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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主体权力在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的体现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信息无所不在,在海量信息的包围之下,新闻传播主体对于社会的影响得以放大。(一)隐形的力量——新闻传播主体控制着信息资源,影响着人们的判断权力的表现形式是对外在事物的支配性,大致有两类:一是对人的约束性、影响力;二是对资源或服务的控制力。在伊拉克战争中,新闻大战与军事进攻并驾齐驱,成为影响战争进程的重要力量。要追根究底的话还要追溯到传播主体的定位与性质,媒体定位不同、角色不同,其权力归属自然不同。

新闻传播主体权力在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的体现

在信息时代,信息是最大的资源,谁掌握了信息,谁掌握了话语权,谁就拥有主动权。信息无所不在,在海量信息的包围之下,新闻传播主体对于社会的影响得以放大。新闻传播主体的权力,即通常所说的媒体权力是一种无形的权力,也是一种软性的权力,它以其特有的方式广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改变着人们的社会环境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推动着人类教育的发展,丰富着人们的文化生活,潜移默化中达到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有效控制,成为现代社会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媒体与社会关系之间有三个关键性问题:媒体究竟拥有多大的权力?媒体与社会权力的关系是怎样的?新媒体是如何改变现代社会的?这些问题充分说明了所谓媒体权力的特点。

(一)隐形的力量——新闻传播主体控制着信息资源,影响着人们的判断

权力的表现形式是对外在事物的支配性,大致有两类:一是对人的约束性、影响力;二是对资源或服务的控制力。在这个世界上,谁掌握了话语权,谁就掌握了判断正确与错误的权力。而新闻传播主体凭借媒体控制着信息的传播,并且通过传播来影响大众对世界的认识、对事物的判断,构成了一个所谓的舆论环境。一个事实,只要用不断重复的话语就能让不少人深信不疑。与法律的强制约束不同,媒体提供的只是评判的平台,不像法律掌握着生杀大权,可以直接判定生死,而媒体只提供一个评判的靶子,却可以聚合民意,对所谓的事件、人物、现象进行评判,形成舆论声势。孙志刚事件中,媒体对于一个无辜大学生的死亡追问,直接导致了实施21年的《收容法》的废止。郭美美炫富事件中,网络与民意的合谋,形成了强大的舆论,使中国红十字会陷入信任危机。吴英案中,媒体的介入,舆论的质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审判。如果说,法律的权力是严惩不贷的刚性力量,那么媒体权力,则是无形的合力,它来自社会、来自民众,是软性力量。法律制裁与舆论谴责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们的不同在于一个体现了国家力量,一个则体现了民意。

新媒体时代,庞大的网民、互联网强大的传播功能,使得这种隐形的力量更为隐秘而强大,充满了不确定性,也更具有破坏性和杀伤力,甚至能产生蝴蝶效应。从根本上讲,新媒体是一种解构和重构话语权力体系、塑造或破坏社会格局的隐形的巨大能量体。[9]倘若引导不当,就会对文化、道德和社会秩序产生巨大的不良影响。鉴于此,习近平指出,做好网上舆论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10]

(二)看不见的“战线”——媒体权力是软性的,而不是硬性的,但却具有巨大的无形威力

传播能力作为一种工具性资本存在,使得媒体的权力与一般意义上的公权力有所区别,行政、立法、司法作为一种硬权力具有强制性的控制力与影响力,更多情况下作为一种制度性的权力存在。一些学者认为,媒体的权力更多是通过一种吸引而非强迫获得预期目标的能力,可依赖某人的观念或文化的吸引力,也可依赖通过塑造他者偏好的标准或制度设置议程的能力。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行为体试图传递的免费信息有多少说服力。[11]

苏联、东欧社会主义阵营的崩溃就是典型的例证,传媒从中扮演了推波助澜的重要角色,力量之大难以想象。在战争中,这种权力更是起到了与军事力量平分秋色的作用。在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中,美军“在用导弹和飞机向伊拉克发动‘硬杀伤’的第一战场之外,开辟了用流言和虚实结合的新闻信息进行‘软杀伤’的第二战场”。“战争首日,美军用导弹袭击巴格达,欲一举消灭萨达姆。第二天,美国主流媒体十分迅速而详尽地报道了美军实施这一秘密决策的全过程,给人以伊拉克政府内部确实有人向美国情报机构透露了萨达姆行踪的印象。对于这一用意,连英国媒体也直言不讳地指出,这是美国的离间计。”[12]纽约时报》3月25日发表了《在这场战争中,新闻成为一种武器》,认为,“自里根时代以来,没有哪一届政府如此善于处理信息和操纵图像。在伊拉克,布什政府将计就计地战胜了媒体,将其变成自己的一种武器,利用它散布信息,来侵扰和恫吓伊拉克军方领导层”。“当然伊拉克领导人也在采取行动试图操纵媒体。他们向卡塔尔半岛电视台提供了美军俘虏、被击落的飞机和伤亡平民的录像资料。”在伊拉克战争中,新闻大战与军事进攻并驾齐驱,成为影响战争进程的重要力量。(www.xing528.com)

