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传统音乐经历过无数次对外来音乐文化的吸收。然而,一经吸收,往往接着就对新的因素进行融合,使原有的面貌发生变化,而推动传统音乐的创新、吸收、融合、创新,中国传统音乐就是在这无数次的新的循环往复中得以发展的。在前节所述的三大历史时期的传统音乐的流变中,第二时期“新声期”对外国音乐和四域音乐的吸收、融合,是颇具典型意义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玄学音乐思想、少数民族音乐和外国音乐的冲击,曾经引起了传统礼乐思想、乐律制度、音阶、宫调理论的混乱,对于这些冲击,传统音乐表现出了巨大的融合和消化能力。然而这一融合消化过程是十分漫长的。对其中一些方面,甚至采取了类似牛的刍胃对食物处理的方式,先把那些不容易消化的东西吸收、储存起来,创造一个咀嚼消化的中转站,经过这一过程,再求得与原有传统音乐的融合。魏晋南北朝时期大量少数民族音乐、外国音乐的传入内地,就曾经历过一个吸收、贮存的阶段,这一阶段甚至延续到隋、唐,到唐代末期才完成各种音乐之间的融合消化,形成新的俗乐。其间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西晋灭亡至唐初,雅(宫廷雅乐)、胡(少数民族音乐和外国音乐)、俗(民间音乐)三乐鼎立。此前,汉代以雅乐、俗乐为主流。至南北朝,少数民族音乐和外国音乐大量东传。5—7世纪,西域音乐东流,结果成为西域音乐最隆盛的时期。隋朝统一中国后,首先着手复兴雅乐;接着,七部伎、九部伎的设立,乃选择胡乐及俗乐中具有代表性的音乐,按一定程序进行演出。至此,雅、胡、俗三乐成为鼎足三立形势。雅乐,是集权国家统治者的宫廷皇室统治国家的象征,与民间并无直接关联。俗乐,乃民间乐舞,经扩大规模,加入文人士大夫之琴乐,亦供宫廷宴庆之用。胡乐,是来自西域及边陲少数民族和外国的音乐,大部分亦属于宫廷享受。唐初,除上述三乐之外,尚有宴飨雅乐、散乐、军乐,一方面供宫廷贵族的声色之娱,另一方面为显耀唐室国家权威而供用于礼仪场合。
2.唐朝中叶,胡乐、俗乐的融合。胡俗融合,早已开始,但在此时期更趋盛势。其标志有二:一是二部伎之成立,把原来按地区、国家来源起名改变成为按演奏形式命名。按演奏形式可分为立部伎和坐部伎。其中,立部伎八曲:安乐、太平乐、破阵乐、庆善乐、大定乐、上元乐、圣寿乐、光圣乐;坐部伎六曲:燕乐、长寿乐、天授乐、鸟歌万岁乐、龙池乐、小破阵乐。坐、立二部伎实为融合雅、胡、俗三乐所产生的一种礼仪乐。二是天宝十三年的胡部新声与道调法曲之合作,杜佑《理道要诀》记有“天宝十三年七月十日太乐署供奉曲名及改诸乐名”所列举的220多曲中,改变曲名者58曲,其中胡名改为唐名者47曲,唐名仍更改为新唐名者11曲,此种改变并非只是曲名的改变,其基本精神实为胡曲之中国化性质。(www.xing528.com)
3.唐末,新俗乐的确立。唐朝末叶的音乐已超过胡俗乐融合的境界,而形成新俗乐和雅俗乐对立的体制。在此新俗乐确立的过程中,引人注目的是坐部伎系的优势。若简言之,唐末俗乐实际上是除雅乐以外的所有音乐的通称;就坐部、立部系统区别之,系属于坐部。
以上三个阶段,实际上也反映了中国传统音乐中,处理新旧音乐之间,中原音乐与四域音乐之间,中外音乐之间等诸方面关系的大略过程。如果说,在第一阶段,是着重于兼收并蓄、兼容并包的“吸收”的话,那么第二阶段就是努力使中原音乐与四域音乐、中国音乐与外国音乐之间相互交融消化的过程。进而,付出巨大的创造性劳动,推陈出新,形成面貌为之一变的与原来传统音乐既有紧密联系又多有发展的“新乐”。因此,我们可以说:“吸收—融合—创新”是促成中国传统音乐往前发展的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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