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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子学的问题解析

时间:2023-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不否认朱熹哲学的重要性,我仍要提出几个论点。这幅图画中的有些人代表着不同于朱熹的学术取向,在当时有着相当的活力。随着蒙古人企图在整个中国推行叔娶寡嫂制,对此的道德反抗使朱子学者有机会制订新的法律,既禁止妻子从夫家取回嫁妆,又反对寡妇再嫁。总之,柏清韵显示了朱子学派如何与蒙古的婚姻习俗互动,而最终降低了中国妇女的财产权,并使中国法律制度对女性更加严厉。

关于朱子学的问题解析

虽然不否认朱熹哲学的重要性,我仍要提出几个论点。首先,研究者夸大了他的作用和他的思想,其代价是忽视宋代的其他重要思想家;因此,后代的以朱熹为中心的宋代思想研究过分简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以及他在其中形成自己思想系统的文化论辩。如果不呈现一幅更广阔的图景——其中既包括他的前辈,又包括他的朋友和对手——我们对宋代的理解,甚至对朱熹体系的认知,都是粗略而不完全的。这幅图画中的有些人代表着不同于朱熹的学术取向,在当时有着相当的活力。朱熹的思想体系是在对同时人的借鉴,以及与当时道学群体内外的某些人的斗争中逐渐发展出来的,即使朱熹本人视自己的观点为中庸之道,与同时人的极端偏颇不同。与主流传统学术相别,本文的第二部分将讨论一些当时不同于朱熹的思想流派。

第二,前瞻性地审视朱熹为当时思想派别之一支的历史背景,与回溯性地以后人的用法来究考其文化谱系和哲学遗产,这二者之间当然有极大不同。朱熹本人虽有抱负,并且他的所为确实影响到了后来的情形,但他大概不会预见到后人如何以他为正统思想的根据。我意识到,在我们的视野中,区分这两个方面很有必要,但是,我的表述或许将两方面混在一起了,因为我要强调在把自己树立为传统的唯一权威解释者的过程中,朱熹做出了卓越而成功的努力。他的努力超出了在经典注释中寻求真理和说服读者相信他得到了圣人之意这两点之外。除了按其自己的哲学体系重新诠释经典中词汇,并为《大学》补传,朱熹还对同时人的著述中可能引起异议的观点与解释的那些篇章段落进行删削。例如,在编辑整理已经过世的张栻的文集时,朱熹删去了某些论仁的文字和一些重要书信——在其中一封信里,张栻提出仁为“心之德”,后被朱熹用来表述他自己对仁的理解:“爱之理,心之德”。如果朱熹未在其1185年写给吕祖俭的信中稍微提到张栻的说法,我们就不会知道这些被删去文字的重要性了。朱熹还同样删改了一些讨论北宋灭国的历史,以及关于秦桧为相时所作所为的记载。有人或许会反对说,注家一般都如此对待文本,所以,在这里朱熹是否确实与别人不同呢?我对此问题的部分回答,源自朱熹如何独一无二地和大胆地理解传统,把自己当做传统发展的高峰,并以孔子为虚构的和所想要的祖先,祈求孔子之灵的降临。自居为孔子之灵与门生弟子的中介,朱熹由此便有一种极佳的手段,加强他在传统内的权威;所以,与传统文人成圣成贤的目标相比,朱熹要露骨得多。主流学者一般都没有注意到朱熹本人在其崛起中的作用。总之,我承认对朱熹思想谱系的形成,因回溯与前瞻的角度不同而有理解的差异,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考虑在使自己上升并最终确立特别的文献、传统和历史的过程中,朱熹表现出的超绝之定力与娴熟技巧。

第三,除非我们能同时了解朱熹的计划,以及当时其他人的声音,否则,我们就会或者轻易地把多样的思想归功于朱熹,或者只是因为后来思想家的思想没有出现在朱熹的体系内,就认为他们具有创造性。例如,朱熹因书院和社仓而著名,但对二者演变的仔细研究却表明,在这些观念和制度的发展中,其他人起了关键作用。本结语最后部分要探讨的例子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即儒家伦理与20世纪后半期东亚经济“奇迹”的相关性。由于欣赏日本的经济活力,有些学者在寻找新教工作伦理的过程中发现或暗示,在日本存在一种与正统朱子儒学不同的特殊性,于是便认定这些在日本的发展歧异于后古典的中国儒学。有些现代学者将东亚、东南亚的经济发展联系到朱熹思想上。然而,尽管我的讨论处于文化可能影响经济发展这样有争议的领域,我却准备说明,在这些点上朱熹或许不如某些同代人重要。

