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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与文化教程:解密文化传播

时间:2023-10-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显然,“文化”从最初的联用起,便具有明确的文治与教化之义。[5]这一定义从动态和过程的角度,确定了文化的符号传播方式及其与历史和传统的构成核心,认为文化既是人类行为的产物,又是决定人类行为的某种因素,强调了文化作为价值观的重要性。这一界定对我们理解文化的传播属性颇具启示意义。众所周知,文化具有广狭两义,广义的文化应该包括物质、制度、精神心理等所有范围,狭义的文化则是指精神文化的创造与成果。

传播与文化教程:解密文化传播

庄晓东

人是文化动物。文化是由人所创造、为人所特有的东西。一切文化都是属人的。人类超越其自然属性而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属性即人的社会性就是文化创造的。文化是人类社会的现实存在,是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重要维度。“文化”作为一个广远浩博、包容万有而又歧义丛生的词汇,一直受到学界的极大重视和关注。长期以来,国内外对文化的研究似乎陷入了这样一个误区,就是对文化这一概念的无休无止的纠缠以及对其是是非非的论争,使本来已经够复杂的“文化”定义显得愈加让人捉摸不定。事实上,我们没有必要对文化的外延和内涵都有一个十分精确的“穷尽”其“真理”的规定和把握。人们企图一劳永逸地获得一个面面俱到和人人认同的“文化”定义,也许在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这种努力既徒劳又毫无意义。我们所得到的,永远只能是关于对象世界的“模糊的”“相对的”概念或定义的认识。

对“文化”一词的解读可以多种多样,“说三道四”亦很正常。文化作为本文的关键词之一,我们肯定无法回避对其进行界定和阐释。在众多的文化定义中,笔者更倾向以下这种学理式的追问和分析:

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文化”的字样。“文”字的本义,是指各色交错的纹理。《易·系辞下》云:“物相交,故曰文。”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认为:“文,错画也,象交叉。”由此衍生,文遂有文字、文籍、文章、文学之义。“化”字本义是指事物动态的变化过程。《易》曰:“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礼记》曰:“赞天地之化育。”“文”“化”合用,则见之于《易·贲卦》:“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在这里,天文与人文相对,天文是指天道自然,人文是指社会人伦。显然,“文化”从最初的联用起,便具有明确的文治与教化之义。

在西方,英语中的Culture和德语中的Kultur均由拉丁文的Cultura转化而来,有耕作、居住、掘垦、动植物培育等义。《牛津词典》把1510年作为文化的人文用法在英语中首次出现的日期。中世纪以降,文化一词的含义已大致与今天西方使用的概念相当。实际上,文化作为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概念,是从近代欧洲开始的。1871年,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他对文化的独到见解。他指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的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4]这个定义倾向文化的精神方面的界说,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业已成为文化学科的经典规定。

在《文化的概念》一书中,美国文化学者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对文化概念进行了详细考察和梳理,作出了他们的界定:“文化由外层和内隐的行为模式构成;这种行为模式通过象征符号而获致和传递;文化代表了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包括它们在人造器物中的体现;文化的核心部分是传统的(即历史地获得和选择的)观念,尤其是它们所带的价值。文化体系一方面可以看作是行为的产物,另一方面则是进一步的行为的决定因素。”[5]这一定义从动态和过程的角度,确定了文化的符号传播方式及其与历史和传统的构成核心,认为文化既是人类行为的产物,又是决定人类行为的某种因素,强调了文化作为价值观的重要性。美国人类学家维斯拉认为:“在历史以及社会科学中,把所有人们的种种生活方式称作文化。”[6]另一位美国人类学家拉尔夫·林顿也持这种观点:“文化指的是任何社会的全部生活方式,……没有无文化的社会,甚至没有无文化的个人。每个社会,无论它的文化多么简陋,总有一种文化。从个人跻身于一种或几种文化的意义上看,每个人都是有文化的人。”[7]英国诗人T.S.艾略特称文化是涵盖了“一个民族的全部生活方式,从出生到走进坟墓,从清早到夜晚,甚至在睡梦中”[8]。这是一种典型的大文化观。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一些人类学者指出,文化定义可以归纳为两种,一为社会结构意义上的文化,二为个体行为意义上的文化。前者指的是一个社会中长期、普遍起作用的行为模式和行动的实际准则,这些模式在那些给事件和人际关系以明显结构的形态和反复出现的周期规律性中呈现出来,并且构成常被归为“生活方式”的那种东西。后者是个体习得的产物,包括一个人类群体成员为了在他参与活动的这个群体中被相互接受地交往而必须知道的东西。据此认识,文化不必为该社会甚至或该群体所有成员所共享,而是在相互学习的过程中,有关成员彼此授受意义,以至这些意义能够使他们达到共同的目标,因为他们建立了共同的理解和文化的想象。

