共场所宜设置具有同一种火灾变调声的火灾声警报器;具有多个报警区域的保护对象,宜选用带有语音提示的火灾声警报器;学校、工厂等各类日常使用电铃的场所,不应使用警铃作为火灾声警报器。

(4)火灾声光警报器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

(5)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当确认火灾后,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6)火灾声警报器单次发出火灾警报时间宜为8~20s,同时设有消防应急广播时,火灾声警报器应与消防应急广播交替循环播放。

(7)消防应急广播的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30s,应与火灾声警报器分时交替工作,可采取1次火灾声警报器播放、1次或2次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的交替工作方式循环播放。

(8)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9)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消防应急广播的广播分区的工作状态。

(10)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考点13 消防专用电话设置要求

(1)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2)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

(3)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总调度室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4)电梯轿厢内应设置能直接与消防控制室通话的专用电话。

(5)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6)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固定安装在明显且便于使用的部位,并应有区别于普通电话的标识。

(7)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插孔,并宜选择带有电话插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8)电话插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9)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考点14 消防电话调试验收要求

(1)在消防控制室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与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部分机或电话插孔的位置,呼叫铃声和通话语音应清晰。

(2)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另外一部外线电话模拟报警电话通话,语音应清晰。

(3)检查群呼、录音等功能,各项功能均应符合要求。

(4)消防专用电话验收时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的对讲电话分机进行1~3次通话试验。

2)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进行通话试验。

3)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另一部外线电话模拟报警电话进行1~3次通话试验。

考点15 模块设置和安装要求

(1)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2)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相对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模块箱中。

(3)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

(4)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

(5)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6)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7)模块(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8)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9)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显示和检修孔。

考点16 消防联动控制一般要求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联动反馈信号是指受控消防设备(设施)将其工作状态信息发送给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信号。

(2)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压控制输出应采用直流24V,其电源容量应满足受控消防设备同时启动且维持工作的控制容量要求。

(3)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4)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联动触发信号是指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的用于逻辑判断的信号。

考点17 防火门联动控制要求

(1)防火门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2)电动开门器的手动控制按钮应设置在防火门内侧墙面上,距门不宜超过0.5m,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0.9~1.3m。

(3)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4)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考点18 防火卷帘联动控制要求

(1)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要求:

1)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在防火卷帘的任一侧距防火卷帘纵深0.5~5m内应设置不少于2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2)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

(2)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要求:

1)应由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面。

2)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防火卷帘的降落。

(3)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下降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和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考点19 防火卷帘控制器调试验收要求

(1)防火卷帘控制器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探测器、卷门机连接并通电,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能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防火卷帘启、闭和停止的反馈信号。

(3)用于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具有两步关闭的功能,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到首次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到中位处停止;接收到二次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继续关闭至全闭状态。

(4)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控制器在接收到防火分区内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到全关闭状态,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

(5)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验收时,5樘以下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的比例抽验,但抽验总数不应小于5樘,并抽验联动控制功能。

考点20 电梯的联动控制和验收要求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

(2)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和停于首层或转换层的反馈信号,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显示。

(3)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手动控制和联动控制功能检验,非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联动返回首层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考点21 其他联动控制要求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当需要切断正常照明时,宜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动作前切断。

(2)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自动打开涉及疏散的电动栅杆等的功能,宜开启相关区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摄像机监视火灾现场。

(3)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打开疏散通道上由门禁系统控制的门和庭院电动大门的功能,并应具有打开停车场出入口挡杆的功能。

考点22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安装要求

(1)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变频启动方式。

(2)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装置严禁安装。

(3)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4)箱体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布置,并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5)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6)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控制、显示功能应满足国家标准有关要求。

考点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电要求

(1)应设置交流电源和电池备用电源。

(2)交流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可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自带的蓄电池电源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3)主电源不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4)当备用电源采用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正常工作。

(5)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输出功率应大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的120%,蓄电池组的容量应保证系统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3h以上。

(6)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通信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电源装置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供电。

