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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表演中的造型手段:二

时间:2023-10-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民族声乐演唱中,歌唱者要从手势、眼神、形体等基本功入手,进行“神形兼备”的表演训练和研究。“手势”表演在歌唱中体现了明确的含义,根据歌曲内容的需要,我国传统民歌表演中常用的手势表演有“引、定、开、合、托、错”几种,歌者应多熟练协调掌握各种手势。形体基本功是有志于声乐表演事业的人着力追求的一个重要方面,肢体动

形体表演中的造型手段:二

在舞台上,民族声乐不仅要歌唱,还要进行“形神兼备”的舞台艺术表演,如果一个歌唱者站在舞台上从头到尾一动不动地歌唱而无表演,则显得呆板,缺少感人的魅力。美好的歌唱与“形神兼备”的舞台艺术表演相结合,能使歌声传神,使表演更加形象化。比如,我国京剧是一门声音与表演相结合的综合性艺术,它的舞台艺术表演的造型概括为“四功”(唱、念、做、打)“五法”(手、眼、身、步、口)。著名京剧艺术家侯喜瑞说:“‘做’就是说表演为主。表演不论哭、笑、怒、惊等都得通过手、眼、身、步、口五法。五法纯熟,功夫扎实,就能有所施展。不然,心里有东西,弄不出来,也没法演戏。把感情表演出来了,抬手动脚不好看,这也不叫艺术,因为艺术总是不能离开美的。”我们从侯喜瑞先生的话中可以看出,凡属声乐舞台艺术,总是将演唱与“神形兼备”的表演密切结合在一起的,民族声乐的演唱也不例外。在民族声乐演唱中,歌唱者要从手势、眼神、形体等基本功入手,进行“神形兼备”的表演训练和研究。

(一)手势

民族声乐演员站在舞台上演唱,自然离不开手势表演,手势是人类的一种“无声的语言”,也是表达声乐作品的无声的语言。歌唱者在歌唱中适度的手势表演,不仅能帮助情感表达,渲染气势,还能够为演员形体造型,达到渲染作品气势的作用,使演员站在舞台上表达作品生动化、形象化。“手势”表演在歌唱中体现了明确的含义,根据歌曲内容的需要,我国传统民歌表演中常用的手势表演有“引、定、开、合、托、错”几种,歌者应多熟练协调掌握各种手势。

“引”:一手向前高抬,一手低拉前伸,手心张开,食指前挑,或掌心朝上,或掌心朝下,随眼神向前做指引状,有指示方向或指示场景的作用。

“定”:演员在演唱缓慢、宽广的歌曲时,手势的动作应该以“定格”的感觉来做,给观众以宽广、深沉、宁静的感觉。

“开”:双臂张开,双掌对开,随着气势磅礴的歌声,双掌拉开的距离越来越大,从形体上造成一种恢宏的气度。

“合”:即有“开”有“合”。“开”时气势渐强,“合”时气势渐弱,手势的“开”“合”要根据歌曲内容的表现而定。

“托”:双掌朝上,胸前托举,如献“哈达”之状地表示尊敬之情。

“错”:舞台表演,忌正身双手平移,身体重心应一侧略做前倾,错落有致。

但是手势表演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歌唱时的手势表演要恰到好处,做到“松而不懈、紧而不僵”,才能可刚可柔、表演自如。歌唱中的手势不能喧宾夺主,应该以歌唱为主、手势为辅,否则会分散观众的注意力,影响作品的表达。(www.xing528.com)

演员在演唱时手势要自然、协调,做到随情而动,如果故意摆弄手势,就显得生硬、做作,失去了手势辅助表演的意义。要把手势作为表现感情的一部分,形成辅助歌唱的无声的语言,使歌声、手势与感情完全融合在一起。

歌唱者在演唱时,要落落大方,精气神十足,绝不能把生活中那种懒散、随便的作风带到演唱中。有些歌唱者常在演唱过程中用脚打拍子,有的则习惯于闭眼找歌唱感觉,这些都是不好的习惯,应该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体表演与声乐作品表达的协调统一。