文化作为一种十分重要的社会现象,它不是瞬息万变的画面,而是一种深厚的符号积累和沉淀。文化世界实际上是一个符号世界。系统论的创始人路德维希·冯·贝塔朗菲认为:“包围人的是符号的世界。从作为文化的前提的语言开始,到他与同伴的符号的关系、社会地位、法律、科学、艺术、道德、宗教与无数其他事物,人的行为除了饥饿与性的生物需要等基本方面之外,都由符号的实体支配。”[9]美国文化人类学家C.格尔兹曾经给文化下过这样一个定义:所谓文化,“是一种通过符号在人类历史上代代相传的意义模式,它将传承的观念表现于象征形式之中。通过文化的符号体系,人与人得以相互沟通、绵延传续,并发展出对人生的知识及生命的态度”[10]。以创立“文化科学”而蜚声当代文化人类学界的莱斯特·怀特,在考察人类文化发展的进展时,看到了人类传播行为的巨大影响:“人们逐渐认识到,文化是一个连续统一体,是一系列事件的流程,是一个时代纵向地传递到另一个时代,并且横向地从一个种族或地域播化到另一个种族或地域。”[11]怀特从传播的角度,把文化看作是纵向和横向传播流程的统一体,对文化本质作了独树一帜的诠释。这一界定对我们理解文化的传播属性颇具启示意义。

众所周知,文化具有广狭两义,广义的文化应该包括物质、制度、精神心理等所有范围,狭义的文化则是指精神文化的创造与成果。狭义的文化是人类精神活动及其产品的总称,它和经济政治一样是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一般来说,文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一是传播功能,即记录、存储、加工和传承社会信息;二是认知功能,即影响、制约人们的认识活动和认识结果;三是教化功能,即通过文化环境改变人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价值观念、审美趣味并使之社会化;四是协调功能,即调控社会实践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五是创新功能,即超越现实局限性,创造出新的观念世界和理想世界。一方面文化是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的基本性质、现实状况和发展要求的反映,另一方面又给予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以巨大的反作用。社会越发展,文化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就表现得越明显。

在中国古代,汉语中的“传”与“播”最早是分开使用的,它与“布”“流”“宣”“扬”“通”“递”诸字同义,在用于人类信息交流时,其义位相同而义象各异:“传”表示纵横地传播,“播”表示广泛地传播,“布”表示伸展地传播,“流”表示连续的传播,“宣”表示庄重的传播,“扬”表示宏大的传播,“通”表示言语的通达,“递”表示物件的沟通。据考证,“传播”一词在我国出现于1400年前,即可能始见于《北史·突厥传》中的“传播中外,咸使知闻”一语[12]。此时,使用传播一词并不广泛。大量使用“传播”概念是近现代的事。

在西方,英语中的传播——“Communication”源于拉丁语的Communicatus和Communis,其原意为“分享”和“共有”。14世纪在英语中写作Comynycacion,15世纪以后逐渐演变为现代词型,其义繁多,包括“通信、会话、传达、沟通”以及“交流、交往、交通”等等。19世纪末,传播一词已经成为日常用语并一直沿用至今。Communication是英语中使用最为频繁的词语之一。

不言而喻,学界对“传播”的定义同对“文化”的界定一样依然众说纷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过程”说、“互动”说,还有“共享”说、“影响”说和“反应”说等等,都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传播”进行解读,做出了自己的规定,因而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大家都公认的统一的定义。传播的研究范围极广,定义的多样化是不可避免的。我们看到,传播首先是人类特有的活动,人是传播的主体。人既是信息的传播者,又是信息的接受者;既是行为的施控者,又是行为的受控者;既是产生传播的原因,又是导致传播的结果。传播与人类如影随形,不可分割。此外,传播是不同信息的交流、沟通与共享。在信息传递过程中,传播者不是简单地输出信息,受传者也不是被动地接受信息,两者是动态的和互动的,传播者和受传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交互作用的过程。传播还离不开媒介和符号。媒介负载符号,符号负载信息。符号与媒介是一切传播活动赖以实现的中介。最后,传播是一个有意识、有目的的自觉的活动。传播主体都希望达到一定的效果,使受传者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我们可以说,传播主要指的是人类动态地传递信息、观念和感情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人类交往沟通的社会性活动。

