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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取得重要成效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浙江省在2017年与原国家工商总局签署网络监管部省战略合作协议,建设“全国电子商务监测中心”并承建“国家电子商务信用建设工程”,进一步理顺网络监管工作机制,率先推进互联网广告业标准化建设。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广告监测体系日臻完善,广告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全国市场秩序总体平稳,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

我国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取得重要成效

经历了上述五大阶段的发展与变革,新机构框架下一体化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监管体制机制持续创新,社会满意度平稳提高,改革红利不断释放,监管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我国统一大市场潜力进一步发挥,社会信心进一步提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实现。

(一)商事制度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改革部署,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宽进严管的市场环境逐步优化。首先,进一步落实证照相关改革,全面推开“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工作,重点推进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得到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肯定并以国办《政务信息交流》方式向全国推广;广东省深圳市率先在全国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改革,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名称自主查询、比对、申报,同步压缩银行开户时间,充分提升开办企业的便利度,进一步压缩企业环节和缩短办事链条。商事制度改革对大众创业创新的激励效果明显,以浙江省为例,截至2018年5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总量621.5万户,比商事制度改革前净增66.4%,其中在册企业210万户,比商事制度改革前净增93%。总体来看,商事制度改革思路清、措施实、推进快、效果好,切实发挥了先手棋、突破口的作用,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改善了营商环境,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中成效显著。

专栏 地方商事制度改革典型做法

1.浙江省:“最多跑一次”

浙江省在“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基础上,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制定全省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全新工作模式,实现受理与办理相分离、办理与监督评价相分离。保证申请人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只需一次上门或零上门。截至2018年底,浙江省“最多跑一次”的实现率和满意率分别达到90.6%和96.5%。

2.广东省深圳市:“减环节、降时间、提效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北上广深四市要在2018年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8.5天内”的目标,深圳通过“减环节、降时间、提效率”将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减少开办企业环节至3个。自2015年7月1日开始起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环节,整合税务登记、刻章许可备案、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等环节,将开办企业环节压缩到3个环节,成为目前广东省开办企业具有最少程序和环节的城市。3个环节分别为“多证合一”商事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

3.上海市青浦区:“联盟式”+“精准化”服务

“联盟式服务”是上海市青浦区企业登记的传统服务品牌,注册许可大厅联合13个基层所窗口以及区内45个招商机构,形成了“1+13+45”的青浦区企业登记全景式服务架构体系,辖区内97%以上的企业登记已纳入该体系,青浦区还率先试点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招商机构企业登记申请全程网上申报。通过“管家式服务”“组团式服务”等精准化服务形式,送政策进园区、进社区,根据企业需求现场提供政策咨询,让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的红利,同时区局建立了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每月信息梳理发布机制,2017年以来汇总梳理各类重点信息和动态396条,为42个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了百余次精准化服务。

4.湖北省武汉市:“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将需要企业和群众“跑腿”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分类编制市、区、街道(乡镇)三级9 653项“三办”事项清单。按照“一事项一标准、一子项一编码、一流程一规范”的要求,对“三办”事项逐项编制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书,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不断扩大审批服务“三办”覆盖面,推动“一次办”向“马上办”、“马上办”向“网上办”、“网上办”向“不用办”迈进,不断扩大“零跑腿”事项范围。(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各地方政府调研汇报材料整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湖北省武汉市“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经验做法,http://www.gov.cn/zhengce/2018-05/23/content_5293101.htm。

(二)重点领域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着眼市场秩序构建,积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好转。以公平竞争审查为契机,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细化监管机制、程序和标准,明确例外规定、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创新市场监管方式,一改实施多年的市场巡查办法,于2017年底基本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企业自身树立起较强的公示意识,改革举措得到社会满意度98.2%和97.5%的良好评价。改进和加强竞争执法,加大反垄断案件查处力度,积极开展经济检查、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以新业态监管为突破口,网络市场监管扎实推进,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新阶段已经启动,通过认真开展经济检查各项工作,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等行为,完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数据库,严厉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有效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浙江省在2017年与原国家工商总局签署网络监管部省战略合作协议,建设“全国电子商务监测中心”并承建“国家电子商务信用建设工程”,进一步理顺网络监管工作机制,率先推进互联网广告业标准化建设。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广告监测体系日臻完善,广告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全国市场秩序总体平稳,市场监管区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扩大消费创造条件

消费维权是一个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快速发展,基本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较为完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并在全国贯彻实施,同时一系列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进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不断强化,集中开展重点商品抽查检验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消费者诉求集中的重点企业进行约谈指导,认真查办消费侵权案件。加强“12315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大维权”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工商职能,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建设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与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联动,建立部门协作维权机制、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完善小额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建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远程视频调处平台”,积极推行诉转案,加强对12315数据的分析利用等,有力提升了消费维权水平。

(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创新取得一定进展

我国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与改革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各子系统的协调配合,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2011年以来,工商、质检、安监等部门逐步从省以下垂直体制改为属地管理体制。2013年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整合工商、质监、经贸、药监等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新组建了食药监局,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实现食品药品全流程无缝监管。近年来,一些地方特别是省以下地方政府整合了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以“二合一”或“三合一”等模式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积极促进队伍、职能、业务融合,着力加强服务与监管机制创新,推进职能、资源大整合,不断探索一体化市场监管模式。通过机构整合、队伍调整、业务充实,提高了基层监管效率,消除了监管的灰色地带,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五)法治和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形成重要保障

市场监管法治体系建设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消费环境的重要保障。“十二五”时期以来,我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不断提升。修订并出台实施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围绕依法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制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8部行政法规,废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等2部行政法规。一些部门制定了系列配套实施规章,修订、废止了一批不相适应的规章。突出立案销案、行政强制、自由裁量等重点,促进了规范执法。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指导,深入开展法治建设评价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地积极建立完善案件指导、大要案挂牌督办、案件移送等制度,切实加强了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等改革举措出台,用信息化助推全过程市场监管,做到全程留痕、全程可控、责任可追溯,这一重大举措对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创新监管机制也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出台《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构建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全国各地通过信息公示、年报抽查、建立经营异常名录等手段,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初步建立了“宽进严管”的工作机制。信息化业务应用不断拓展,通过12315消费维权、网络交易监管、商标行政执法、“商标三期”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动完善企业登记和管理系统。2016年7月,全国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全面上线运行,与落实专项巡视整改、与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与其他部门协同监管相结合,切实提高了网络市场监管执法效能,构建起线上线下全覆盖、全业务领域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广东省深圳市还通过“一网、一微、一端”,强化了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其中:一网(深圳信用网)已征集近330万商事主体(含注销)的登记、监管、案件、资质认证、表彰处罚、纳税状况、信贷状况等6.3亿条信息,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企业信用数据库;一微(企业信用查询)已嵌入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平台”和银联钱包App;一端(“信用深圳”App)除查询企业信用外,还具备商家评价、投诉举报、定位导航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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