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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职责与权力-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时间:2023-10-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或发包人的义务、责任和权利。(三)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指派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这些监理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监理人员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监理人职责与权力-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规定了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应严格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人的职责,行使监理人的权力。

(一)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人应履行该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人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人行使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或发包人的义务、责任和权利。

(二)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人驻工地履行监理人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换人时应由发包人及时通知承包人。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三)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指派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这些监理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监理人员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www.xing528.com)

(四) 监理人的指示

(1)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按合同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人对监理人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监理人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人。若监理人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人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人有权按合同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人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人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人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按合同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五) 监理人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人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人或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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