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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段论推理的有效式及可能形式

时间:2023-10-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段论包含三个不同的概念,分别称为大项、小项与中项。前面所举的例子属于第一格的三段论。表5-1三段论推理中四种可能的格三段论的式是指构成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质、量的不同而形成的不同形式的三段论。结合式和格,则共有64×4=256种可能的三段论推理格、式的结合。根据现代逻辑理论,去掉弱式和考虑反映空类和全类等因素,则只有15种有效式。

三段论推理的有效式及可能形式

三段论是一种常用的推理形式, 它由三个性质命题组成,其中两个性质命题是前提,另一个性质命题是结论。例如:

(1)所有的推理系统都是智能系统。

(2)专家系统是推理系统。

(3)所以,专家系统是智能系统。

这就是一个三段论推理的例子。它由三个简单性质命题(1)、(2)和(3)组成。(1)与(2)是前提,(3)是结论。三段论包含三个不同的概念,分别称为大项、小项与中项。大项就是作为结论的谓项的那个概念,用P表示。小项就是作为结论的主项的那个概念,用S表示。中项就是在两个前提中都出现的那个概念,用M表示。上例中“智能系统”是大项,“专家系统”是小项,“推理系统”是中项。

由于大项、中项与小项在前提中位置不同而形成各种不同的三段论形式,称为三段论的格。也可以认为是由于中项在前提中位置不同而形成的各种三段论形式。任何一个三段论推理都有其自身的格、式结构。在古典三段论中,四种可能的格如表5-1所示。前面所举的例子属于第一格的三段论。

表5-1 三段论推理中四种可能的格

三段论的式是指构成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质、量的不同而形成的不同形式的三段论。命题的质是指该命题的肯定或否定的性质;命题的量是指命题中的量项是全称的还是特称的。所谓全称是指对某项进行界定时包含事物的全部;所谓特称是指对某项进行界定时只包含事物的部分。由质和量的结合就构成四种命题形式:(www.xing528.com)

(1)全称肯定命题,通常用字母A来表示,其语言表达形式为“所有的……都是……”。

(2)全称否定命题,通常用字母E表示,其语言表达形式为“所有的……都不是……”。

(3)特称肯定命题,通常用字母I表示,其语言表达形式为“有些……是……”。

(4)特称否定命题,通常用字母O来表示,其语言表达形式为“有些……不是……”

上述A、E、I、O四种命题在2个前提、1个结论中的各种不同组合的形式就称为三段论的式。例如,大小前提和结论都是由全称肯定命题所构成,则这种三段论就是AAA式三段论;如果大前提是全称肯定命题,小前提和结论是特称肯定命题,就叫作All式三段论。

在三段论中,大小前提以及结论都可能是A、E、I、O四种命题。因此,按前提和结论的质、量不同排列,可有4×4×4=64种式。每种式又可能有4种不同的格。结合式和格,则共有64×4=256种可能的三段论推理格、式的结合。但是,根据形式逻辑的有关定理,能推出正确结论的格、式只有24种。根据现代逻辑理论,去掉弱式(指能得出全称结论却得出特称结论的三段论推理)和考虑反映空类和全类等因素,则只有15种有效式。如果推理者在推理时,认为无效的推理格、式中所推出的结论正确,就要犯逻辑推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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