长期以来,在文化研究领域内存在着一种将“本文化”和“他文化”封闭起来的“文化自然主义”和排他的“文化部落主义”的观点,认为文化“无优劣”之分,是不需要传播交流和相互借取的。笔者对此不敢苟同。本文不赞成将文化与传播分割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观点,认为文化与传播是互动的和一体的。没有文化的传播和没有传播的文化都是不存在的。对于大多数民族和国家而言,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传播而来的。文化的传播功能是文化的首要的和基本的功能,文化的其他功能都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展开的。何以见得呢?

一是文化传播促进了文化整合。整合(Integration)原本是一个生物学和心理学的概念,后来引入其他领域,包括文化研究学科。所谓文化整合就是指不同文化的兼容和重组,是异质文化之间彼此吸收、借取、认同并且趋于一体化的过程。传播是文化延续的整合机制。从文化的世界图景来看,文化具有统一性、整体性和共享性,具有一种整合的客观要求和基础。而人类文化的交流和传播,是促使文化整合、生成新的文化结构和文化模式的关键性因素。人类发展的历史可以说是文化不断整合的历史。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便是文化整合的过程和结果。华夏文化并不是中华民族中任何单一民族文化的历史,而是历经数千年融合中华大地几乎所有民族文化的历史。中华文化是“多元一体”的文化,它不仅兼容了巴蜀文化、楚文化等不同文化元素,而且还融合了各少数民族文化以及外来文化。这种整合既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也是社会变迁和文化传播的产物。此外,文化整合也包括文化同化。彼此渊源、价值取向、目标定位各异的不同文化的整合是一个不断适应、共同发展、渐渐融合为新的文化体系的过程。宋朝的理学就是儒、道、佛三种文化交流、传播和融合的结果和典范。文化的整合不是不同文化模式的简单叠加或混合,而是一种新的生成和“化合”。正如C.恩伯和M.恩伯在《文化的变异》中指出的那样:“我们说文化是整合的,指的是构成文化的诸要素或特质不是习俗的随意拼凑,而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相互适应或和谐一致的。”[13]文化的传播只是实现文化整合的必要条件和途径,整合的方式并不就是传播的方式。文化传播中的传播者并不必然去整合“别人”,也同样并不必然地被“别人”整合。整合的主动权往往掌握在传播者和受传者的相互选择以及两者之间的兼容和谐一致上。(www.xing528.com)

二是文化传播促成了文化增殖。所谓文化增殖是文化在质和量上的一种“膨胀”或放大,是一种文化的再生产和创新,是一种文化的原有价值或意义在传播过程中生成出新的价值和意义的现象。当代世界的文化增殖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同时展开。在时间维度方面,文化增殖主要表现为由于大量先进的现代电子传播媒介的使用,使传播的时间大为缩短,效率大大增加,促进了不同文化的交流与繁荣。在空间维度方面,文化增殖主要表现为文化传播溢出了民族国家的疆界,衍生出新的价值和意义。比如中国传统文化在向东亚和东南亚传播过程中,与那里的文化融为一体,产生出新的文化形态。日语中的汉字,韩国国旗上的八卦图等等,均为中国文化在传播过程中增殖出来的新的文化内涵。然而,并不是任何一种文化在传播中都必然是增殖的。唯有那些在保持自身特质的同时开放和创新的文化才会产生新的生长点,才会在文化交流过程中在“扬弃”异质文化的同时重构出一种全新的文化,从而保持自己旺盛的生机和活力。由此可见,文化传播为文化增殖提供了条件和可能,但不是任何文化传播都必然导致文化的增殖。因为文化系统如同人的生理系统一样,对异己成分有着强烈的拒斥反应。事实上,文化传播的过程是传播者和受传者双方识别、选择和消化“他文化”的过程。一种封闭、保守、落后的文化,一种缺乏创新性的文化是不会增殖和再生的,这种文化必然随着历史的发展而被淘汰出局。

