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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模式盘点:围绕承办制改革的争议

时间:2023-10-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三,应遵循何种思路来进行“承办制”改革?有人认为,推行“承办制”改革,目的是为了改革投资渠道单一、经费不足、管理机械等弊端,增强现有公立学校的活力,加速薄弱学校建设。综上所述,围绕“承办制”所引发的争议是多方面的,而且肯定会持续一段时间。由于“承办制”改革本身尚处于试点实验阶段,因而出现这种争议和不同看法也是很正常的。

教育模式盘点:围绕承办制改革的争议

我国公立学校“承办制”改革迄今尽管仍属局部性的实验,但已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人们对这一改革所涉及到的为何要改、改什么、怎样改等诸多问题议论纷纷,认识不一。

其一,现阶段是否有必要试行“承办制”改革?不少论者指出,“国有民办”学校是一种从公立学校转制为民办学校的必经途径和形态,如果不从政策上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甚或不允许其存在,党和国家所倡导的多种办学体制的改革便可能不那么具有普遍意义。我国现阶段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的经济实力,还不足以规模化地兴办完全意义上的民办中小学校,公民个人的私营经济亦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对部分公立学校采取“国有民办”模式,对迅速发展民办中小学校,并促使其达到一定的规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也有论者指出,“国有民办”模式尽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改制学校的教育经费紧张的状况,部分减轻了政府办学的负担,实现了部分家长的择校愿望,加快了学校内部改革,但也带来许多副作用。权衡利弊,在目前校际之间事实不平等的情况下,不应加剧这种不平衡。

其二,“承办制”的实质是什么?有论者认为,所谓“国有民办”,其实质是“国有私营”。但也有论者指出,“国有民办”的实质是学校所有权与办学权实行分离,“国有民办”学校并不完全等同于民办学校,其性质仍属公立学校,因而用“国有私营”并不能准确表明“国有民办”的实质。

其三,应遵循何种思路来进行“承办制”改革?在现阶段,许多公立学校进行“承办制”改革的模式不外乎两类,要么以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目的,要么以解决教育经费的“缺口”为出发点。对此,有人认为,这实际是一种办学形式的改革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办学体制改革,政府应当从政策上积极引导其向民办学校的方向发展。

其四,“承办制”试点学校应如何选择?是改重点学校,还是改一般学校或薄弱学校?不少论者反对把较好的公立学校作为改制对象,认为这种做法在客观上是对政府在基础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实行“重点学校制度”和不均等的公共教育财政政策的一种肯定和鼓励,是一种用“付费择校”来挤占已有“免费和就近入学”机会的思路,对低收入家庭不利,也不因此增加好学校的总量,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情绪,对教育机会的均等形成新的问题。但他们又担心,如果推出较差的学校进行改制,会吸引不了社会力量的投资和学生家长的兴趣。也有论者指出,在转制过程中,拿出什么样水平和质量的公办中小学校不是问题的关键,拿出“高”的,有“高”的利弊得失,拿出“低”的,有“低”的利弊得失,关键在于转制前要充分研究转制后的学校办出高水平高质量的可能性、现实性及其相应的措施,才能保证转制后的学校能够吸引社会和市民自愿进行教育投入。(www.xing528.com)

其五,“承办制”改革是否有利于增加教育选择的机会?有人认为,“国有民办”学校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学生和家长的择校要求,有助于实现教育的民主化。但也有论者持针锋相对的观点,认为虽然教育选择权是教育权的一个方面,但同受教育权相比它则是第二位的,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现行的就近入学制度是合理的。“国有民办”学校只是满足了部分富有的家长和学生的择校要求,对那些本应在这些学校学习但由于拿不出高额学费而被迫转学的学生来说,则是剥夺了他们的受教育权。

其六,推行“承办制”是否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有人担心,公办学校转制后,如果没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明文规定,若干年以后,办学主体的法人如果在自筹资金中不追加投入,那么,原有国有资产的价值折旧就有可能转变为办学主体法人不正当的私有收益。有人指出,学校转制前要进行国有资产的评估,办学的法人主体应对原有的固定资产承担明确的保值义务。也有人建议建立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机制。

其七,推行“承办制”改革,对原有公立教育体制是一种完善还是一种冲击?有人认为,推行“承办制”改革,目的是为了改革投资渠道单一、经费不足、管理机械等弊端,增强现有公立学校的活力,加速薄弱学校建设。但也有人认为,“国有民办”政策对基础教育带来了极大副作用:实行“国有民办”所带来的一个必然后果,就是政府推卸了在发展教育事业中所应承担的义务教育责任,冲击了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影响了整个教师队伍的稳定,助长了目前择校高收费的违法现象。

综上所述,围绕“承办制”所引发的争议是多方面的,而且肯定会持续一段时间。由于“承办制”改革本身尚处于试点实验阶段,因而出现这种争议和不同看法也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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