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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镇破坏性重建问题与保护措施探讨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2]对于古镇来说,破坏性重建的思路一直存在,不少地方的彻底改建无疑破坏了其潜在的整体性,成为了历史的赝品,消除了它在时间中形成的种种痕迹。多数仿古建筑、人造景观都是模仿,甚至抄袭传统建筑而建造的,这种抄袭行为明显违反《文物保护法》已经全部毁坏的文物不得重新修建的精神。将城内75%的古建筑列为保护对象。其文化内涵有相当的代表性或重要性,是街区的主流文化或典型文化。

古镇破坏性重建问题与保护措施探讨

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英国规划师W.鲍尔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批评了当时的两种错误观点,导致在规划过程中城市设计的作用常常被误解。有些人认为城市设计只是美的控制,主要是负责建筑物的外观,这是一种陈词滥调,另一些人转向另一极端,希望为整个城市做三维空间的设计。照他们的想法,城镇应该进行彻底改建。在过去一个世纪里,特别在过去30年间,相当一部分的城市改革工作和纠正工作如清除贫民窟、建立示范住房、城市建筑装饰、扩大郊区,所谓的“城市更新”,只是表面上换上一种新的形式,实际上继续进行着同样无目的的集中并破坏有机机能,结果又需治疗挽救。[51]

近年来我国城市旧城改建规模渐大,且大多采取“大拆大建,推倒重来”的方式,有重蹈国外城市更新覆辙的倾向,加之在思想观念上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学者甚至宣称:“拿出魄力,忍痛牺牲一点,彻底改变整个旧城破旧的面貌。”而此举恰恰正是出现城市特色危机的直接原因之一。[52]对于古镇来说,破坏性重建的思路一直存在,不少地方的彻底改建无疑破坏了其潜在的整体性,成为了历史的赝品,消除了它在时间中形成的种种痕迹。目前古镇改造脱离了历史源起的空间关系,一座座再建的现代“假古董”,也是一种“建设性破坏”。它混淆了真文化遗产与伪文化复制品的界线,损害了历史遗产的独特性。多数仿古建筑、人造景观都是模仿,甚至抄袭传统建筑而建造的,这种抄袭行为明显违反《文物保护法》已经全部毁坏的文物不得重新修建的精神。同时“假古董”的盛行,也阻碍了新建筑的创造和建筑文化的发展。有人以为“假古董”这种建筑形式就是“既有时代气息、又有民族特色”的代表,是新建筑的创作方向。这完全是一个误区。[53]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恢复建设初期,德国一些地方拆毁了古建筑,造成很大损失。他们很快意识到其危害,着手搞好规划,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古城雷根斯堡有2000多年历史,11—12世纪鼎盛时期城堡范围有1.7万平方公里。将城内75%的古建筑列为保护对象。从整体上搞好交通、公用设施的发展规划,分区维护改造,严格维持原有风貌。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以7000万马克用于古城保护。这些费用除来自政府的城市发展促进费外,还从建筑物所有人、文物保护组织基金、福利住宅基金和贷款等多方面筹集。[54]

因此,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的确是江南古镇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如情境再生和景观重塑,虽然是针对修复类历史建筑的两种有效方法,但绝不能成为制造假古董或无原则地重建和复建古建筑的借口。情景再生,指的是经详细考证研究,使用原材料,严格地按传统的形制、技术和工艺等,创造出能承载历史场景、传递历史信息的物质和文化空间,属于修复的性质。景观重塑,则重在对历史景观意境的再现,属重建的性质,要求重建的建筑与传统风貌协调,重建过程中可以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此外,在历史街区的实践中,情景再生和景观重塑还承担着“传承史息”并与一般历史建筑“永续共存”的责任。也就是说,必须充分重视文化空间的人文信息和重修历史建筑的技术内涵,它涉及历史建筑的意匠(如选址、空间关系、形制与构成、历史建筑或历史景观的艺术审美、历史建筑的工艺特征),以及历史建筑或历史景观的使用感觉(如视觉、触觉、嗅觉等),它们是全方位的、综合性的。[55]

随着江南古镇旅游的深入发展,历史建筑的更新与改造已成为今后古镇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并不是所有历史建筑都能以这样的理由进行所谓的“复原”的,因此需进行科学的论证。

阮仪三在《江南古镇历史建筑与历史环境的保护》一书中,举了西塘西园的景观重塑例子:

西塘传说中的老西园,它实际已不存在了。现西塘镇上有两个“西园”,即“大西园”和“小西园”。1990年3月,经镇十届一次人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勘察新址(镇西善西公路西侧)筹建公园。为纪念爱国诗人柳亚子先生昔日西塘之行,乃以“西园”命名公园,是为所谓的“大西园”。入园处小桥流水,石狮门厅,园内环绕砖砌花格游廊、水榭、曲桥、假山、凉亭、人工瀑布,南端有接待室、小卖部和茶室。“小西园”者,即近年新辟为景点的位于苏家弄的西园,也就是本设计拟改造和扩建的部分。园林北部为一两进民居,第一进原为布庄,临街的门面上还有字迹可辨。第二进已毁,现为二层砖混住宅,风貌极不协调。西园的入口在苏家弄中部,入园后向南,有曲廊连通南部厅堂经仪门、楼厅等,又与南面的民居建筑相通。其南部的民居,现尚有人居住,由于产权、人口等情况不同,原有建筑已被分割成数块。而被称作“园”者,仅有一池面积不大的水面,以及一处低矮的小山、简单的种植等。

为确保保护区内的历史文化遗产、传统建筑不受损害,景观重塑方案红线内的厅堂建筑,全部得以保留,北部沿西街和苏家弄以西南的传统厅堂采用整治和修缮的办法,拟扩建红线南面的一座三层建筑,可暂保留,并留有以后发展的余地。假山、爬山廊与过街楼犬牙交错,打破三层的大尺度,并连通园子东西两部分。拆除了东面拟扩建部分的几处不协调的建筑(如浴室、锅炉房等),并将这部分范围作为新建园林区用地新建的厅堂,可按传统式样新造,或采用易地保护的办法,将其他地方无条件保护的民居厅堂移建过来,一方面丰富了本区的建筑景观,另一方面也起到了集中保护的作用,两全其美。

这类历史建筑的情境再生和景观重塑,阮仪三认为应该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真实、有据。建筑本身及其背景文化空间必须在历史上真实存在,有文献或口碑的记载并仍在街区或古镇村落中传播不辍,且在街区发展鼎盛期有过一定的影响。第二,典型、主流。其文化内涵有相当的代表性或重要性,是街区的主流文化或典型文化。第三,原生、原创。其文化空间必须是原生态的,也就是说,历史街区、古镇、古村落等是其原创地,且有传承人,借鉴和移植都不可取。第四,必要、可行。其文化空间必须借助物质空间才能充分展示,且有展示的必要。[56]

【注释】

[1]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旅游组织等在西班牙加那利群岛召开“可持续旅游发展世界会议”,包括中国在内的75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最后通过了《可持续旅游发展宪章》,同时制定了《可持续旅游发展行动计划》。

[2]陶伟.中国“世界遗产”的可持续旅游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163-164.

[3]陶伟.中国“世界遗产”的可持续旅游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163.

[4]陶伟.中国“世界遗产”的可持续旅游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163-164

[5]崔明华,李昂.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及旅游开发[J].房地产导刊,2015(4):477.

[6]1997年6月联合国大会第九次特别会议上,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和地球理事会共同向大会颁发了《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实现与环境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该议程指出,旅游业在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中受益,而这些资源正是这个产业的核心,而且,旅游业也有条件保护这些资源。旅游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产业,有能力取得环境和社会经济方面的巨大改善,能为其所在社区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做出重大的贡献。

[7]严国泰.历史城镇旅游规划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5:101-103.

[8]严国泰.历史城镇旅游规划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5:214-215.

[9]崔明华,李昂.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及旅游开发[J].房地产导刊,2015(4):477.

[10]彭长歆.“活着的历史博物馆”——殖民地威廉斯堡的保护[J].新建筑,2014(3):24-29.

[11]魏无心,佳佳.斯特拉斯堡:听听欧洲的心跳声[J].北方航空,2004(1):45.

[12]朱明.佛罗伦萨杭州:13世纪前后城市布局和空间的比较研究[J].中国名城,2012(3):55-62.

[13]刘少才.佛罗伦萨:别样风情别样桥[J].交通与运输,2011(3):66-67.

[14]吴承照.历史城镇发展的文化经济分析——以平遥古城为例[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29.

[15]严国泰.历史城镇旅游规划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5:101-103.

[16]卢松,陈思屹,潘蕙.古村落旅游可持续性评估的初步研究——以世界文化遗产地宏村为例[J].旅游学刊,2010,2(1):18.

[17]《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还进一步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①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②表演艺术;③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④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⑤传统手工艺

[18]张鸿雁.中国城市评论(第五辑)[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103-104.

[19]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9.

[20][西]萨尔瓦多·穆尼奥斯·比尼亚斯.当代保护理论[M].张鹏,等译,上海:同济大学出版 社,2012:14-18.

[21]《江苏古镇保护与旅游发展研究》课题组.江苏古镇保护与旅游发展研究[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4:63.

[22]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12.

