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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学技术信息化应用教程-信息采集与照片卷宗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信息采集,主要是录入现场勘验基本信息以及其他各种痕迹物证、分析意见、尸体信息等关联信息。图2-7“被害人/事主”信息录入界面填写报案人、被害人的信息,确定点击保存,取消则返回。图2-17添加现场图片信息界面图2-18修改现场图片信息界面卷宗制作制作现场照片卷宗。

刑事科学技术信息化应用教程-信息采集与照片卷宗

信息采集,主要是录入现场勘验基本信息以及其他各种痕迹物证、分析意见、尸体信息等关联信息。用户也可以在本模块对本单位录入的现场勘验信息进行快速浏览。系统提供了现场信息的两种显示模式,以方便用户的操作,分别为概览模式和个案模式。

1.现场信息采集录入流程

图2-3 现场信息采集录入流程

2.勘验信息录入

(1)勘验基本信息录入

【功能说明】录入现场勘验基本信息。

可以将未填写完整的现场信息暂存起来,用户可以在将来对信息补充完整。

可以将填写完整的现场信息提交到上级库中。

【操作步骤】

在进入系统首页页面后点击菜单栏的“信息采集”按钮,进入现场信息概览模式新增现场勘验信息页面,如图2-4所示。

图2-4 “新增现场勘验信息”功能界面

特别说明:已提交现场和暂存现场系统默认只显示最近一个月的案件信息,如果要查看之前信息,请通过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点击“新增现场”按钮,弹出如图2-5所示界面。

图2-5 “新增现场信息”功能界面

·点击右上角按钮,弹出如图2-6所示对话框。

图2-6 “设置权限级别”功能界面

选择权限级别为“一般”或者“保密”,点击确定,更改生效,点击关闭,退回录入页面。如选择保密,则本条勘验信息只允许勘验人本人查看,其他用户均无法查看。现场信息的录入界面中各部分的操作使用方式如下。

·填写时间时,可手动填写但格式必须为此格式:或者点击进行时间选择,调整年份,调整月份。点击确定即可添加上。在填写发案时间时,如选择发案开始时间为某天,在选择发案结束时间时,系统直接锁定该天——避免重复寻找年、月、日。(勘验时间也能同样自动带入,复用该时间)。

·用户可通过选择标注(即在选项前打钩)的方式,实现“保护措施”的快速录入。其中选项包括警戒带保护、专人保护、被害人自行保护、未保护等。也可以手动录入。

·在“被害人/事主”栏中,可选择报案人、被害人,如图2-7所示。

图2-7 “被害人/事主”信息录入界面

填写报案人、被害人的信息,确定点击保存,取消则返回。

如输入有误,可点击此栏信息尾部的进行删除。

“损失物品”“见证人”操作与上述相同。

·“现场处置意见”可以通过点击文本框后面的下拉按钮,弹出下拉列表,在里面进行选择;也可以在后面文本框手动录入。

·“现场指挥人”不能手动填写,点击按钮,弹出如图2-8所示对话框,进行选择。

图2-8 “现场指挥人”信息录入界面

选择指挥人,点击向右按钮即可。点击上下按钮,可以对现场指挥人顺序进行调整。点击确定保存,取消则返回。

·勘验人与现场指挥人相同,不能手动填写,点击按钮,弹出如图2-9所示对话框,双击左侧的人员,选择勘验人,并确定勘验职责。删除则点击

图2-9 “现场指挥人”信息录入界面

·填写“红星”标记的各必选项,点击“暂存”按钮,暂存录入的勘验基本信息,暂存后进入概览模式的暂存处理页面。

·关注现场:选中一个现场,将其变为重点关注现场,可在重点关注现场中查看。

·设置现场模板:点击

,出现如图2-10所示界面。

图2-10 “现场文本模板”选择界面

·新增现场模板:点击,出现如图2-11所示界面。

图2-11 设置现场文本模板界面

在模板内容输入框中为相应的模板类型设置相应的内容。比如,模板类型我们选择“案件发现过程”在模板内容输入框中输入“案件受理号”,然后保存且使用状态为“是”。当我们在新增现场信息时,选中案件发现过程输入框时,它就会自动将该案件的案件受理号填充到该输入框中。