三是文化传播造成了文化积淀。文化传播使文化财富承接和传播开来,成为不断积累的文化遗产,使文化在历史长河中得以沉淀和堆积,这种文化的承继和发展便是文化积淀。文化传播的时间越久远,文化积淀就越深厚。文化积淀促进了人类的进化和发展。正如摩尔根所指出的,人类“是通过经验知识的缓慢积累,才从蒙昧社会上升到文明社会的”[14]。文化积淀还促成了许多文化圈的发展。在学界首先提出文化圈理论的是文化研究中的“文化历史学派”。此学派产生于19世纪末。其领袖人物是德国的F.格雷布内尔。他们的理论基础是新康德主义者李凯尔特的历史主义。在他们看来,历史现象是独一无二的,不可重复的。人类文化也是一次产生的,而且一旦产生出来,便向外传播。传播者的文化和受传者的文化通过交流结合起来,形成某种所谓的“文化圈”。正因为如此,人们把这一学派称为“文化圈学派”或“传播学派”。文化圈范畴的设定以及对某种物质文化实体的区域性、稳定性、自足性和时空性的规定,是有科学价值的。斯宾格勒所说的“历史形态”的实质,就是把人类文化分为八大文化圈,即埃及文化、巴比伦文化、印度文化、中国文化、希腊文化、玛雅文化、西亚北非伊斯兰文化、西欧文化。汤因比在其巨著《历史研究》中所描绘的三十七个文明圈,其实就是文化圈。我们看到,域内和域外、族内和族外的不同文化圈之间的相互交流、碰撞以及相互融合,从而形成独具个性的文化内涵。因此,文化的积淀并不仅仅是一种封闭的由上一代文化简单机械地传递给下一代的历时性过程,而且是一种开放的不断吸收外来优秀文化因子的共时性的创造过程。

四是文化传播促成了文化分层。文化分层问题属于文化结构问题。文化作为社会的大系统,当然是存在一定的结构的。文化的结构是指组成文化系统的各个要素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排列和组合。“文化层”这一范畴是德国学者海因利希·施莱曼首先提出来的。他从考古学角度进行文化结构的研究。在他看来,文化结构的研究是可以用对历史的时间所剥离的“层”来进行规定的。一个短暂的历史时间所形成的文明形态,是以少量的文化遗存所展示出来的一种文化结构样态。就空间而言,越是久远的层面结构也就越简单。因此,我们可以把文化层作为文化结构的一个最为基本的单位来界定。这里讨论的文化传播所导致的文化分层,是指由于当代社会信息流的迅速增长,信息的传播扩大了不同群体之间的文化层次。有学者发现,当一个社会体系中的信息流增长时,社会中那些具有较高社会经济地位并受过良好教育的群体的人在接受信息方面要比社会地位和教育水平较低的社会群体要强。其结果是信息的增加反而扩大而不是缩小了这些社会群体之间的差距。我们发现,影响文化分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除了与受众的社会经济地位、受教育程度有很大关系外,还表现为社会上一些人所享有的不同职业的特权。这些在社会中享有特权的人群在传播上往往也享有优先权。他们比非特权阶层可能更早更多地接触知识的传播,从而拉大了同其他人群之间的差距。这样,文化分层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

五是文化传播导致了文化变迁。文化变迁(Cultural Change)是指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化都处在动态的发展和变化之中,都不同程度地经历着产生、发展、变化、衰退和再生的过程。具体表现为文化特质、文化内容和文化结构的增减或变动过程。引起文化变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文化内部因素来看,文化的接触和传播、新的发明和发现、价值观的冲突等都是变迁的主要原因。从文化外部条件看,社会关系和结构的变动、人口和自然环境的变化是变迁的主要原因。从文化发展的角度讲,文化变迁是一种客观普遍的规律,是文化自身运动的必然结果。文化处于不断的变迁之中,这是由社会发展所引起的一种内在的律动。C.恩伯和M.恩伯指出:“文化变迁并不是仅仅出现在我们的文化中;在整个人类历史上,随着人们需要的变化,传统的行为和态度不断地被取代和改变着。正如没有哪个人永远不死,也没有哪种文化永远不变。”[15]文化变迁涉及文化交流、文化整合、文化冲突等诸多因素,而文化的交流与传播是文化变迁最普遍也是最根本的原因。文化传播无孔不入,并通过各种媒体从形式到内容逐渐渗透,改变着文化主体并建构一种新的社会文化结构、文化风格和文化模式。譬如发生在20世纪初中国的“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就是中国近代社会的一次大规模的文化变迁。这次文化变迁完全得益于西方民主和科学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和启蒙。文化传播造就了一大批新文化运动的杰出人物和领袖,他们接受当时先进的西方现代思想,并身体力行,付诸革命实践,从而开创了中国文化的新视野和新境界。如果没有“五四”运动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中国也就不会发生社会主义文化取代半封建半殖民地文化的文化大变迁。