考点24 火灾报警系统供电施工调试

(1)使各备用电源放电终止,再充电48h后断开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至少应保证设备工作8h,且应满足相应的标准及设计要求。

(2)单相供电额定功率大于30kW、三相供电额定功率大于120kW的消防设备应安装独立的消防应急电源。

(3)检查应急电源的转换功能和控制功能,观察其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主电工作状态、应急工作状态、电池组及各单节电池电压的显示情况:

1)应急电源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不能同时输出,且应在5s内完成应急转换。

2)断开应急电源的主电源,应急电源应能发出声提示信号,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接通主电源,应急电源应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3)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的应急电源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然后手动插入操作,应急电源应有手动插入优先功能,且应有自动控制状态和手动控制状态指示。

(4)断开应急电源的负载,检查应急电源的保护功能:(www.xing528.com)

1)使任一输出回路保护动作,其他回路输出电压应正常。

2)使配接三相交流负载输出的应急电源的三相负载回路中的任一相停止输出,应急电源应能自动停止该回路的其他两相输出,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3)使配接单相交流负载的交流三相输出应急电源输出的任一相停止输出,其他两相应能正常工作,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5)将应急电源接上等效于满负载的模拟负载,使其处于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设计应急工作时间的1.5倍,且不小于产品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6)使应急电源充电回路与电池之间、电池与电池之间连线断线,应急电源应在100s内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

考点2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设置要求

(1)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应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铜芯电线电缆。

(2)系统传输线路导线电缆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穿管敷设为1.00mm2,线槽内敷设为0.75mm2,多芯电缆为0.50mm2

(3)系统的供电线路和传输线路设置在室外时,应埋地敷设。

(4)系统的供电线路和传输线路设置在地(水)下隧道或湿度大于90%的场所时,线路及接线处应做防水处理。

(5)线路暗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B1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6)线路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金属封闭线槽保护。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直接明敷。

(7)系统用的电缆竖井,宜与电力、照明用的低压配电线路电缆竖井分别设置。合用时,应将系统用的电缆和电力、照明用的低压配电线路电缆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8)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9)采用穿管水平敷设时,除报警总线外,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

(10)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的线路,均应加金属保护管保护。

(11)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正极“+”线应为红色,负极“-”线应为蓝色或黑色。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的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考点2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施工要求

(1)管内或线槽内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

(2)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3)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

(4)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做密封处理。

(5)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2)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3)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

4)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6)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

(7)明敷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8)线槽敷设时,下列部位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1)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2)距接线盒0.2m处。

3)线槽转角或分支处。

4)直线段不大于3m处。

(9)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

(10)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11)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绝缘电阻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且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考点2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要求

(1)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要求:

1)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2)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2)消防控制室内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和金属管、槽等,应采用等电位连接。

(3)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mm2

(4)消防控制室接地板与建筑接地体之间,应采用线芯截面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导线连接。

(5)交流供电和36V以上直流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其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

考点28 消防控制室设置条件和建筑要求

(1)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2)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4)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5)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6)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7)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考点29 消防控制室主要功能和资料要求

(1)消防控制室的显示与控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消防控制室的信息记录、信息传输,应符合有关规定。

(3)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考点30 消防控制室设备设置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2)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3)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4)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5)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6)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考点3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的主要装置

(1)火灾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显示器等)。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模块、消防电动装置、消火栓按钮等设备)。

(3)自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自动喷水、气体、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4)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

(5)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控制装置。

(6)电动防火门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

(7)消防电梯和非消防电梯的回降控制装置。

(8)火灾警报装置。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控制装置。

(11)电动阀控制装置。

(12)消防联网通信设备。

(13)系统内的其他消防控制装置。

考点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数量要求

(1)室内消火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1)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2)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实际安装数量5%~10%的比例抽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1)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2)水流指示器、信号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50%的比例抽验。

3)压力开关、电动阀、电磁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检验。

(3)气体、泡沫、干粉等灭火系统,应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30%的比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1)自动、手动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

2)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他设备动作(包括关闭防火门窗、停止空调风机、关闭防火阀等)试验1~3次。