其他模版设置方式与“案件发现过程”相同。

(2)现场录入

【功能说明】录入案件现场照片。

【操作步骤】

·①资料暂存后,点击“录入现场图”按钮即可进入,点击已提交资料列表中“勘验号”或暂存资料中“勘验号”进入现场信息个案模式首页,如图2-12所示。

图2-12 “录入现场图”界面一

②点击“录入现场图”按钮进入图片上传控件,如图2-13所示。

图2-13 “录入现场图”界面二

在控件中,可以自动进行图片压缩成为符合现场勘验要求的图片。

现场图上限为300K,下限不限。

手印痕迹照片不进行自动压缩,只要小于500K,即可上传到勘验系统中。

现场照片和其他痕迹照片会自动压缩到200—300K。从上面图片库中,选择所需要的照片,下拉即可进行自动压缩。

③选择图片,点击“导入照片”按钮,上图现场图个数为导入图片数。

④选择“导出照片”,将录入的现场图复制到左上选中的目录位置。

⑤点击“删除照片”,将下发导入的图片进行删除。

⑥“编辑照片”,点击此按钮可对照片进行简单编辑,如图2-14所示。

图2-14 “编辑照片”功能界面

⑦点击“开始上传”按钮,在该右侧显示上传信息,待图片上传完毕后点击右上角关闭按钮,在现场信息个案模式首页导航树“现场图”中将显示上传的图片数目。

⑧如要更换本地暂存文件目录位置,可点击左上角“更换数据存放目录”选择要更换的位置。

⑨点击“现场图”导航按钮,进入现场图缩略图页面,如图2-15所示。

图2-15 “现场图”缩略图界面

⑩在现场图缩略图页面点击“修改”按钮,显示如图页面,可修改照片相关说明信息。

录入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该现场图信息。点击“取消”按钮,取消操作。

“上移”“下移”可对缩略图中的照片进行左移、右移。

其他部分照片录入与现场图类似。

若需要批量录入现场图片,可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在web录入页面中,系统提供了现场图、现场照片以及各类物证信息批量新增功能。录入时,可一次录入多个物证,批量编辑物证信息后保存,如图2-16所示。

图2-16 批量修改现场图片界面

1.批量修改现场图片

在web录入页面中,增加现场图、现场照片以及各类物证批量修改功能,可同时编辑多个同类物证信息并一次性保存。如图2-17,图2-18所示。

图2-17 添加现场图片信息界面

图2-18 修改现场图片信息界面

(3)卷宗制作

【功能说明】制作现场照片卷宗。

【操作步骤】

选中做卷宗的现场,进入个案模式,点击录入现场图或录入照片,进入上传工具控件。卷宗制作的前提是将所需照片导入完成。如对已上传过照片的现场进行卷宗制作,可先下载照片,再进行制作。

图2-19 “卷宗”按钮

①点击“卷案制作”,再点击“新建卷宗”,如图2-20所示。

图2-20 “卷案制作”按钮

②选择纸张类型,如A4,将左下方所需各类照片拖入编辑区,如图2-21所示。

图2-21 “卷案制作”界面

③通过下方“照片”“箭头”“文字”等编辑工具进行编辑,亦可点击“编辑照片”按钮进行类似操作,如图2-22所示。

图2-22 “卷案制作”功能界面

④编辑完成卷宗后,点击下方“转换卷宗”按钮,输入卷宗名称,然后点击“确定”,将制作完成卷宗转换成一张照片。

⑤此照片会保存在数据存放目录—勘验号—卷宗图片目录下。

(4)足迹编码

【功能说明】本系统提供足迹比对,因此在足迹照片录入后可进行相关编码操作。

【操作步骤】

①足迹编码是在“缩略图”显示模式修改足迹照片时录入。点击“修改”,然后直接在足迹编码框内输入。确认后点击“保存”,按“取消”返回,如图2-23所示。

图2-23 “足迹编码”信息录入界面

②双击“足迹编码”输入框弹出网页对话框亦可录入足迹编码,如图2-24所示。

图2-24 “足迹编码”信息录入界面

(注:图片中的足迹编码可以选择自动生成编码,也可以手动输入)(www.xing528.com)

(5)提取物品录入

【功能说明】录入现场提取物品信息。

【操作步骤】

①在现场信息个案模式下,单击页面左边现场导航树的“提取物品”,进入提取物品列表页面,如图2-25所示。

图2-25 “提取物品”信息录入界面

②点击列表上的“新增”按钮,进入提取物品的新增页面,如图2-26所示。

图2-26 新增提取物品信息界面

③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提取物品登记信息,返回提取物品列表页面。

④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保存提取物品登记信息,刷新当前页面可以继续登记提取物品信息。

⑤点击“取消”按钮,取消当前操作,返回列表页面。

▶“建库”:选择提取物品进行建库,建库是“物证保管”模块物证的来源之一。

▶“移交”:所选择的物品已经借出,对选择物品进行相关处理,填写内容,确认点击“确定”,“取消”则返回提取物品页面,如图2-27所示。

图2-27 现场提取物品移交界面

▶“归还”:借出的物品归还回来,对相关物品进行处理,确认点击“确定”,“取消”则返回提取物品页面,如图2-28所示。

图2-28 现场提取物品归还界面

▶“销毁”:记录销毁物品。

▶点击“删除”,清除此条物证信息。

▶列表右下角的图标是用来生成Excel文档,单击该按钮生成Excel文档。

(注:所有列表页面右下角同样的图标都是用来生成Excel文档,以下不再说明)

(6)尸体信息录入

【功能说明】尸体基本信息、尸表检验信息、尸体解剖信息以及尸体照片的录入。

【操作步骤】

①在左侧导航树中点击尸体信息后点击“新增”,或用鼠标右键点击上图案件导航树,弹出动态目录,如图2-29所示。

图2-29 “尸体信息录入”功能入口

尸体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尸表检验、解剖检验、尸检照片四个模块,如图2-30所示。

