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市场化”
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市场化,是指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提供服务,并做到决策与执行分开。由政府制定政策,各类主体在规范的政策指导下共同发展,相互竞争。以美国的职业体育为例,其俱乐部的服务提供内容受市场化影响,根据群众的需求为向导。一边从市场上赚钱,一边又将钱投资到各种运动项目的青少年培训。从小培养青少年运动技能水平,获取青少年的忠诚度。看似简单的方法在实施上并不好入手,其中包括信息的收集,制度的规范,还有创新的运营机制。由于市场高效率的资源配置能力,使得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大大提高(郇昌店、肖林鹏、杨晓晨,2009)。公共体育的市场化强调了社会交流及公众参与,大大提高了社会责任感和民主意识。政府将自身权利向社会下放和外移,精简机构、提高管理能力,扩大了与社会的沟通渠道沟,使行政更加公开,有利于公民便捷有效地获取信息,参与社会活动,加快民主化进程。
(2)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社会化”
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社会化,指的是政府调整自身的运作机制并调动尽可能多的社会力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来提供和改善公共服务的模式(刘星,2006)。如果说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市场化是用交换手段以盈利为目的来提供公共服务,那么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提供,则主要在于非政府部门以志愿的形式提供服务,这里的服务既包括公共服务也包括私人服务。体育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提供模式主要包括三种形式:个人服务、第三部门服务或非营利性的收费服务、社区提供的体育服务。“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是公民社会,而非营利组织恰恰具有公民基础的最大优势,它们可以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自主地提供公众迫切需要的基本体育需求,适应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有效纠正政府和市场的“失灵”。许多组织在特定的领域对公共体育供给提供了重大帮助。如非营利组织的委托代理。权力下放:国家体育总局把许多体育资格认证权力下放给各体育组织。体育志愿服务、体育捐赠、伙伴关系。体育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带有公益色彩,有着自愿、专业的特点,所以活动中所需资金的筹集需要通过社会上各方渠道来获得。主要有:政府拨款、会费和社会捐赠收入,政府在对公共体育社会化模式运转中提供资金上的支持。
(3)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自治化”(https://www.xing528.com)
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自治化,指的是供给主体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首先,政府为了克服单一模式下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体育需求弊端,明确体育公共服务的类型,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采取政府购买的形式,提高供给的质量及效率。其次,社会组织的自治化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以社区为单位,成立社区体育协会,开办社区基金会、创设志愿者团队等。第二种是单位自治化。在单位内部以福利形式开展健身活动、运动团队、体育健康知识与技能宣传、教育和资金支持等。第三种是自我服务,在公众间自我养成健身习惯和良好的体制等。体育社会组织在日常管理方面,专门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对体育服务进行组织、指导以及评估,体育组织还应增加经费投入、聘请资深体育专家为顾问成立体育专家顾问团队,建立社区体育辅导站、点,增加与其他体育组织的互动,充分利用手头资源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王芹,2015)。
(4)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法制化”
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法制化是指完善该领域的法律及规范,明确各主体在项目运作中的角色定位,必须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事。首先,成立相关的法规体系,将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纳入法制化和制度化,是解决供给问题、改善服务环境的基本保障(吴江、申丽娟,2012)。并且,结合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地方性指导意见,按照不同的购买内容,规定购买标准。其次,为了实现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透明化,就必须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打破评估主体评价单一化的格局,在领域中引入多元主体评估。另外,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强化监察体制,探索法律监督新机制和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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