为了更好地演唱,歌唱者应当进行形体训练,适当地学习一些舞蹈技能,了解一些舞蹈知识,特别是各民族的舞蹈。因为在民族声乐作品创作中,作品的取材来自各个地区、各个民族,而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各民族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惯和民俗民风,自然在音乐、舞蹈等方面也形成了各自不同的风格。因此,在演唱不同民族风格的作品时,歌唱者就要考虑到作品的取材和风格,必要的时候要加上适度的舞蹈表演。同时,适当地学习和掌握不同民族的舞蹈技能,对手势表演协调性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眼神

眼睛是心灵窗户。人的各种复杂的乃至细微的感情,均能通过眼睛表达出来,不同的眼光、眼神,反映着不同的心态与感情。著名京剧艺术家侯喜瑞老先生对舞台表演中眼睛的表现方法有着很精辟的论述:“眼是心中苗。”虽然是句俗语,但可以说明眼睛对表演的重要性,因为人物的一切感情都可以通过它表现出来。所以说,手、步、身、口都对了,眼睛不精,不聚神,也没办法抓住观众。我国传统戏曲中把眼神分为五种,即看、视、眇、盯、瞪,目的是训练眼神的表现。“眼法”虽然分五种,但不是把眼神规定死,在运用时不可截然分开,有时是单独使用,有时是相互联系,随着人物规定情景变化而变更。在表演上,要懂得“眼法”的表现力,眼睛首先要有神,用眼神与观众交流,用眼光示意景物的高、低、远、近,用眼睛表达不同的感情。总之,通过各种“眼法”的表演,是为了配合歌唱,唱出“精、气、神”来,这样才能感人。

“一身之戏在于脸,一脸之戏在于眼”,我们都知道,人们各种复杂细微的感情,都是通过眼睛表达出来的,人们常说,它是心灵的窗户,不同的眼神会表达出不同的情绪。在歌唱中,眼神是抓住观众心里的道具。眼要能虚、能实、能远、能近、能明、能暗,眼看一个点,变成一条线。例如,在演唱《谁不说俺家乡好》这首歌的第一句“一座座青山紧相连”时,眼神就要能远,仿佛看见远处青山,而不能把眼神定死在远方某一点,这样就会显得死板呆滞;在演唱《绣红旗》这首歌中“线儿长,针儿细”时,眼神要能近,把眼神集中在“针”“线”“红旗”上,如果散神,就会给人以心不在焉的感觉。眼神在运用时,不可截然分开,有时是单独使用,有时是相互关联,随着人物规定的情景和心理变化而变化。歌者一定要在演唱作品前分析作品,随着作品的情绪使用眼神,这样才能抓住观众。

(三)形体基本功

由于表演的需要,形体训练对声乐表演来说非常重要,它既不同于舞蹈演员的专业训练,也不同于其他类型的形体训练,而是有着其自身规律的、符合声乐特性的形体训练。因此,重视并研究如何科学地进行声乐形体训练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扎实的形体基本功,要求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和传神的表演,即声情并茂、神形兼备,才能使声乐演唱形式与内容完美统一,给观众带来具有艺术魅力的美好印象

在舞台表演中,演员的眉眼、肢体、身段动作应既具有鲜明的表现力,又舒展大方、灵活自如、富有动感,并满足观众艺术欣赏。若舞台上歌唱演员的表演动作死板,缺乏韵律,无表现力,又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声乐艺术便失去了吸引力。形体基本功是有志于声乐表演事业的人着力追求的一个重要方面,肢体动作美,可以使演唱极具动感美。中华民族的歌唱传统是“唱、念、做、打、舞”相结合的演唱形式,许多民歌是载歌载舞的演唱形式,歌唱表演早已形成了虚报性、程式性、夸张性与舞蹈性结合的表演方式,所以表演者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需具备形体基本功,表演时才能自然、和谐、自如。做一位“神形兼备”的民族声乐演唱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需要歌唱者把声音、情感与表演结合在一起,以作品为依据,以生活为依据,突出民族声乐在表演上的特点,进而使演唱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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