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大多有猎奇心理,尤其是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开阔眼界、扩大知识面成为当前多数旅游者的主要旅行动机之一,在这样的风尚中,民俗作为各地特色旅游资源的重要性自然就凸显出来。这也正是“特色民俗游”在各地方兴未艾的根本原因。那么,什么是民俗,它对各地旅游业的发展有怎样的作用呢?
关于民俗,古今中外不少学者已给出了很多诠释,但对于旅游从业人员而言,或过于深奥,不便理解;或过于理论化,不切合我国当前旅游业发展的具体实际。我们认为,从旅游行业的眼光看,所谓民俗,是某族群自古沿袭至今并得到族群内各成员认同的文化现象。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三个要点:
(1)民俗的载体和主体是“族群”,而非“民族”。过去人们普遍认为民俗是一个民族异于其他民族的特殊文化现象。我们认为民族的不同虽然是形成民风民俗差异的关键,但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传统的“民族”概念过于宽泛,已不能适应我们今天对“民俗”概念的理解。不同民族如果长期共同生活于同一地区,民族习俗差异会逐渐削弱;同一民族若分布广泛,其不同地区的成员之间在习俗上也可能产生某些差异。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中国广东、福建的“客家”人虽然属于汉族,但风习与中原地区的汉族多有不同。“客家话”一般汉人已经听不懂。同是苗族,又有白苗、黑苗、花苗、青苗等分支。显然,上述现象都不便以“民族”为主体来描述其特色习俗,而用“族群”则不仅可以妥善地界定同一民族内的具体习俗差异,而且用其界定当前相当盛行的区域特色风俗(如我们今天耳熟能详的“成都庙会民俗”“哈尔滨冰灯会”等),也是比较妥当的。(https://www.xing528.com)
(2)民俗必须是自古沿袭至今的文化现象。如果古代曾经存在但早已失传的文化,没有沿袭至今,不能称作民俗。如大家都知道的三国时蜀国丞相诸葛孔明发明的“孔明灯”,至今仍在中华大地上流传,是重要民俗之一。但诸葛孔明制造出的用于搬运军需粮草的机械工具——“木牛流马”却久已失传,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民俗”。
(3)民俗必须得到特定族群内绝大多数成员的共同认可。如果只是族群内部分成员的行为方式,便不能称作是该族群的“民俗”。众所周知,“礼拜”一词渊源于西方宗教文化,后传入中国。中国传统文化中本来没有“礼拜”的说法,但“礼拜记日法”作为一种习惯已在汉文化圈中流行近百年,至今已成为几乎每个华人都认可的记日方式,大体可算作是中华文明在发展过程中包容汲取的异域文化因子,虽不具有独特性,但仍在“民俗”的范围内。而星期日做礼拜则是欧美文化圈中基督教文化的特有习俗,至今虽已被部分信仰基督教和崇尚西方文明的华人所遵循,但在华人文化圈,星期日做礼拜显然尚不具备广泛的族群认同,因此不能视为华人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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