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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审美教育与主动应用美学

时间:2023-10-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像伯林特所说:“人具有意识的身体参与到一种动态整体中去,这种整体被所有感官感知。”伯林特就曾经指出,参与美学有助于重建美学理论,能够产生巨大的社会与文化的实践性影响。用伯林特的话说,参与美学是一种描述性而非规定性的理论。伯林特试图从现代艺术的复杂性方面对此进行解释,近一个世纪以来,艺术不断超出其传统边界,比如偶发艺术、行为艺术需要审美主体各种感觉经验的参与。

生态审美教育与主动应用美学

参与美学一直重视人对自然环境能动性参与,总是将人视为自然环境或场所整体中的人,人与场所在一起,成为场所的一部分。参与美学不赞成以自我为起点来看待空间,或者把身体看作空间性原点。它将人的参与视为一种动态的力量,人在建筑中作为一种动态的力量发挥作用,并与其他构成要素相关联,人与建筑形成一个整体。就像伯林特所说:“人具有意识的身体参与到一种动态整体中去,这种整体被所有感官感知。”[55]具体而言,在可感知的环境中,审美参与者将各种复杂的感知综合起来,并将其转化为感知体验的各种概念。在参与美学看来,这些感知和概念可以充当指导,用来把握和塑造我们当下的世界。同样,约翰·卡尔松的参与美学观也注重积极的审美参与。他强调自然语境的多元维度以及我们对它的多元感性体验,环境被视为一个没有缝隙的整体,审美参与模式召唤我们沉浸到自然环境之中,努力消除传统的束缚并尽可能缩短自身与自然之间的距离。这是一种主动性的审美参与,是鉴赏者在鉴赏对象中一种全身心的投入。

事实上,参与美学在肯定人与环境全面融合的基础上强调积极的审美参与。这种审美参与是一种能动的参与,表现为一种动态的力量,这种力量与自然环境的其他要素相连,使自身融入动态的整体。它促使人们运用全身心的感知,获得一种深入、连续与多元的参与性审美体验,这是参与美学的重要美学意蕴。

芬兰环境美学家瑟帕玛将环境美学称为一种应用美学。在参与美学看来,这一点并不难理解,我们所说的应用美学会将自身美学准则贯彻到日常生活中,贯彻到具有实际目标的活动或事物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很多美学都或多或少带有应用性,而环境美学就是其中之一。这种赞成将美学准则贯彻到日常生活中的观念,对参与美学起着引导作用,契合了参与美学注重审美参与和文化参与的特点。伯林特就曾经指出,参与美学有助于重建美学理论,能够产生巨大的社会与文化的实践性影响。在其看来,美学的重要意义存在于一切人类关系或行为中,审美终究不能脱离整体的社会利益及行为。譬如,环境美学不只是纯粹地探讨场所意识、建筑空间等问题,而是要涉及人如何面对环境空间、如何解决环境危机等问题。由于人的因素在这个系统中占据中心地位,所以环境美学将深刻影响我们如何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伦理道德。换言之,美学并非逃离道德领域的一个乌有之乡,它将引导和实现伦理。可见,在参与美学视域中,美学包括环境美学的意义不局限于特定的空间,而是普遍存在于人类关系或行为中,由此能够对社会文化、伦理观念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在参与美学视野中,传统无利害、静观美学通过分离与孤立来限制艺术,这降低了艺术的重要性,忽视了艺术对丰富和深化人类生活做出的巨大贡献。事实上,审美经验和审美价值对道德目标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参与美学认为,如果我们仔细辨别这种审美经验和价值所涉及的内容,就会发现它会促进相关道德目标的实现。同时,相对于传统静观美学,这种多元化的审美能够包容各种艺术以及文化现象中的创造性行为。而且,艺术本身所蕴含的强大文化功能也需要多元化与全方位的解读。实际上,人们往往不会过于关注传统与权威的束缚,人们较为注重艺术如何在社会与经验中发挥其作用。换言之,人们会注重艺术要实现什么,它如何拓展人的感知能力和理解能力。这种审美参与超越了艺术,进入我们的生活世界,进入自然环境、人工环境与社会群体。