[23]陈志华在论及保护古村镇时说,古村镇保护不光是保护它的各种类型建筑物,还要保护它内部和外部一定范围内原有的生活、生产设施和其他公用的基本设施,还要保护或保存它的居民的日常用具,包括家具、炊具、灯具、农具、工具、器物、设备(如中药店、茶馆、酒店、铁匠铺、竹木作坊、染坊、豆腐坊、糟房等所用的),等等。要慎重保护历史、生活、生产劳动、民俗等在古村落和古建筑中留下的一切有意义的印记(如各种记事石碑、石刻、车辙、洪水印迹等)。见陈志华.文物建筑保护文集[C].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8:149.

[24]陆志刚.江南水乡历史城镇保护与发展[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70.(www.xing528.com)

[25]陈志华.文物建筑保护文集[C].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8:111.

[26]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1994年11月在日本奈良召开“世界遗产公约真实性原则会议”,来自28个国家的45名与会者讨论了许多与原真性定义和评估有关的综合性议题,发布了《奈良真实性文件》。

[27]对于真实性这些指标,《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解释说:精神和感觉这样的属性在真实性评估中虽不易操作,却是评价一个遗产地特质和场所精神的重要指标,如在社区中保持传统和文化连续性。利用所有这些信息使我们对相关文化遗产在艺术、历史、社会和科学等特定领域的研究更加深入。“信息来源”指所有物质的、书面的、口头或图形的信息来源,从而使理解文化遗产的性质、特性、意义和历史成为可能。在考虑申报遗产的真实性时,缔约国首先要确认所有适用的真实性的重要载体。真实性声明应该评估真实性在每个载体特征上的体现程度。在真实性问题上,考古遗址或历史建筑及街区的重建只有在极个别情况才予以考虑。只有依据完整且详细的记载,不存在任何想象而进行的重建,才可以接受。

[28]陆志刚.江南水乡历史城镇保护与发展[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70-71.

[29]王剑.江南水乡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策略研究——以常熟市梅李古镇为例[J].江苏城市规划,2008(6):23-24.

[30]笔者根据卞显红等所著《江南水乡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相关章节内容,结合乌镇官网、南浔旅游网、同里官网、周庄官网及笔者调查获得的资料,按照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对几大江南古镇的主要举措进行了归类。见卞显红,等.江南水乡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11:131-160;乌镇官网、南浔旅游网、同里官网、周庄官网等。

[31]陆志刚.江南水乡历史城镇保护与发展[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77-79.

[32]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268.

[33]喻学才.遗产保护新思维:信息性保护和经济性保护[J].建筑与文化,2009(6):10.

[34]天孝德民间收藏馆[EB/OL].(2015-03-19)[2016-02-10].http://www.china.com.cn/travel/txt/2015-03/19/content_35099075.htm.

[35]喻学才.遗产保护新思维:信息性保护和经济性保护[J].建筑与文化,2009(6):11.

[36]梁思成.蓟县独乐寺观音阁山门考[J].中国营造学社汇刊,1932(民国二十一年),3(2):6-40.

[37]阮仪三,等.江南古镇历史建筑与历史环境的保护[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10:34-35,94.

[38]陈志华.文物建筑保护文集[C].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8:3-4.

[39]陈诗悦,阮仪三.保护古镇不能把河给“扔”了[N].东方早报,2015-07-30.

[40]李志坚.“修旧如旧”?[J]中国人大,2012(6):54.

[41]沈建华.不止于“修旧如旧”:意大利的文物保护[N].东方早报,2015-03-31.

[42]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88.

[43]陆志刚.江南水乡历史城镇保护与发展[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70.

[44]石岩.乌镇案例一个小镇的文化复兴[N].南方周末,2013-05-24.

[45]崔晓林.乌镇拆迁:谁的眼泪在流淌[J].时代潮,2005(1):40-41.

[46]崔晓林.乌镇拆迁:谁的眼泪在流淌[J].时代潮,2005(1):40-41.

[47]陈艳.古镇遗产研究:回顾与反思——兼论中国“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研究[J].东南文化,2013(5):31.

[48]王剑.江南水乡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策略研究——以常熟市梅李古镇为例[J].江苏城市规划,2008(6):23-24.

[49][美]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M].宋俊岭,倪文彦,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580.

[50]陈艳认为,当前在对城市(街区)和村镇文化的保护方式上,更多地注重对“器物层”的保护和表现,而忽略了空间构成制度、空间样式与人的社会生活的对应关系。同时,也由于缺乏对前人应有的尊重,导致对老城、老镇简单粗暴的“改造”,务必使其彻底“换新颜”“展新姿”。见陈艳.古镇遗产研究:回顾与反思——兼论中国“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研究[J].东南文化,2013(5):31.

[51][美]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M].宋俊岭,倪文彦,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572.

[52]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3.

[53]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77.

[54]中国市长协会.德国城市建设与管理[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1993:110-111.

[55]阮仪三,等.江南古镇历史建筑与历史环境的保护[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10:92.

[56]阮仪三,等.江南古镇历史建筑与历史环境的保护[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10: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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