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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学生:一个教育方法问题?师德建设揭示真相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武汉大学社会弱者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部主任莫洪宪明确指出,体罚学生不仅是一个师德问题,实际是侵犯了青少年合法权益,是违法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对未成年人要从四个方面保护,这就是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三中对殴打王蕾的教师也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并要他在全校教师会上作了检讨。许多教师至今仍把体罚学生看成是教育方法不当,他们在举起手打向学生时,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在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体罚学生:一个教育方法问题?师德建设揭示真相

记者注意到,喜欢体罚学生的主要是青年教师。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在一些教师心目中,打学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三中的一些老师说,打学生也是出于良好的动机,想让学生好好学习,但方法不当,操之过急。

教师体罚学生仅仅是一个教育方法问题吗?记者采访了一些法律工作者。一位参与王蕾死因调查的律师说,《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明确规定,不能体罚学生,不能侮辱学生人格。打骂学生超出了学校管理应有的方式,从法律角度讲是违法行为。但是,现在很多学校并没有意识到体罚学生是违法,以致学校对教师管理上存在一些误区,比如,教师打伤了学生,由学校出钱治疗,这实际上是对教师违法行为的一种袒护。

武汉大学社会弱者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部主任莫洪宪明确指出,体罚学生不仅是一个师德问题,实际是侵犯了青少年合法权益,是违法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对未成年人要从四个方面保护,这就是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学校本身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作为教师,责任则更重。一方面,身为学校一员,教师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另一方面,教师这个特殊的职业也要求他必须关心爱护学生,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他说,现在体罚学生的现象在中小学里普遍存在,不仅农村中小学里有,城市中小学里也有。然而,由于这些学校、教师对此熟视无睹,不以为然,家长担心孩子遭到报复,又普遍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

据了解,王蕾的死和由此引起的纠纷发生后,谷城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就此事作过批示,县教委、纪委和县政协分别派人作了调查,最近,县人大又责成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三中对殴打王蕾的教师也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并要他在全校教师会上作了检讨。(www.xing528.com)

当记者结束采访时,谷城县下了今冬第一场大雪,站在凛冽的寒风中,记者心里沉甸甸的。许多教师至今仍把体罚学生看成是教育方法不当,他们在举起手打向学生时,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在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我们有必要大声疾呼,依法治教,爱护学生,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半月谈》98.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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