参与美学这种注重经验基础的美学观极具包容性,它不仅拓展了我们与审美经验的联系,而且鼓励人们作为积极的参与者全身心地参与到审美活动之中。用伯林特的话说,参与美学是一种描述性而非规定性的理论。它同时反映出艺术家、表演者与欣赏者的活动,他们在审美经验中获得统一。它反映的是我们身处其中的真实世界,而不是虚无缥缈的幻象。

参与美学在反思传统无利害美学观的基础上,提出一种注重审美整体的生态美学观。这种参与美学为我们展现了一种极具包容性的审美参与模式。参与美学对传统无利害的静观美学的反思也与现代艺术的发展相适应。参与美学将自然环境的审美视为一种连续性与情境性的审美参与,认为这种审美是人与自然环境相融合的审美整体,这是一种整体论生态美学观,是其核心美学内涵。参与美学非常注重审美者自身对作为审美对象的自然环境的积极参与,强调审美者全身心地融入自然环境之中,并将审美体验与无法忽视的应用价值相结合,从而形成一种多元的具有包容性的审美体验。

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参与美学在自身理论阐述中也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与论证。首先是审美经验的要素的保留问题。参与模式试图消除我们自身与自然之间的距离,此时它可能会失去艺术审美经验的要素。因为在西方传统的艺术审美中,艺术审美是无利害性的,鉴赏者和鉴赏对象之间是有距离的。其次是如何保持严肃的审美鉴赏。作为对主客二元模式的突破,这种参与模式有可能混淆人们的审美辨别能力,使其难以区分肤浅的鉴赏与严肃的鉴赏。后者必须考虑到鉴赏对象及其真正本质,然而前者通常只是涉及对象偶然带给经验的东西。换言之,这种参与模式力图破除主客模式,但如果处理不当,相关审美经验就会面临一种主观蜕化的可能。[56]再次是各种感官的审美参与问题。参与美学强调审美者对审美对象的全身心投入,完全祛除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距离与间隙。同时,它还要求自然审美过程中所有感觉的参与。对艺术审美尤其是对传统艺术的审美而言,视觉与听觉的审美参与较为适宜,而嗅觉、触觉与味觉的审美参与,有时会让人感到难以理解。伯林特试图从现代艺术的复杂性方面对此进行解释,近一个世纪以来,艺术不断超出其传统边界,比如偶发艺术、行为艺术需要审美主体各种感觉经验的参与。但如果审美对象是传统艺术,这种强调各种感觉经验共同参与的模式可能就难以实现。由此,我们如果尝试给这种审美参与模式进行定位,可以将其作为一种审美者自身的积极参与,一种包含感觉和知觉能力的积极参与。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将其作为一种凭借现象学方法的生态存在论美学,[57]从而达成其所追求的一种极具包容性的审美感知的完全综合。

【注释】

[1]马新国编:《西方文论史(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第37—39页。

[2]〔德〕席勒:《席勒美学文集》,张玉能编译,人民出版社,2011,第90页。

[3]Carl G.Jung,Memories,Dreams,Reflections(New York:Vintage Books,1963),pp.225-226.

[4]〔美〕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大自然的义务》,杨通进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第262页。

[5]曾繁仁:《试论生态审美教育》,《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6]〔德〕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第5页。

[7]Bertrand Russell,How to Avoid Foolish Opinions,转引自陈望衡:《环境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第414页。

[8]〔法〕施韦泽:《敬畏生命》,陈泽环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第25页。

[9]〔美〕利奥波德:《沙乡年鉴》,侯文蕙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第213页。

[10]〔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第83页。

[11]赵红梅:《美学走向荒野——论罗尔斯顿环境美学思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第75—76页。

[12]〔美〕罗尔斯顿:《基因、创世记和上帝——价值及其在自然史和人类史中的起源》,范岱年、陈养惠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第45页。