所有这些,都不是要否认朱熹的思想和理念在其他地方或后代扮演了关键的角色。不过,他的影响实际上比人们平常所理解的要复杂得多。例如,就像柏清韵(Bettine Birge)所论证的,朱熹的理念和他的追随者的行动都对中国妇女的财产权及再嫁造成不好的影响。虽然儒家有父系观念,可是至少在宋代以前的1000年中,中国家庭都延续这样的传统:以嫁妆把一些财产移给女儿。结婚时,女性控制她的嫁妆,这些财产不在分家范围之内;所以,如果守寡或离异,女性可以将全部嫁妆带回娘家或用于再婚。女性再嫁也没有障碍;而且,再嫁的事由她自己或娘家决定。在宋代,嫁妆的数量和重要性都提升了,也获得法律的承认;妻子也有绝对的权利把嫁妆从丈夫家取出。然而,朱熹主张父系家族;当朱子门人在13世纪声势壮大时,黄幹及其同侪便在办案时致力于强化父系家族与寡妇贞节的理念。黄幹号召女性要在夫家尽忠一生。他鼓励妻子放弃对自己财产的控制权,但仍要在家庭理财中起主要作用,以便使丈夫能摆脱俗务的缠绕。不过,直到14世纪初,蒙古人统治之下,朱子学者具有发言权时,法律才有了改变。随着蒙古人企图在整个中国推行叔娶寡嫂制,对此的道德反抗使朱子学者有机会制订新的法律,既禁止妻子从夫家取回嫁妆,又反对寡妇再嫁。总之,柏清韵显示了朱子学派如何与蒙古的婚姻习俗互动,而最终降低了中国妇女的财产权(至少在很多地方是这样),并使中国法律制度对女性更加严厉。于是,尽管其他学者仍在挑战一种过分简化的说法——儒学,特别是朱子学,造成对女性的压迫,柏清韵的研究仍令人信服地证明,那些追随朱熹理念的学者在女性法律、社会地位的下降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有些人认为,儒者与士人的思想和理念不过是菁英阶层的事情,于理解中国社会无关紧要,柏清韵的著述是对这种观念的匡正。(www.xing528.com)

贯穿本文的一个前提是,我们必须更精确、更严格地划分“儒学”传统和谱系中的不同成分。我并不想说,所有的概括性论述都不可容忍。但我却想表明,如果我们对所使用的术语进一步反思,更严格、更清楚地运用,使之更具有解释性,这样的亚洲思想研究就能更好地达到目的。例如,我将会不停地建议,不但要分清“宋学”和“道学”中的不同派别,也要区别这些传统和学派在宋代的情况与它们在中国或东亚其他地方此后发展之间的不同。我的建议或许显得对分类不太必要;并且,用较复杂的宋代思想流派来取代一直为人尊重的朱子学,或许会使研究后世及别国的工作更加繁复。仍然把朱熹当做宋代思想的主要形态或其发展的最高表现,这对现代学者而言毕竟非常便利,不管各人对那些在他们的论述中蒸发为“他”或“他者”的东西使用什么样的标签。可是,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历史的理解因其更注重细微区别及多元性的取向,而应该得到提倡。

我还建议,我们应当记得,对亚洲思想而言,无论东亚的分类还是西方的分类,都不应看作是在范畴之间设立的绝对的僵死的边界。正如我们意识到佛、道两家对朱熹儒学的影响一样,我们更应当认识到思想家可能具有不同思想的复合,并随时间的变化而改变的观点。例如,叶适就能从本质上的经世思想家转变为“以道学正宗倡明后进”,然后再变为道学最严厉的批评者之一。虽然我们的论述必须使用一些标目来指代某些思想,但我们却应向具有很多特征的思想家开放;而且,作为处于不断变化中的倾向性(而非固定不变的特征),它们的内容和表述会因响应不同的情境和问题而不同。著名的欧洲中世纪研究家Caroline Bynum建议我们,要软化在各种特点或认同(identities)之间“非黑即白”(ei ther/or)的对立,认识到每个人身上都有很多的故事(shapes carrying stories)。或许我们能发现一条类似的路,把我们对思想的分类看作不断演变的谱系,其中负载着建构的文本、虚拟的故事,以及想象的关系。本文就是在这方面的尝试。现在我要转而探讨两个主题,它们可能对朱熹思想及宋代学术全局的理解非常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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