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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等学校:政府资助研究成果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独立学院是一个新生事物,是公立高校与民办高校联合、合作的有效形式,是公立高校实行“一校两制”的积极探索,兼具公办与民办高校的优点。

民办高等学校:政府资助研究成果

目前,我国民办高等学校大体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包括民办普通高校和民办成人高校。这些学校经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资格,招生时与所有公办学历高校一起列入政府安排的年度计划,在校生也归于学历高等教育的统计范围。这类民办高等学校的名称,与相同学制层次公办高校的名称一样,分为大学学院和专科学校。二是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根据2004年7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通知》,自2005年开始,所有进行文凭考试试点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一律停止招收文凭考试学生)。这些学校的入学条件比较宽松,但是要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须通过由政府指定的同一水平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三是不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高等教育机构(在国家教育统计指标中,不能称为“学校”,只能称“机构”)。这些机构又分为两种,大多数属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考助导机构,按照授课方式还可分为面授和函授等机构。针对考试科目实施教学,帮助学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年度自学考试。累计所有考试科目及格后,由国家自学考试主管机构颁发毕业文凭。少数属于高中后的非学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提供期限不等的专业知识或者技能培训,有的针对学员取得职业(执行)资格证书的需要,也有的满足学员更新专业知识技能、接受继续教育的需求。

在以上三类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中,还有中外合作举办的高等教育和非学历培训活动,有些属于与国外私立大学合作,有些与国外公立大学合作但采取民办机制,通常以中方大学分校或者内设学院(专业)的形式办学。这类学历教育在校生数通常列入中方高校的年度计划和统计范围,但非学历的高中后培训活动未单独统计。此外,尚未完全列入教育统计的民办高等教育形式,还有附属于公办高等学校的民办二级学院,即随着高等教育的扩展,部分地区的公立高校引入民办机制,设置独立办学、独立核算、独立招生的二级学院(俗称“独立学院”)。属于学历教育部分的招生计划分别来自普通高校或者成人高校的年度指标,最后发放与母校有区别的写实性毕业文凭。(www.xing528.com)

本研究把“民办高校”限定为“经国家批准,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高等学校”,即纳入国家统招计划、有学历授予权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一个新生事物,是公立高校与民办高校联合、合作的有效形式,是公立高校实行“一校两制”的积极探索,兼具公办与民办高校的优点。虽然从其经费渠道和运行机制看,民办的倾向性较重,但这类学校依附于公立高校,从办学体制上讲,它仍属公办,因此不属于本书民办高校范畴。转制学院严格地说也应该属于民办高校,但是这部分学校的情况比较复杂,国家对转制学院尚未进行专门界定和统计,因此也不属于本书民办高校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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