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陈年白酒收藏大典:名优酒分册

中国陈年白酒收藏大典:名优酒分册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时,两家企业分别申请注册了“濉溪”“口子”两个商标。淮北市口子酒厂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从而引发两厂长达6年多的“口子”商标官司争夺战。这下,濉溪县口子酒厂又不服了,于是在1993年8月2日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濉溪口子商标续展注册不当撤销裁定申请书”。然而,正当准备收案之时,两“口子”企业被行政合并为一家,“濉溪口子”商标最终得以保全。

中国陈年白酒收藏大典:名优酒分册

口子酒在历史上原只有一家企业生产,使用一种商标“濉溪”牌。自1971年开始,口子酒的生产开始有了一些变化。

1970年,“濉溪酒厂”分有老厂区和城东关新建厂区两个生产厂区,分别置于古濉河东西两岸,同时生产濉溪牌口子酒。12月,“濉溪酒厂”被一分为二:老厂区划归濉溪县管辖,定名为“濉溪县酒厂”;东岸厂区划归濉溪市管辖(1971年改名淮北市),命名为“淮北市酒厂”(或称“淮北市濉溪酒厂”)。从此,两厂东西隔岸相望,开始了口子酒各由两个厂家同时生产的局面。

1979年,全国恢复了注册商标的统一管理,出台了新的商标法规。原来两家生产企业共同使用的“濉溪”牌商标,已经不符合新的商标使用规定。此时,两家企业分别申请注册了“濉溪”“口子”两个商标。自此,口子酒分化为两个牌子:淮北市酒厂生产的“濉溪牌口子酒”和濉溪县口子酒厂生产的“口子牌口子酒”。在此后近10年里,两家企业使用各自的商标生产销售口子酒,友好相处,相安无事。

1987年,两厂在参加全国酒类商标真伪鉴别展览会送参展产品时,国家商标局对两厂提交的口子酒相互含有注册商标名称,提出不符合酒类商品之商标使用规定意见。在商标局主持协调下,两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商标局根据商标法下文裁决,要求淮北市口子酒厂撤掉“濉溪口子酒”商标中“口子”的字样。淮北市口子酒厂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从而引发两厂长达6年多的“口子”商标官司争夺战。

1993年,官司的焦点集中在已注册的两“口子”商标,能否得到续展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5月5日,商标局以商标字<1993>第29号文做出了如下批复:“鉴于濉溪县口子酒厂的‘口子’和淮北市口子酒厂的‘濉溪口子’商标已有长期使用的历史,且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案分别有‘口子’和‘濉溪口子’字样,为妥善处理好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和两个商标的历史情况,濉溪县口子酒厂以‘口子’续展注册,淮北市口子酒厂以‘濉溪口子’续展注册,今后按两个商标分别使用。”(www.xing528.com)

这下,濉溪县口子酒厂又不服了,于是在1993年8月2日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濉溪口子商标续展注册不当撤销裁定申请书”。该申请被商评委立案受理,于1994年7月7日以<1994>工商评字第754号文件做出了“濉溪口子”商标续展注册不当的终审裁定,安徽省淮北市口子酒厂应在收到该裁定15天内将126347号注册商标交回商标局。

然而,正当准备收案之时,两“口子”企业被行政合并为一家,“濉溪口子”商标最终得以保全。一切因“一分为二”引发的纠纷,最终以“合二为一”归于平静。

【注释】

[1]即与“濉溪”牌商标名称相统一的酒名——“濉溪酒”,但予未执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