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一致的意见。《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的成立是合同存在的前提。如果合同没有成立,也就不存在有效合同关系,更谈不上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等问题。合同的成立也是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前提条件,如果合同根本不成立,那么确认合同的有效和无效就无从谈起。再有,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责任的根本标志。合同责任是指基于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条件。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www.xing528.com)
合同法对合同成立的地点也作出了以下规定:
(1)承诺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4)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合同成立的地点涉及到合同的履行及产生纠纷之后的案件管辖地问题。因此,合同当事人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合同成立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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