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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哲学:杜威的知识论及其对教学的影响

时间:2023-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后面的章节,我们将深入考察各种知识论,主要是因为它们影响着教学。对于那些真正用于指导探究的材料,杜威愿意称其为知识。这个例子展现了杜威知识论和教学论最为核心的两点。赞成杜威知识观的数学老师会更加关注他们的学生的生长——更好地检验自己步骤的方式——而不注重对某一道练习题给出正确的答案。在对杜威知识论的简要讨论中,我强调了当前教育者感兴趣的一些方面。

教育哲学:杜威的知识论及其对教学的影响

在后面的章节,我们将深入考察各种知识论,主要是因为它们影响着教学。这里通过思考杜威的知识论,我们将为这种探究打下一个基础。

知道某事是何意?苏格拉底苦苦思索着这一问题。他认为,加上其他种种事实,声称拥有知识的主张涉及所声称的东西为真。如果A声称他懂得p,尽管p是某种假设,那么——我们若接受这一声称——p必须是真的。如果我们认为p是错误的,那么我们就不会同意“A懂得p”这一说法。正确性的标准意味着我们声称所知道的那一套假设必须是所有一切真的子集,反过来,这一结果也蕴含着在探究开始之前假设都是真的。依照这一传统的观点,真理预存于人类的探究之前——命题所指的事物和事情的状态预先于探究之前,在这个意义上——成功的探究揭示真理,结果便增加了人类知识的储备。

运用他的自然主义方法,杜威断言,知识大于真理(knowledge is bigger than truth)。他辩解说,知识应被适当地理解成我们智慧地应用于探究中的信息和技能的集合体。我们在检验我们的假设时,可能会摒弃或修改我们开始所用的某些材料。探究的最终结果是类似于真理的东西,也就是说,它接近于传统的真理的概念。杜威把源于仔细探究中的命题——我们可以为之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的命题——称之为“合法性的判断”(warranted assertions)。[11]但在探究的结果让我们抛弃这些命题和技能之前,指导我们探究的所有命题和技能仍值得贴上知识的卷标。

杜威的立场听起来或许会感到奇怪。的确,许多教育哲学家对此提出了反对观点。这里我们不能对那些反对观点做出回答;我们甚至不能指明所有的反对观点,但或许我能使杜威的立场比它一开始出现时变得更加合理一些。杜威的哲学是自然主义的,他试图避免对与不可观察的、没有明显可观察的效果相联系的实体的依赖。杜威拒斥大写的真理(Capital-T Truth),因为它归属于这一层次。与此相类似,他更青睐“知道”(knowing)而不是“知识”(knowledge),因为前者明显指向探究过程。对于那些真正用于指导探究的材料,杜威愿意称其为知识。

但是,你们或许会问,假如那些材料有些是错误的,它们仍旧是知识吗?杜威的回答有可能类似于这样:当一种命题或常规(routine)看上去是错误的,我们便不再用它指导探究。我们从探索材料清单(repertoire)中划掉错误的常规,从信息的百科全书中删除谬误的命题。因为这样的内容不再指导探究,也就没有称它们为知识的场合了。这样我们就避免了在收集以某种一成不变的和静止的形式出现的知识时所遭遇的困境。实际上,我们离开了知识的名词解释走向其动词形式。(www.xing528.com)

让我们思考一个例子。例如一名学数学的学生运用y>0,这一规则指导她解决一套数学问题。当她在运用这一错误的规则时,她认为它是正确的,它称得上为知识(当然,教师知道这一规则是错误的,因为他或她已经验证过它,而且不再运用它解决问题)。当规则的运用不断地产生令人不满的结果时,一名仔细的探究者将会质疑这一规则本身。学数学的学生或许会检验这一规则。如果这一规则是正确的,那么。但是,我们(从先前成功的探究中)知道,=3,因此,=5,而不是。所以,起初的规则不能继续被合理地应用于进一步的探究之中。因此,它不继续被称为“知识”。

这个例子展现了杜威知识论和教学论最为核心的两点。第一,处于每一阶段的成熟的人运用先前的经验材料指导当前的探究。从实用主义的意义上说它是知识,因为它产生了真正的效果,它解释探究者正在做什么。第二,我们意识到,真正的问题解决与假设的提出和验证结果的过程相关。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打断学生的探索,告诉她说:“那是错误的,正确的规则在这里。”她也许永远也不会理解她的方式为什么错了。更为糟糕的是,她将不会学会如何进行探究,如何检验在将来的情境中所选择使用的步骤。赞成杜威知识观的数学老师会更加关注他们的学生的生长——更好地检验自己步骤的方式——而不注重对某一道练习题给出正确的答案。正确的答案有可能意味着取得未来成功的业已增长的机会,也有可能不是。然而,对于解决问题的程序过程或探索法(heuristics)的掌握,几乎一定代表着生长。

在研究学习理论时会发现,有些心理学家反对允许学生使用错误的规则(这是与什么才能算得上是知识无关的问题,但这一点对教师来说是很重要的)。他们争辩道,这将会导致学生“练习”错误——认为这样的练习将会强化对错误规则的使用,使得正确规则的学习变得更加困难。就像在一些动作常规中那样,结果的正确性或有效性并不容易得到检验,学习理论家仍对此持有一种强烈的观点。在弹钢琴、打字或打网球过程中,错误重重的练习有可能诱发难以改正的坏习惯。但是这些活动通常不是作为探究活动而进行的,并且,学生对于如何判断一个令人满意的或者典型的结果经常是毫无清晰的感觉。即使当出现这种清晰的感觉的时候,学生也可能倾向于认为,他们只是需要更多的练习才能取得这一结果。当学生以这种方式来看待数学的时候,结果将是灾难性的,但是仅仅改正规则或常规并不会避免这一灾难(在离开这一例子之前,我必须指出,有些钢琴家或网球教师也是把学习理解为探究的。他们不是简单地改正错误的常规,而是强调运用某一常规与另一常规所产生的效果的比较,帮助学生判断他们自己程序的有效性)。

在对杜威知识论的简要讨论中,我强调了当前教育者感兴趣的一些方面。在后面的一章中,我对传统认识论和当代理论——建构主义理论会谈得更多——建构主义在教育理论中正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它与杜威关于知识的立场有很多共同之处。然而,应该注意,即使讨论完了这些议题,我们甚至还没有触及认识论的表面。认识论是哲学的一个浩瀚宏大而又令人着迷的分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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