(4)防烟排烟风机应全部检验,通风空调和防烟排烟设备的阀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抽验,并抽验联动功能,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报警联动启动、消防控制室直接启停、现场手动启动联动防烟排烟风机1~3次。

2)报警联动停、消防控制室远程停通风空调送风1~3次。

3)报警联动开启、消防控制室开启、现场手动开启防烟排烟阀门1~3次。

考点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判定标准

(1)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时,应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

(2)系统内的设备及配件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无国家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的,系统内的任一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无法发出报警信号,无法实现要求的联动功能的,定为A类不合格。

(3)验收前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定为B类不合格。

(4)除A、B类不合格外,其余不合格项均为C类不合格。

(5)系统验收合格判定为:A=0,且B≤2,且B+C≤检查项的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考点3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维护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2)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3)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1~3次自动切换试验。

5)检查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6)应抽取不小于总数25%的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4)每季度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气体、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2)抽验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数量不小于总数的25%。

3)选层试验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并试验公共广播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的功能,抽检数量不小于总数的25%。

4)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

5)送风机、排烟机和自动挡烟垂壁的控制设备。

(5)每年应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1)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试验至少1次。

2)自动和手动打开排烟阀,关闭电动防火阀和空调系统。

3)对全部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试验至少1次。

4)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5)对其他有关的消防控制装置进行功能试验。

二、难点突破

消防联动控制器调试验收要求:

(1)调试时将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任一回路的输入/输出模块及该回路模块控制的受控设备相连接,切断所有受控现场设备的控制连线,接通电源。

(2)检查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内各类用电设备的各项控制、接收反馈信号(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信号)和显示功能。

(3)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处于自动工作和手动工作状态,检查其状态显示,进行功能检查:

1)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2)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各模块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3)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4)检查消音、复位功能。

5)检查屏蔽功能。

6)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7)使至少50个输入/输出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动作),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

8)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用电源工作状态下重复进行最大负载检查。

(4)接通所有启动后可以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

(5)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自动状态,按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进行功能检查:

1)按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使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火灾报警信号情况、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

2)检查手动插入优先功能。

(6)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手动状态,按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依次手动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

(7)依次将其他回路的输入/输出模块及该回路模块控制的受控设备相连接,切断所有受控现场设备的控制连线,接通电源,重复各项检查。

(8)消防联动控制器功能验收与调试要求相同,各系统的自动、手动控制功能验收应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1~3次。

三、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考点1)联动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不包括( )。(2017年技术实务真题)

A.显示火灾显示盘的工况 B.显示系统屏蔽信息

C.联动控制稳压泵启动 D.切断非消防电源供电

答案 C。

解析 火灾报警控制器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中心,能够接收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故障信息,同时完成相应的显示和控制功能的设备。功能包括火灾报警、故障报警、监管、联动控制、屏蔽、自检、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电源、操作级别等功能。

稳压泵应由消防给水管网或气压水罐上设置的稳压泵自动启停泵压力开关或压力变送器控制。

消防控制柜或控制盘应能显示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运行状态。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当需要切断正常照明时,宜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动作前切断。

2.(考点20、32)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某单位的火灾报警系统进行验收前的检测,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该单位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2017年综合能力真题)

A.对消防电梯进行2次报警联动控制功能检验

B.对自动喷水系统给水泵在消防控制室内进行3次远程启泵操作试验

C.对防烟排烟风机进行4次报警联动启动试验

D.对各类消防用电设备主、备电源的自行转换装置进行1次切换试验

答案 D。

解析 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手动控制和联动控制功能检验,非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联动返回首层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自动喷水供水泵1~3次。

报警联动启动、消防控制室直接启停、现场手动启动联动防烟排烟风机1~3次。

各类消防用电设备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装置,应进行3次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二)多项选择题

(考点34)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下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中,应每季度进行检查和试验的有( )。(2017年综合能力真题)

A.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功能

B.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功能

C.试验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

D.试验非消防电源强制切断功能

E.试验相关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答案 ABCE。

解析 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包括: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3)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1~3次自动切换试验。

(4)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为每年检查和试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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