经过以上考察,可以得出这样一个重要的推论:如果没有文化的交流与传播,任何文化都将是一种“死文化”而不是一种“活文化”;如果没有文化的交流与传播,把自己同外界封闭起来,把“本文化”与“他文化”割裂开来,任何文化都不会葆有生机和活力,最后都将终结和消亡。所以我们说文化的传播功能是文化的首要的和基本的功能。那么,什么是文化的传播功能呢?

概括来说,文化的传播功能是指文化活动所具有的传播能力及其对人和社会所起的作用或效能。美国著名传播学者拉斯维尔在《社会传播与结构》(1948)一文中,把文化传播的功能归结为监视环境、联系社会和传递遗产三大功能。在他看来,所谓监视环境,就是准确地、客观地反映现实社会的真实情况,再现周围世界的原貌及其重要发展;所谓联系社会,是指把社会的各个部分、各个环节、各类因素整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以应付环境的变化和挑战;所谓传递遗产,就是延续社会的文化传统。1975年,社会学家莱特从社会学的角度,在拉斯维尔提出的三个功能的基础上,补充了传播的第四个功能,即提供娱乐的功能,这样就使传播的功能观更加完善。20世纪70年代,人们对传播功能的认识从“万能论”“游戏论”开始发展到从社会、心理、受众接受的“有限论”,人们更加理性地去分析传播带来的人类社会各个层面的变化。传播功能研究的集大成者W.施拉姆在《传播学概论》(1982)一书中,认为传播功能包括一般功能、政治功能和经济功能,具体的功能为雷达功能、控制功能、教育功能和娱乐功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交流委员会”综合了各国学者的意见,在题为《多种声音,一个世界》(1981)的报告中,从全球的视野归纳了八种传播功能:(1)获得消息情报;(2)社会化;(3)动力;(4)辩论和讨论;(5)教育;(6)发展文化;(7)娱乐;(8)一体化。

以上这些文化传播功能的划分方式,均可服务于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但总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比如忽视传播功能的复杂性而失之简略,不注意科学的分类而流于杂陈。国内有学者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对文化传播功能做出科学的分类和解释[16]。首先从功能呈现的方式来看,它可以分为显性功能和隐性功能。显性功能是人们可以明显看出或感觉到的作用或效能,而隐性功能则是人们不易察觉到的。这两者有可能产生正面作用,也可能产生负面作用。从功能释放的效应来看,它可以分为正功能和负功能。正功能是信息传播的正常效果,也是传播者所预期和追求的。只要传播者在事前对整个过程精心组织和安排,通常都能实现。负功能则是传播者在传播活动中不愿见到的和力求要避免的。从功能应用的区位来看,它可以分为思想功能和交际功能。思想功能是指人类传播活动对人的思想意识所产生的种种作用,包括信息、教育、启发、娱乐、影响等等。交际功能是指传播活动对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所产生的各种作用,包括享受家庭温馨,感受朋友情意,摆脱挫折,抵制强权,驱逐紧张感等等。从功能产生的渠道看,它可以分为个人的功能、组织的功能和社会的功能三个方面。个人的功能是传播活动对个人身心发展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个人的社会化功能和个人的个性化功能两个方面。个人社会化过程同时也是个人个性化的过程,是个人发现“自我”的过程。在传播活动中,媒介组织所具有的能力和作用或应该完成的任务,叫做组织功能。它包括告知功能、表达功能、解释功能和指导功能等等。