图2-30 “尸体信息录入”界面

②点击上图“保存”按钮,尸检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尸表检验、解剖检验、尸检照片必须在尸检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才能录入。

▶在尸检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图2-30中“尸检照片”按钮,进入尸检照片信息录入页面,如图2-31所示。

图2-31 “尸检照片录入”界面

点击添加尸体后面的[+]添加一张尸体照片,点击[-]删除一张尸体照片。

▶点击“保存”按钮,尸检照片信息录入完成。返回尸检照片列表页面,如图2-32所示。

图2-32 “尸检照片列表”界面

▶点击“新增”按钮,可以继续新增尸检照片。

▶选择尸检照片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删除尸检照片信息。

▶点击操作栏“修改”按钮,进入尸检照片修改页面修改尸检照片信息。

▶点击“缩略图显示”按钮,进入缩略图显示页面,如图2-33所示。

图2-33 “尸检照片缩略图显示”界面

▶点击图2-33中“基本信息”“尸表检验”“解剖检验”按钮可以切换查看尸检信息。

▶点击打印图片,可以用Word文档查看图片并打印。

(7)复勘现场

【功能说明】录入复勘现场信息,可无限增加复勘现场。

【操作步骤】

①用鼠标右键点击图2-33中案件导航树,弹出动态目录,单击“登记复勘信息”按钮进入复勘信息登记页面,如图2-34所示。

图2-34 “复勘现场”信息录入界面

②点击“提交”按钮进入复勘信息查看页面,可以进行复勘信息修改以及现场图、照片等信息的录入操作。复勘信息录入后左边案件导航树显示第一次复勘,多次复勘会继续增加。

(8)关联现场

【功能说明】将多个现场关联起来。

【操作步骤】

①点击案件导航树上的“关联现场”按钮,进入关联现场列表页面,显示与该现场关联的所有现场信息。

图2-35 “关联现场”信息录入界面

②点击图2-35“新增关联现场”按钮,弹出现场关联对话框,如图2-36所示。

图2-36 “关联现场”对话框

③输入正确的现场勘验号,点击“提交”按钮,该现场与输入的现场勘验号所对应的现场信息相关联,如图2-37所示。

图2-37 “关联现场”界面

④点击相关信息栏现场图、现场照片、手印、足迹可以查看所关联现场相关照片。

(9)分析意见录入

【功能说明】录入现场分析意见,并打印结果。

【操作步骤】

①在现场信息个案模式下单击页面左边案件导航树“分析意见”按钮进入现场分析意见录入页面,如图2-38所示。

图2-38 “现场分析意见”填写界面

②录入分析意见后点击“保存”按钮。

③录入后进入分析意见查看页面,可以对其进行修改、打印操作,如图2-39所示。

图2-39 “现场分析意见”修改界面

④点击页面“打印”按钮,打印现场分析意见(Word文档),如图2-40所示。

图2-40 “现场分析意见”打印界面

3.勘验信息概览

在勘验信息概览模式下,可以对已提交资料、暂存资料、未完成资料、不合格资料进行查看、修改操作以及查看、增加重点关注现场、自定义关注现场,另外还可以进行勘验信息的录入操作。

(1)已提交资料

【功能说明】管理已提交资料。

【操作步骤】

①在现场信息概览模式下点击案件导航树“已提交资料”按钮,进入已提交资料列表页面,如图2-41所示。

图2-41 “已提交资料”界面

②选择已提交现场勘验信息,点击图2-41中“关注”按钮,则所选择的现场勘验信息加到重点关注现场。

③点击“勘验号”进入现场勘验信息个案模式。

④点击“新增现场”按钮进入勘验基本信息录入页面。

(2)暂存资料

【功能说明】“暂存资料”指在新增现场信息时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及时完整填写的现场勘验信息存放的目录。

暂存的现场勘验信息在填写完整后点击该页面的“提交”按钮就完成现场勘验信息的录入工作,提交到“已提交资料”目录中。

(3)不完整资料

【功能说明】“不完整资料”指已提交的现场勘验信息经过质量检查后,有必填字段没有录入。

对未完整录入的现场勘验信息录入完整并提交后可以保存到已“提交资料”。

(4)不合格资料

【功能说明】“不合格资料”指不符合相关勘验标准的现场,如勘验笔录没有生成、现场图未录入、现场照片未录入、现场分析意见未录入。

(5)个案查询

【功能说明】通过定制查询条件,快速找到所要查看的现场信息。

【操作步骤】

①点击“信息采集”按钮进入,右侧上方顶部即为查询位置,如图2-42所示。

图2-42 个案查询界面

②在对应的查询条件中,输入所要查询的条件,点击“查询”。

③点击“更多查询”按钮,可进入高级查询,如图2-43所示。

图2-43 高级查询界面

④输入要查询的条件,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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