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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流程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转介工作是心理高危学生干预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一般在多方会谈中提出。对于三类心理危机学生的干预工作,心理教师要在学校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的牵头下制定干预方案,实施干预措施,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图4-1三类危机学生干预流程图

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流程

1.判断是否超出学校危机干预能力与范畴。首先,心理评估小组要根据高危学生的心理评估结果和个人危机档案,结合省浙教办教科〔2014〕66号文件中关于中小学生的心理危机类别的分类标准,判断该生的情况是否已经超出学校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和范畴,进行进一步专业的诊断。

2.成立会谈小组,与家长进行会谈。会谈小组成员建议包括危机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副校长、相关处室负责人或年级组长、心理教师、班主任、学生家长。会谈的主要任务是要告知家长学生心理危机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危机,并建议家长将学生转介至专业心理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进行诊断。会谈结束要有完整的会谈记录或录音记录,及家长签名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告知书(见附录4-1)。家长会谈的具体操作参考本章第二节《如何与家长进行沟通》。

3.转介。转介工作是心理高危学生干预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一般在多方会谈中提出。如家长有需要,可提供当地或省内具备资质的专业心理咨询与医疗机构,详见浙江省各地心理危机干预热线电话和浙江省各地专业心理咨询与医疗机构一览表(见附录4-2)。另外,学校可与上级心理危机干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实施对本校学生开通心理转介的绿色通道,实现快速转介与信息互通,帮助转介工作更顺利地开展。学生转介书面建议可参考学生心理问题转介信(见附录4-3)。

4.学校根据医生诊断结果,结合高危机学生实际情况,实施休学或请假手续,或对继续在校上学的高危机学生实施干预。

已经进行转介的学生分两种情况:一是医生诊断学生有严重心理疾病、精神疾病或自杀危机,要求学生休学或请假一段时间接受治疗。学校要积极配合医生建议办理学生休学,在学生休学期间定期联系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治疗进展、康复情况,并做好动态管理记录。

二是医生诊断学生有心理疾病但无严重心理危机,建议学生边药物治疗边上学。学校要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全程动态管理,嘱咐心理教师、班主任、心理委员积极关注危机学生,保证学生在校的安全。同时给予学生各种心理支持。但学校不建议这类学生住校,同时建议和学生签署不自我伤害契约书(见附录4-4),和学生家长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录4-5)。

另外,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家长不听从学校和医院的休学建议,甚至不积极进行规范治疗,坚决要让孩子上学,建议学校跟家长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录4-5)。(www.xing528.com)

5.接纳重新回校的学生

休学期间经过治疗进入稳定或康复阶段的学生,会申请回校读书。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到休学结束时间,提前申请回校跟读;一种是休学结束,回校复读。第一种情况的复学尤其要分清是学生本人意愿,还是医生的建议或者是家长的意愿。如果不是出自医生的建议,需要考虑复读是否合适,做好复学评估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本章第三节《如何重新接纳学生在校园的正常生活》。通过评估重新回到学校复读的学生,学校心理教师可以根据学生意愿和自身能力,对他们进行咨询辅导,建议一开始为每周一次,如果学生适应良好,可以改为两周一次,直到学生走出危机,恢复健康。班主任和家长要对学生进行日常观察,记录学生的心理状态,同时对学生给予接纳与理解以及及时的帮助。

对于三类心理危机学生的干预工作,心理教师要在学校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的牵头下制定干预方案,实施干预措施,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图4-1 三类危机学生干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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