关于媒体的权力或者说宣传的力量,早在1928年毛泽东就曾总结说:“共产党是要左手拿传单右手拿枪弹才可以打倒敌人的。”1947年3月19日,国民党占领延安。毛泽东力排众议,带领中央继续留在陕北。后来胡乔木回忆:“毛泽东说,中央留在陕北靠文武两条线指挥全国的革命斗争。武的一条线是通过电台指挥打仗,文的一条线是通过新华社指导舆论。”[13]

(三)背后的力量——媒体权力属于谁?

在人类社会系统中,权力就是一个位置,在系统中的位置或者说在规则中的地位,决定了一个人可能具有的权力,权力具有隐性的影响力。权力不等于影响力,但权力显然意味着较大的影响力,有一定影响力的人也可认为是具有某种意义上的权力。在信息时代,电视、电脑互联网、手机通信网络、实体报纸杂志、广播几乎无所不在,人们处在信息海洋中。在这个环境下,信息对人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在本质上,人和动物的生命行为都可以视为对信息的吸收、处理、反应的过程。通过控制信息及其传播,便可以顺利控制人群。作为传播信息最有力的媒体,这种权力在近些年的膨胀是以前无法想象的。

那么媒体权力从何而来?或者说媒体权力属于谁?要追根究底的话还要追溯到传播主体的定位与性质,媒体定位不同、角色不同,其权力归属自然不同。对于这一问题,东西方有着不同的回答。早在100多年前,马克思就反复提到“人民的报刊”这一称谓,表达了对于当时唯一的媒体形态——报纸的认识。在100多年的革命建设实践中,对于媒体的认识也是在磕磕绊绊中不断前进的。在社会主义中国确立了党的喉舌、人民的喉舌的定位,按此逻辑,媒体的权力是党和人民所赋予的,媒体没有任何独立于党政权力之外的权力空间,权力属于党、属于人民。一直以来,媒体作为党的喉舌,“党管媒体”的总体性结构并没有发生本质性变化。有学者认为,倘若以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结构关系的角度来看,在“喉舌论”的形象指称下,党自延安时期形成的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媒介权力一直是从属于政治权力的,可以说是党的权力的延伸。[14]

在西方,媒体是继行政、立法、司法之后的第四种权力。媒体作为舆论公器,履行广泛的监督权,常常在行政、立法、司法等方面影响大众舆论,甚至形成“媒介审判”,干扰其他权力的正常运行。而现实中,“第四权力”却并没有那么一尘不染,也并非独立清纯,而是成为各种利益的代言人。让·卡特勒梅(Jean Quatremer)在他的新书《性、谎言和媒体》中写到,法国媒体历史上一直与权力“同床共枕”。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首相黎塞留曾经用笔名在法国当时仅有的一份报纸上撰写关于自己的文章,后来拿破仑也做过类似的事。今天,法国新闻从业者都已变成了上层中产阶级,与当权者的关系就更加密切了。如今,法国高官和资深记者们常常是巴黎政治大学的同学,住在巴黎的同一个区,一起吃饭,甚至一起睡觉。许多部长夫人曾是电视新闻主播,前法国总统奥朗德的前女友就是一名记者。前世界银行总裁卡恩(Dominique Strauss-Kahn)在美国性侵丑闻发生前,法国媒体一直都在遮掩他的性癖好。这种沉默官方的解读是,法国媒体尊重私生活。更确切地说,他们尊重的是当权者的私生活。卡恩失势后,媒体就纷纷跳出来,抨击他在“卡尔顿淫媒案”里暴露出的性习惯。显然,完全独立的媒体是不存在的,完全独立的媒体权力也是不存在的。2011年持续发酵的《世界新闻报》窃听门事件,则让西方所谓的新闻自由和“第四权力”彻底蒙羞,引发了对其新闻观和新闻制度的质疑与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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