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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碳排放交易定价机制研究:选题背景与意义

时间:2023-10-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温室效应带来的灾害不断显现,很大一部分原因归咎于长年来全球无节制排放的温室气体在大气层累积过多。1997年12月,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京都议定书》。这三个机制主要规定了以国为单位相互合作的减排方式以及设定碳排放权、控制排放总量的减排方式。并积极的参与其中。而尽快尽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有助于加快全球统一碳市场的建设进程,对地球的环境保护也有着重要意义。

国际碳排放交易定价机制研究:选题背景与意义

环境及气候日益恶劣带来的后果已经无处不影响着人类生活,其中温室效应更是各界都在关注并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温室效应带来的灾害不断显现,很大一部分原因归咎于长年来全球无节制排放的温室气体在大气层累积过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大多数国家的工业化都取得了卓越的成果,但在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很多工业产品生产或是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以二氧化碳为首的温室气体越来越多,已经开始影响人类的生存环境。就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如果不遏制住温室效应的持续恶化,在未来的若干年地球很可能会面临一些物种灭绝、资源稀缺的绝境。这将使得人类的后代没有足够的物资发展下去,经济发展也会由此开始下滑。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刻不容缓,1992年,全球150多个国家召开会议,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制定了一个标准: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不对气候系统造成危害的水平。1997年12月,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减排三机制”应运而生。议定书中还规定了温室气体的种类以及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减排任务,并规定发展中国家没有强制减排的义务。“碳金融”就此开始萌芽。

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已经产生,工业和经济的发展也无法因此止步,由此我们必须在兼顾发展的同时对温室气体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处理。现今对于温室气体的处理方法可以归类为以下两种:一、对已排放出去的温室气体进行回收即温室气体回收技术;二、对还未产生的温室气体进行减排即改善碳排放产业的生产技术,让这些工厂在生产过程中降低温室气体的排量(此方法是最主要的方法)。除此之外,一些如低碳汽车、低碳房屋、低碳冰箱等的低碳产品也出现在了人们的生活中。但方法要被执行需要有机制和规定的支撑。《京都议定书》中的“减排三机制”正是为此而来,其中包括: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排放交易机制(Emissions Trade,ET)、联合履约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这三个机制主要规定了以国为单位相互合作的减排方式以及设定碳排放权、控制排放总量的减排方式。各国自行展开减排行动而实行的机制也陆续产生了多种。公约形成后的温室气体被量化并且赋予了价值,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之后随着发展亦具有金融产品的性质。根据《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国家可根据自己的角色自由选择机制来执行对温室气体的减排和回收行为。并积极的参与其中。温室气体的控制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具体的落实。但是机制的不同影响着减排行动的效率,为此国内外也在对高效率的机制进行着不断的探索。碳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特点之一就在于相对一般的商品政府的参与和干预程度要高。故机制实行之后的管理也是影响温室气体控制成功程度的重要原因之一,管理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减排机制的发挥程度及市场的稳定性,进而影响市场的活跃度和参与度。

对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的研究已经在国内外逐渐展开并成为热点。由于全球受到温室气体排放带来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环境的破坏程度越来越不可修复,减排的成本和环境修复的代价越来越高,低碳经济随之萌芽。碳排放权的交易自然而然地开始出现在经济市场中。随着全球碳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市场运行过程中也问题频出。而尽快尽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有助于加快全球统一碳市场的建设进程,对地球的环境保护也有着重要意义。为使低碳活动的政策机制、管理方法更科学合理,本书写作的初衷旨在给予解决全球的气候问题的方法论上一定的参考价值,同时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雾霾治理提供一定的现实帮助。而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对碳权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价,当碳权交易的价格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时,碳金融市场出现的种种问题也将迎刃而解。而扭曲的市场价格则可能会造成资源配置低效率、减排成本升高和减排技术开发遇到阻碍等后果。因碳排放权与一般商品不同,其具有国际政治性、生态属性、公共物品性和交易主体的异质性等一般商品不具有的特征,其价格生成的过程更为复杂,且涉及到的领域更为广泛。想要生成“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需要科学的初始分配机制以及针对不同二级市场设置相应的、合理的管制方式,在碳减排合作项目上,合作双方就应该有更公平对等的地位,以寻求科学合理的交易价格为目的。国内外学者们对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及一级市场定价机制进行了广泛研究,力求在保证分配的公平性的同时使得价格能够有效地反映市场的需求。但现实中,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European Union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EU-ETS)市场配额(European Union Allowance,EUA)价格的动荡与我国合作签约核证减排量(Certification Emission Reduction,CER)价格较国际清洁发展机制(CDM)合作平台比明显偏低,表明对碳权及相关碳信用产品的定价还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设计科学的交易定价机制,使交易价格尽可能地接近碳减排的边际减排成本,在达到减排目的的同时,保证市场价格能遵循市场机制来运作。(www.xing528.com)

随着2005年《京都议定书》的启动,围绕“减排三机制”开展的各种减排活动在世界各地开始运行。2015年《巴黎协定》明确指出了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具体目标,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标,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五中全会及我国“十三五”规划也纷纷提倡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排污的控制已经被纳入了未来发展的主要目标中。可见,低碳发展已成为国际平台上的一个重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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