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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门禁社区治理的发展:温州市案例

时间:2026-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研究认为,改革后中国的政治经济特征对门禁社区有着根本性的影响。这几个方面是研究我国城市门禁社区的重要维度。改革后中国城市的政策环境不断变化,其中城市治理、土地和住房改革,是门禁社区发展的主要制度动因。门禁社区的边界确定了私人部门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于门禁社区的发展,郊区基础设施系统得到升级,城市景观获得改善,使城市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稳步上升。

2.5.1 改革后的中国门禁社区

大量文献研究了改革后中国的住房发展(Breitung,2012;He,2013;Wu,2005)。Miao(2004)的早期研究表明,上海83%的新住房开发项目是设有门禁的高层或中层公寓楼群。关于改革后中国门禁社区的发展驱动力,学界存在几种不同观点。文化视角的研究认为门禁社区是集体主义(collectivism)范式的转变,保留了中国内向性文化的运作方式和居住传统(Breitung,2011;Pow,2009a;Webster and Glasze,2006)。Huang(2006)认为集体控制深深植根于门禁社区,维护社会治理。此外,美国式的中产阶级文化影响了中国城市消费模式的变化(Davis,2000)。Pow(2009a)对上海门禁社区的研究发现,居民追求更大程度的家庭隐私而选择居住在门禁社区,这种消费需求加速了中国城市门禁社区的发展。

除文化视角外,现有研究还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考察了在国家主导的郊区化进程中门禁社区的发展,突出了地方政府的作用(Shen and Wu,2012;Wu,2005,2010a)。改革后中国推行市场经济,但国家仍保留了城市土地所有权,从而有能力推进城市化进程。推广门禁社区是国家发展土地和住房以及社区治理的创新战略之一。此外,商品房市场的建立和社区服务的商品化共同刺激了居民对私有产权和社区服务的消费。在城市企业主义(urban entrepreneurism)、规划中心主义(planning centrality)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下,城市居住功能根据居民不同的社会经济能力重新界定(Wu,2005)。

由此可知,我国门禁社区的发展和治理涉及地方复杂性(local complexities)。本研究认为,改革后中国的政治经济特征对门禁社区有着根本性的影响。然而,目前学界尚未有针对多元行动主体,尤其是政府和市场,如何在新一轮城镇化过程中作用于门禁社区发展的研究。大量现有研究将中国的门禁社区看作是安全、私密的和富有异国情调的商品房居住区;但是,鲜有研究将门禁社区视为中国城市中类似于私人治理的一种形式。在分析门禁社区的社会影响时,居民的作用尤其是居民与社区的关系,尚未被全面检视。这几个方面是研究我国城市门禁社区的重要维度。

2.5.2 发展动因的转变

进入21世纪以来,城市住房发展多以门禁社区的形式开发。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规设计标准》,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在新开发的居住用地中提供构成安全美观的社区环境和公共物品;同时由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和提供社区服务。除规范标准外,门禁社区的发展动因应关注更深层的制度因素。改革后中国城市的政策环境不断变化,其中城市治理、土地和住房改革,是门禁社区发展的主要制度动因。国家通过新的住房、土地和财政政策刺激新一轮经济增长,促进城市郊区发展、城市更新和社会治理。Wu(2002)指出,政府通过掌握土地其他资源的分配实现经济增长,真正实现了企业家化;在此背景环境下,飞地式城市空间不断涌现。具体的制度因素变化包括三方面。

首先,土地市场化将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分开,前者为地方政府出让做的市场化经营,后者仍归中央政府所有。伴随土地使用权的交换价值随着土地市场的建立急剧上升,地方政府开始推行以土地为中心的增长计划(land-centered growth regime),形成城市区域的迅速扩张(Lin,2011)。通过控制土地利用规划,地方政府确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规模和边界(Xu and Yeh,2009;Zhou and Ma,2000;Zhu,1999)。其中,地方政府推动土地发展主要有两方面策略:①出让廉价的郊区土地用于开发高价商品房;②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转化为可盈利的国有住宅用地。其次,中国自1980年代以来实行了一系列住房改革,其中在1998年深化住房商品化改革取消了单位住房制度,在2003年宣布推动房地产业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之一。同时,一系列住房市场化激励政策在地方实施,包括放宽个人抵押贷款、引入住房预售制度、推广不同住房需求等,快速激发了城市住房市场发展。在亲市场政策下,城市住房开发吸引了大量的资本投资。最后,国家为实现中央和地方之间实现有效的收入分配进行了财政分权,将财政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分散到地方一级。财政改革促使地方政府探索提高地方收入的新办法,增加土地出让费及相关税收成为地方一级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中央政府通过财政的分散和再集中手段巩固了城市治理能力(Xu and Yeh,2009)。

