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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教育学制:发展和重建

时间:2023-10-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目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制基本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确立下来的。其三,“文革”期间,我国高校曾一度停止招生,后实行推荐入学的办法,将大学的学习年限一律定为3年,取消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之分,实行所谓的开门办学,致使我国高等学校学制出现了严重的混乱。其四,“文革”后,随着招生制度的恢复,我国高等学校学制开始逐步进入一个重建和秩序恢复的阶段。其二,大学和专门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

我国高等教育学制:发展和重建

我国目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制基本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确立下来的。1951年国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明确高等教育是作为中等教育基础上的更高层次教育,它包括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和专门学院、研究部三个层次。[16]自此以后,由于社会环境的几度变迁,我国高等学校学制也曾几度调整,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社会政治制度革新的现实需求以及受教育者身心发展变化的客观要求。

1.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制的历史沿革[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系统几次大的变动过程大概如下:其一,1951年新学制的确立,明确了劳动人民和工农干部的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地位,因而使工农业余学校及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的学生都有可能进入高等学校,从根本上改变了旧中国高等学校的办学性质。其二,1952—1953年,鉴于高等学校系科庞杂,国民经济所急需的工科人才缺乏,以及高校地区分布不合理等问题,我国政府模仿苏联模式对全国高校进行了院系调整,调整后的高校类型分布是:建立了一批新的文理综合大学,将国家建设所迫切需要的系科或专业予以分别集中或独立,使之成为新型的工、农、医、政法、财政、艺术体育等专科学院。由此开始,我国高校由国家举办,但分属中央各部委和地方的条块体系也基本形成。经院系调整所产生的大量专科学院和部门所有的条块分割体系,对我国后来的高等教育发展有着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其三,“文革”期间,我国高校曾一度停止招生,后实行推荐入学的办法,将大学的学习年限一律定为3年,取消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之分,实行所谓的开门办学,致使我国高等学校学制出现了严重的混乱。其四,“文革”后,随着招生制度的恢复,我国高等学校学制开始逐步进入一个重建和秩序恢复的阶段。同时,由于社会环境的巨大变迁,高等学校系统的调整和改革也势在必行。目前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系统的总体特征是,以多重公立系统为主,即大多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和管理,部分由中央部委负责;与此同时私立系统正处于逐步完善之中。高等教育主要分为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三个层次。

2.我国高等学校的学制结构[18]

我国的高等学校学制与世界高等学校教育学制情况大致相同,但也有其独到之处。我国高等学校学制结构一般分为高等学校的形式结构和层次结构。从形式结构来看,主要有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三大类,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从层次结构看,有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

(1)普通高等学校

我国的普通高等学校一般分为中央部委办的全日制院校和地方办的全日制院校,招生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考试对学生进行择优录取,实施学历教育。根据培养目标及学习年限的不同,主要分三个层次。其一,高等专科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修业年限为2~3年。也有部分高等专科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5年。学生在校除了学习必要的基础理论外,须着重加强实际应用技能的训练。这类学校主要培养初级或中级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对职业技能人才的需求。其二,大学和专门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部分综合性大学和大量以工、农、林、医、师范、政法、财经、体育、艺术等科目为主的大学或学院。修业年限一般为4年,少数为5年(多为医学类高校)。生源主要是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学生主要学习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与技能,培养目标为高级专门人才。其三,研究生院是设立在大学、专门学院或有关科研单位中组织和管理研究生教育的职能机构。目前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划分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两个层次,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修业年限为2~3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修业年限为3~4年。培养目标分别是培养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或者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和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研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学校或科研机构,须经国家教委和国务院批准。(www.xing528.com)

(2)职业高等学校

职业高等学校一般是由省、市根据本地区的需要而举办的,也有由社会力量举办的。修业年限为2~3年,相当于专科学校。学生来源主要为本地区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学习内容是各种职业所要的基础理论和实际技能。其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一般都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兴办的,其目的就是培养适合于本地发展的专门人才。学生学习的内容和学习的目标,都是生产、管理、服务等一线工作所需要的实际操作技能。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与高等专科学校通常界限不明,通称为高职高专,都属于普通本专科。

(3)成人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指通过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招收具有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利用函授、业余、脱产等多种形式,对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学习年限根据实际情况有较大的伸缩幅度。目前我国成人高等学校系统从形式上可分为以下几种。其一,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和农民大学,学习方式为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脱产学习期限一般为2~3年,业余学习期限一般为4~5年。培养层次大多为专科。其二,广播电视大学,主要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实施远距离教育。它可以突破空间、时间的限制,面向全国、全社会,在远距离的大范围内办学,学制灵活。主要招收社会上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以及应届高中毕业生,通过考试录取。培养规格以全日制高等专科毕业生水平为准。其三,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的函授部,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辅之集中面授辅导。主要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和大专文凭的在职职工,通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学习期限,高中毕业起点本科为5~6年,专科一般为3~4年,专科起点升本科为2~3年。学生毕业后颁发专科学历证书或本科学历证书。其四,普通高等学校附设的夜大学,这主要是利用普通高等学校的师资、设备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对象以专科教育为主,部分为本科。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五,教育学院、中小学教师进修学院和管理干部学院,一般采用脱产学习的形式,补充与提高有关的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以及学校管理的知识与能力。经过规定时间的培训或进修,达到一定要求,发给结业证书。

此外,我国自1981年以来,一直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它是一种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参加考试的对象,不受学历、年龄限制。专科一般为3~4年,本科一般为4~5年。考试采取单科形式,及格者发单科合格证,并累积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取得学分,可取得毕业证书。本科毕业学员,完成毕业论文,符合相应学位条件者,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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