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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舆论监督方式|舆论学基础与实务教程

时间:2023-10-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内部监督指新闻舆论稿件是发表在内部发行的新闻媒介上,一般有编发群众来信和编发内参两种方式。“内参”是新闻媒体通过采访或其他信息渠道获得某些影响重大、比较敏感、容易产生不良影响,或者一时难以把握、暂时不宜公开发表的新闻信息时,为慎重起见,编辑部转而采取缩小发行范围或定向报送等方法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情况的一种新闻报道方式。公开点名批评,可以强化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和严肃性。

新闻舆论监督方式|舆论学基础与实务教程

新闻舆论监督一般具备三个要件:一是把监督对象的言行置于公众的视野之内;二是发表对相关事件的评论,表明新闻媒体对事件的态度;三是刊播公众对相关问题的意见,开展公众讨论,形成舆论压力。上述三点,体现了新闻舆论监督的一般特点。基于此,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一)批评与表扬相结合

批评报道是舆论监督的主要形式。批评性监督一般用于对监督对象的错误行为甚至是违法行为而进行的监督,其特征是舆论监督稿件不仅对监督对象的问题予以曝光和揭露,而且还对这些问题予以批评性或谴责性的议论与评价,具有强烈的批评色彩。批评性监督也因其所具有的强烈的揭露性、谴责性,会对监督对象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心理压力,促其尽快改正错误。敢于批评,善于批评,是社会主义新闻媒体战斗性的重要体现。没有批评,就没有监督。舆论监督既可以是事后批评,也可以是事前警示。但新闻媒体也不能只进行批评,还应将各地典型的好人好事加以调查分析和表扬,从而达到发扬正气、压倒邪气的目的。表扬是对好人好事的肯定和赞扬,它能产生激励作用,能给人鼓舞,使人增强信心,有利于积极性的调动。为了改进工作,不断进步,就要发扬成绩与长处,克服缺点与短处,即对前者要表扬,对后者要批评。批评和表扬的结合,有利于发挥新闻舆论的建设性作用。即使在对某一对象批评之后,如果对象确实向好的方向转变了,也应加以报道,以资鼓励。

(二)公开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

公开监督,又称明线的新闻舆论监督。它是指新闻舆论监督稿件是在面向公众的新闻媒介上公开发表的,借助于新闻媒介传播范围广泛、传播速度快捷,来迅速影响公众舆论,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制约力量的一种舆论监督方式。公开监督一般分为新闻公开、批评报道、刊发群众来信、民意测验等形式。明线的新闻舆论监督目的在于反映舆论、动员舆论和引导舆论,激浊扬清,扶正祛邪,增强社会监督的氛围,对其他形式的监督如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等发挥补充、促进和提高作用,从而唤起社会公众对某一问题的关注,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问题得以解决。

对新闻舆论监督的对象并非只有公开揭露、批评这样一种办法,一些不宜公开的事件和人物,可以借助内部刊物或文件进行监督。它是一种内部监督,也称暗线新闻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指新闻舆论稿件是发表在内部发行的(不面向普通受众)新闻媒介上,一般有编发群众来信和编发内参两种方式。“内参”是新闻媒体通过采访或其他信息渠道获得某些影响重大、比较敏感、容易产生不良影响,或者一时难以把握、暂时不宜公开发表的新闻信息时,为慎重起见,编辑部转而采取缩小发行范围或定向报送等方法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情况的一种新闻报道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既能发挥新闻媒体快速灵敏的特长迅捷通报情况,又可控制其不必要的扩散,避免某些新闻对社会产生副作用。由于具有“有限传播”和高效率的特点,这种报道方式在新闻舆论监督方面拥有特别优势。内部参考刊物上所发表的舆论监督稿件,受法律保护。比如,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8月31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就规定:“有关机关和组织编印的仅供领导部门参阅的刊物、资料等刊登的来信或者文章,当事人以其内容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不能或不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揭发与批评的问题,通过在内部参考刊物上发表舆论监督稿件或群众来信,就可以使问题得到及时的关注与解决,这不仅有利于拓展新闻舆论监督的空间,也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进行新闻舆论监督的积极性。(www.xing528.com)

(三)点名批评与不点名批评相结合

新闻舆论监督有点名的监督,也有不点名的监督。公开点名批评,可以强化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和严肃性。一般而言,对那些犯有严重错误而又坚持不改、群众意见大、社会影响坏、其言行又具有典型性的,进行公开点名批评,对于当头棒喝当事者、警示其他人、平息民愤民怨有积极意义。但点名批评可能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造成很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心理压力,所以要慎重,用得其所。对犯有一般问题的人及单位,则主要采取不点名批评的方式进行,让犯事者对号入座,达到警示、反省并自我改正的目的。在新闻舆论监督中,点名批评与不点名批评两者都需要,在实际问题中具体怎么用,需一切从利弊得失考虑,以教育人团结人又严肃党纪国法为取舍原则。

(四)反映群众舆论与引导群众参与相结合

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实质主体是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代表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我国的新闻媒体既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也是人民的耳目喉舌,它既站在党和政府的角度,传播其路线、方针、政策,又反映群众的意见、愿望、呼声和要求,并通过反映社会舆论来监督党和政府。因此,新闻舆论监督要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意愿和社会大多数人的要求,来反映真实的情况并形成真实的正确的舆论,给监督对象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不仅如此,还应引导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新闻舆论监督。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参与监督,比如通过写信、广播电视采访、网络帖文、网络论坛、自媒体发文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这种参与,是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对新闻媒体不可或缺的声援,是强有力的道义支持;对监督对象来说,则是人民群众对其言行所持的立场和态度,促使其有所回应和改善。同时,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要讲清事实,说明原因,解疑释惑,重在引导,在党、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沟通、理解和信任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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