在上述制度变化背景下,城市政府愈加企业家化,在推动门禁社区的发展方面扮演了关键角色。首先,门禁社区是居住用地开发的一种普遍形式。门禁社区的边界确定了私人部门的土地使用权。其次,地方政府通过门禁社区开发促进郊区土地发展,因为高档门禁社区可以显著增加周围郊区土地的交换价值,从而增加地方收入。同时由于门禁社区的发展,郊区基础设施系统得到升级,城市景观获得改善,使城市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稳步上升。在门禁社区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家型政府通过控制城市土地这一特殊资本,通过运用市场机制提高土地和住房的交换价值,获得城市增长带来的经济效益(Logan and Molotch,1987;Molotch,1976)。

其次,国家停止福利住房提供并深化住房改革,促进大多数城市家庭通过市场配置寻找住房资源(Li and Yi,2007)。然而,地方政府仍从四个方面干预住房商品化:①控制居住用地所有权;②制定住房政策和规范住房开发过程;③成立国有企业投资住房开发。地方政府将追求经济增长作为首要议题,通过与私人部门结成了“促增长联盟”,依靠私人资本和金融工具推动房地产支柱产业的发展(Zhu,2004)。门禁社区代表了一种新的住房发展方式,即地方政府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同时将商品房的融资、建设和营销责任转移到私人部门(Xu and Yeh,2009)。

再次,地方政府采用企业家型的发展策略促进城市化,包括加快城市扩张和城市人口聚集,并且推动城市由生产型空间向消费型空间转变(He and Wu,2007)。对门禁社区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城市郊区化的过程中。在一方面,企业家型政府将郊区发展作为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通过郊区新城、工业园区的建设吸引了大量人口,由此扩大对郊区住房和相关社区服务的消费需求(Shen and Wu,2012)。另一方面,随着家庭财富的积累,新兴的中等收入群体开始消费改善型住房(Hu and Kaplan,2001)。Wu(2010a)指出,门禁社区具有包装过的中国郊区景观,并以优质生活的形象作为营销卖点,符合改善型住房需求。从根本上看,这种郊区空间的生产和消费体现了地方政府以土地为中心以寻求经济增长制度为目的的城市发展策略(Zhou and Logan,2008)。Wu和Phelps(2008:479)指出,中国的郊区住房开发“不仅由消费偏好驱动,还不可避免地与中国的总体经济发展战略相关”;郊区化由地方、区域和国家政府及其附属机构主导,而非地私人部门和消费者。

最后,门禁社区是城市治理分散(governance decentralisation)和私有化发展的重要成果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实行经济市场化以释放更多的生产要素,刺激经济增长,克服计划经济存在的问题。中央政府将治理权分散到地方一级,通过市场分散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同时,通过私有化引入私人部门参与发展,提高地方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根据西方经验,私有化转移了福利国家的活动方向(Harvey,2003)。Zhang(2012:209)认为,私有化的内在动力是“寻求创新和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来治理快速变化的国家”。Shen和Wu(2012)关于中国城市郊区化的研究认为,地方政府被赋予了更大的管理权限,以便寻求私人资本推动郊区发展。Wu(2010a:627)指出,中国的市场转型轨迹与新自由主义的标准学说并不完全吻合,政府给市场的角色定位是在快速城镇化中解决城市治理弱点和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加快资本积累的进程。(https://www.xing528.com)

2.5.3 社区治理的转变

不可否认,市场化和私有化强化了私人部门在城市治理中的角色(Shen and Wu,2012;Wu,2010b)。门禁社区的发展和治理中就显现了私人部门的深入参与。一方面,私人部门承担了地方政府提供社区公共物品、服务和治理的责任。在门禁社区的发展过程中,私人部门采取了市场机制,即通过提供高效和有效的产品来追求利润最大化。另一方面,随着城市住房市场的成熟,私人部门创造了不同类型的门禁社区以满足市场的多元需求。供求关系的发展使门禁社区的特征基于本地特殊性而演变,门禁社区的发展也从供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

伴随住房商品化和产权私有化,社区治理结束了单位制时代(Lin and Kuo,2013),开始经历市场化(Lin and Kuo,2013;Wang and Murie,2000;Zhou and Logan,2008)。学者开始从西方私人治理的视角研究中国门禁社区(Pow,2009a;Wu,2005;Wu and Webber,2004)。具体而言,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构成门禁社区私人治理的主体,前者负责提供社区服务,后者代表居民自治。在社区层面,市场经济鼓励门禁社区使用市场供给的公共服务,并由居民支付物业管理费,同时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管理和保护门禁社区内私有产权的权利(Read,2003;Tomba,2005)。在城市层面,城市治理权利分散到社区,地方政府通过强化私人治理将提供社区服务的成本转移给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由私人部门提供资金和服务。尤其在郊区发展过程中,向私人部门释放社区治理权已成为地方政府吸引私人资本投资郊区住宅和基础设施发展的重要措施(Fleischer,2010;Shen and Wu,2013)。