[13]〔美〕罗尔斯顿:《哲学走向荒野》,刘耳、叶平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第140页。

[14]陈望衡:《交游风月——山水美学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序言。

[15]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商务印书馆,1987,第371页。

[16]〔美〕罗尔斯顿:《哲学走向荒野》,刘耳、叶平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第125—126页。

[17]同上书,第213页。

[18]王海明:《自然内在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19]余谋昌:《自然内在价值的哲学论证》,《伦理学研究》2004年第4期。

[20]蔡萍、金延:《自然内在价值论的置疑与反思》,《求索》2008年第6期。

[21]赵玲、王现伟:《关于自然内在价值的现象学思考与批判》,《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第11期。

[22]郁乐:《什么是自然的内在价值——批判视野下自然的内在价值概念》,《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23]赵红梅:《美学走向荒野:论罗尔斯顿环境美学思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第125页。

[24]〔美〕罗尔斯顿:《哲学走向荒野》,刘耳、叶平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第3页。

[25]〔美〕罗尔斯顿:《哲学走向荒野》,刘耳、叶平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第34页。(www.xing528.com)

[26]〔美〕利奥波德:《沙乡年鉴》,侯文蕙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第224页。

[27]〔美〕罗尔斯顿:《哲学走向荒野》,刘耳、叶平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第30—31页。

[28]李培超:《环境伦理》,作家出版社,1998,第19—20页。

[29]〔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丁由译,商务印书馆,1987,第31页。

[30]〔法〕施韦泽:《敬畏生命》,陈泽环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第7—8页。

[31]陈望衡:《环境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第76页。

[32]锅巴美食:《澳大利亚野兔泛滥成灾,100亿只野兔放到中国能吃几年?》,新浪网,http://k.sina.com.cn/article_7037615586_1a3797de200100svuf.html,访问日期:2021年2月1日。

[33]刘湘溶编《生态文明论》,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第205页。

[34]刘湘溶编《生态文明论》,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第211页。

[35]〔德〕席勒:《美育书简》,徐恒醇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第94页。

[36]〔德〕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宗白华译,商务印书馆,1964,第47页。

[37]〔德〕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2,第38页。

[38]〔德〕席勒:《美育书简》,徐恒醇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第38页。

[39]〔加〕卡尔松:《自然与景观》,陈李波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第34页。

[40]杨平:《环境美学的谱系》,南京出版社,2007,第295页。

[41]〔美〕罗尔斯顿:《哲学走向荒野》,刘耳、叶平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第92—93页。

[42]〔美〕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大自然的义务》,杨通进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第35页。

[43]〔美〕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大自然的义务》,杨通进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第96页。

[44]同上书,第33页。

[45]〔美〕罗尔斯顿:《哲学走向荒野》,刘耳、叶平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第150页。

[46]〔加〕卡尔松:《环境美学——自然、艺术与建筑的鉴赏》,杨平译,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第109页。

[47]〔加〕卡尔松:《环境美学——自然、艺术与建筑的鉴赏》,杨平译,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第29页。

[48]〔美〕伯林特:《环境美学》,张敏、周雨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第154页。

[49]〔美〕伯林特:《美学再思考:激进的美学与艺术学论文》,肖双荣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第1—2页。

[50]王宁:《世界主义及其于当代中国的意义》,《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51]〔美〕伯林特:《环境美学》,张敏、周雨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第152—154页。

[52]王岳川:《新世纪文论应会通中西守正创新》,《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

[53]〔美〕伯林特:《美学再思考:激进的美学与艺术学论文》,肖双荣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第2—7页。

[54]〔美〕利奥波德:《沙乡年鉴》,侯文蕙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第121页。

[55]〔美〕伯林特:《环境美学》,张敏、周雨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第156页。

[56]〔加〕卡尔松:《环境美学:自然、艺术与建筑的鉴赏》,杨平译,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第19—20页。

[57]曾繁仁:《生态美学导论》,商务印书馆,2010,第5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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