这里我们重点分析一下文化传播的社会功能。文化传播是一种社会需要、社会过程和社会现象,它的社会功能主要表现为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教育功能。当代,人类社会的政治日益生活化,生活也日益政治化,人类的舆论和文化传播活动不可能不反映政治、表达政治、服务政治和参与政治。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纯而又纯”的“超阶级”的所谓传播的存在。因此文化传播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和意识形态性,它总是为一定的政治服务的,或者总是带有一定的政治倾向。西方传播理论竭力标榜的所谓“言论自由”和抹杀传播及其媒介的政治功能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是连他们自己也做不到的。其次,文化传播是社会发展的关键性要素,是经济发展和经济变革的“助推器”和“催化剂”。所谓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就是让文化为经济的发展营造合适的气氛和环境,为人们观念的更新、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经济信息的传播提供坚实的支持,以便协调和控制经济的良性运行。再次,文化传播可以创造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视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为大众提供更多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因为传播媒介本身拥有巨大的教育价值和教育功能,是一种没有“围墙”的学校。

文化传播的社会功能还表现在它的沟通功能和社会化功能。文化传播促进了主体间的相互沟通,并为人类建立起共同的社会规范和社会交往机制。文化传播使社会成员通过交流和沟通共享人类智慧和文明,使人类主体间达成一种普遍的共识和认同,以保持社会系统的动态平衡和稳定。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默顿认为:“(1)一个社会最好被设想为由相互关联的部分组成的系统,它是各种互相联系、重复和格式化的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2)这样的社会自然而然地趋向一种动态平衡;(3)各种格式化行动的持久形式起着维持该系统稳定的作用;(4)存在着满足该系统关键需求的功能的前提条件,否则它无法存在。”[17]W.施拉姆形象地指出,文化传播“就像血液流经人的心血管系统一样流过社会系统,为整个有机体服务,根据需要有时集中在这一部分,有时集中在另一部分,保持接触和平衡以及健康”[18]。文化传播参与了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促进了人类的社会化进程,维系了社会发展系统的动态平衡,为主体间实现社会期待、价值认同、社会融合的精神沟通提供了“通道”和联结点,其重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此外,文化传播是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化的重要因素。毫无疑问,社会发展和文明进化离不开文化传播,没有文化传播便没有人类文明。人类社会由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以至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总的来说,其文明程度是不断提升的。文化传播把文明的火种撒向世界,使不同地区、不同种族、不同国籍的人群通过文化交流联结在一起,求同存异,促进了整个人类的文明和进化。因此,没有文化的交流与传播,便没有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更没有人类的进化和文明。从研究中我们发现,社会变迁是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的具体表现。社会变迁是社会系统与社会结构的改变,是社会成员心理态度、行为模式及社会制度与社会组织的嬗变,是一种质的飞跃。文化传播改变了社会成员的文化身份、社会角色定位、社会规范秩序和社会价值观念。当然,社会变迁是复杂的,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科学的发明、技术的进步、工艺的发展都是社会发展和社会变迁的基本动因之一。显然,文化传播不是“万能的”和“至上的”。片面夸大文化传播在社会发展和社会变迁中的作用,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而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必然会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潭。

最后,文化传播具有促进社会整合、协调和控制社会活动的功能。在研究中我们发现,文化传播的社会整合作用主要表现为文化传播是均衡人类文明,实现社会规范和控制社会的一个重要的自组织系统。从宏观历时的角度讲,人类的文明是不可能完全实现“均衡”和“趋同”的。但是,一种人类文明均衡的趋向是存在的,这就是我们提出的文化“均质化”现象。这种“均衡”或“均质化”的趋向,正是通过文化传播所造成的信息的传递和社会成员的交往来实现的。人们把自己拥有的文化传播到其他人那里,同时也在吸收着其他人传来的文化。异质文化的这种交流和互动所造成的文明程度的反差,自然会启发人们去比较和鉴别异己的文化的优劣,优取劣弃,就会引导人们从低级文明层次走向高级文明层次[19]。此外,社会的自我控制是社会文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文化传播是对社会意识形态、道德规范和文明规则的一种启蒙和宣扬。社会的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宗教信仰、哲学及法律等意识形态和社会观念,通过文化传播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社会心理和价值观念,而且向人们提供行为规范,制定“游戏”规则以协调和控制人们的社会活动,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平衡,促进人类社会和文明的进步。

(本文发表在《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上,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文化研究》2002年第5期全文转载,曾入选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共同主持的“文化对话:可能性与界限”国际学术会议,2004年获云南省人民政府优秀论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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