居民对私人治理的需求也伴随住房商品化而出现。受消费主义文化的影响,中国城市以家庭为中心的消费趋势日益增长(Davis,2000),居民开始追求高品质的社区生活(Fang,2006;Li et al.,2012;Li and Wu,2013)。私人治理首先有助于保护居民私人财产价值,其次符合新兴中产阶级生活方式,最后能维护社区内美学景观和道德秩序(Pow,2009b;Shen and Wu,2012)。Pow(2009a)基于上海门禁社区的研究指出,人们寻求更多的自主权并且摆脱传统社区的治理霸权,因此搬到私人治理的门禁社区。现有社区治理研究亦表明,随着业主委员会等自认治理机构的成立,城市居民对基层资助权利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Chen and Webster,2005;Huang,2006;Yip,2014;Zhang,2012)。

此外,一系列社区治理的研究表明,地方政府继续在门禁社区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Huang,2004;Lin,2011;Wu,2002)。尽管土地和住房改革私有化了业主的住房产权,但国家仍然是城市土地的最终所有人和管理者,私有治理的权力有限,业主委员会实际上也是地方政府为恢复社区治理而成立的幻影代理人(phantom agents)(Huang,2005)。

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认为中国门禁社区不同于私人治理之处有三点。首先是不同于退出选项。根据退出与发声选项理论,当居民不满意政府提供的服务和公共物品时,他们选择搬离公共社区而选择私人服务的门禁社区,或者选择留在公共社区,通过当地政府表达他们的要求。退出选项不足以解释中国门禁社区,一方面是因为居民不能自由选择社区私人服务,因为地方政府制定了物理管理规范来标准化门禁社区内公共物品的供应,还指定了国家机构来规范公共物品的供应。另一方面是因为产权私有化的主要目的是刺激商品房的发展,并从土地租赁中产生地方收入,而不是为了更好地提供私有化的公共物品满足居民需求。其次是不同于俱乐部经济理论。根据该理论,门禁社区的私人治理旨在提高俱乐部物品的排他性和服务效率。虽然中国的门禁社区普遍采用市场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但是政府仍在社区治理中起重要作用。政府不再向门禁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公共财政支出、促进物业行业发展,而不是公共服务的完全市场化。社区服务的供应与物业管理费挂钩,后者的定价由政府部门决定。最后是不同于发声选项。发声选项在社区不可行,因为居民没有足够的权力来决定社区治理体系。虽然门禁社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自治机构,但它们的主要功能是监督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因为缺乏自主性和财务独立性,所以无法代表居民与产权相关的权利。

2.5.4 社会空间的转变

现有研究从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化(Liu et al.,2010)、职业结构重组(Madrazo and van Kempen,2012)以及大规模移民(Fan,2008)等角度,分析中国城市的社会隔离。近年来,由于住房商品化和家庭财富的积累,居民流动性得到强化(Wang and Murie,2000;Wu,2004;Zhou and Ma,2000),并且通过不同住房消费形成社会空间隔离。Fleischer(2010)基于北京的研究指出,多元化的住房市场意味着中国城市生活的高度异质性。Zhang(2012)指出,中国城市已经形成新的居住空间和生活方式,并由此培育了新的社会阶层,其中门禁社区就是典型的中产阶级社会空间。Pow(2009a:383)将门禁社区定义为享有特权、强调中产阶级消费理念的居住空间:“门禁社区用审美化的理念架构,它们就好像是艺术作品,不仅要创造一个舒适的西方风格的社区生活环境,而且要体现现代优雅的城市经营生活方式”。

在社区日常生活方面,大多数研究强调门禁社区减少了社交互动、减弱了邻里关系,并归纳总结了两方面原因:①居民脱离了原本基于工作单位的社交关系;②居民更加关注家庭隐私和个人主义(Breitung,2012;Forrest and Yip,2007;Li et al.,2012;Pow,2009a;Yip,2012)。相反,其他学者认为门禁社区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环境,从而增强了居民对社区生生活的满意度(Wu,2012;Zhu et al.,2012)。门禁社区的产权和公共服务私有化使业主获得类似于俱乐部成员的身份,推动了业主参与集体行动,并最终促成了社区内部的团结(He,2013;Li et al.,2012;Yip,2012)。Wu(2012:6)指出,“门禁不一定会终结社区参与,反而可能满足居民需求,提供使他们产生积极联系的新途径”。

此外,由于居民的社会经济组成不同(Zhang,2012),或由于社区的物理封闭程度不同(Li et al.,2012),中国门禁社区可能已经形成多样化的社会空间,并且区别于美国的门禁社区,后者将门禁社区分为生活社区、名望社区和安全区(Blakely and Snyder,1997;Grant and Mittelstead,2004;Mc Guirk and Dowling,2007)。中国门禁社区的发展和治理已经体现出政府干预、市场运作和居民选择三者间复杂权力结构,尤其是正在进行的郊区化和城市更新进程可能会对门禁社区的动因和社会空间影响产生新的变化,这一点有待更进一步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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