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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产业化取得动力

时间:2023-10-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英美教师教育认可机构和制度建立的经验来看,它的动力主要来自于教师教育的专业化、教师教育的大学化和高质量的教师教育需求。[2]从我国教师教育制度的发展来看,师范大学学科综合化,教师培养和培训教育学院化,综合大学设置教育学院、教师学院,也成为必然趋势。

我国教育产业化取得动力

从英美教师教育认可机构和制度建立的经验来看,它的动力主要来自于教师教育的专业化、教师教育的大学化和高质量的教师教育需求。

1.教师教育专业化

教师教育专业化在美国是80年代以来教师教育领域的一个重要趋势。教师教育专业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教学专业化,使教师在中小学承担的主要任务——教学具有专业性,也就是教学是一种专业。二是教师培养和培训专业化,既然教学要专业化,教学是一种专业,那么如何培养和培训教师学习如何教学的过程也应当专业化,这就需要教师培养和培训的机构要专业化,为此要对这些机构进行认可和评估,可以说,教师教育的认可和评估是教师教育专业化的产物。

2.教师教育的大学化

教师教育大学化是欧洲教师教育联合会 (ATEE)自从1991以来,通过它每年的主题 [1]使欧洲的教师教育和培训成为令人关注的重要领域。由伯明翰英格中心大学 (University of Central England,Birmingham)的监督下,斯坦里·穆勒 (Stanley Miller)和菲利普·泰勒 (Philip Taylor)于1991年开始的一项研究结果,也就是欧洲教师教育委员会第三号政策报告,《欧盟成员国的教师教育课程》,其中谈到了教师教育“大学化 (universitisation)”、 “专业化 (professionalisation)”和 “质量 (quality)”等问题,“教师教育的大学化与教学的专业化是同时发展的。两者的目标都是对教师的质量产生影响,不仅是他们的学术背景或基础,而且是他们的教育的普遍方法。教学专业化在教师教育机构中开始于教育理论和教育科学的发展。”[2]

从我国教师教育制度的发展来看,师范大学学科综合化,教师培养和培训教育学院化,综合大学设置教育学院、教师学院,也成为必然趋势。总体上说,我国教师教育也开始呈现出与一些发达国家相似的大学化趋势。也就是说,教师培养和培训的任务逐渐由这些大学的教师学院、教育学院和教育系来承担,其它的院、系与综合大学一样培养专业学科的人才,而不是教师人才。看来,我国的教师教育制度需要进行重建,重建主要表现在,单一、独立的教师教育机构的逐步取消,通过师范学院的升格并转轨成为综合性大学,通过师范学校合并进综合大学,通过成立综合大学的教育学院,通过成立重点研究型大学的教育研究生院等多种制度的重建,使教师教育制度转变成一元化的综合大学教育学院、教师学院和教育系的制度。

与教学专业化紧密相关的是教师教育的知识基础,教师教育的知识基础的学术争论也成为建立教学专业标准动力的核心。教学专业不象医学这样的专业具有明确界定的培养标准,公众也把教学视为一种专业不足的职业,因此认为教师缺乏专门知识 (expertise)。问题的实质不是教育的实践与其它专业的实践之间的差异,而是一种专业的界定。有的学者提出,一种专业是 “一门学科的大师及其阐释者”的陈述很切合教师教育者。

3.教师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www.xing528.com)

根据美国NCATE的主席Arthur E.Wise的观点,美国应该建立一个教师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这一新系统由三个相互联系的标准构成:一是官方认可的教师培养机构;二是以成就为基础的首次资格证书颁发:三是胜任教师的资格认证。建立这样一个系统,标志着教师培养和发展已从单纯的职前培养转变为与资格认证的一体化,这一思想为“国家教师认可委员会”极力推荐。三个部分,即官方认可、国家资格制度和资格认证成为教师专业质量认证的一个完整体系,就是所谓的 “质量保证的三腿凳子 (工具)理论——教师教育项目认可、初任教师执照 (许可证颁发)和高级专业证书,另外,英国还提出了四骑马手式的教师教育制度 (认可制度、检查制度、审定制度和分配制度)。

从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水平上来看,教师教育由量的需求向质的需求的转变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在这种趋势下,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已成为关键。从质量观角度来说,建立教师教育者的认可制度也是迫在眉睫的事。例如,大学教师教育者必须每年有固定的时间去中小学成为教师教育者认证的标准应该是合情合理的。

4.明确教师教育者的合法身份

在我国,教师教育认可和评估的目的之一是确定教师教育者的合法身份。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中没有规定 “教师教育者”的义务和责任及其权利。在教师教育中必须明确角色身份,即培养和培训教师的角色身份。从话语分析来看,在中文词汇中尚没有一个词用来表示培养和培训教师的教师,只好用英文中,teacher educator“教师教育者”,从话语上规定培养和培训教师的角色身份。现实教师教育的这种身份的模糊性一直困拢着培养者和被培养者之间的不清的关系。在师范大学,是否所有的教科研人员都是教师教育者?他们经过了何种规定或认可而被赋予了教师教育者身份的权力?学历平和系列职称可以决定他或她成为合格的教师教育者的条件吗?现在施行的大学教师资格证书与教师教育者的资格证书是同一的吗?在我们看来,从事于教师教育是需要这个行业的资格证书,正如医生有医生的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有律师资格证书一样。由于大学从整体功能上培养所有职业的人才,而教师只是其中的一种职业,因此,大学教师资格证书不能等同于教师教育的资格证书。由于在师范大学一直没有搞清楚学术性和师范性之间的分野,而且随着师范大学的学科综合化趋势的发展,因此模糊性会更加增强,按理说,大学教师教育者应该拥有培养和培训教师的独特的方法和途径,而事实是师范大学的教师名义上都是教师教育者,但他们的学术旨意、研究模式和思维方式等与综合大学没有实质性的差异。

要解决这种角色身份的模糊性的途径应当是重建教师教育制度,并以教师教育的认可和评估制度加以确定。也就是说,大学教育学院化。它包括综合大学建立教育学院或教师学院或教育系,师范大学或学院变成综合大学,原有的培养和培训教师的任务由教育学院或教师学院来承担,因此应当改造目前师范大学的教育学院,从以往那种目标不明确的培养模式转变成目标明确的培养和培训教师的模式。这种模式就需要教师教育认可和质量评估。

总之,建立教师教育认可和质量评估制度是由教师教育专业化、教师教育大学化和教师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等动力决定的,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进行教师教育机构的认证评估制度成为教师教育专业化和确定教师教育者的合法身份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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