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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淡化产业化促进政策实施

时间:2023-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了政策支持对海水淡化产业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06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了《海水利用标准发展计划》,有力地推动了海水淡化利用技术和产业化发展。

海水淡化产业化促进政策实施

(一)对海水淡化认识的提高

随着海水淡化技术的日渐成熟,以及在解决沿海地区城市缺水时只重视地表水与地下水的开发,客水的引进所导致的沿海地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和远距离引水供水成本不断增加,上游用水增加导致沿海用水的保证率下降等因素,海水作为新水源这一认识逐渐得到加深。随着地下水取水和跨区域调水等开源措施受到越来越多的技术条件限制,寻找新的开源之路已成为解决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缺水问题的当务之急。充分利用海水资源及沿海地区丰富的地下苦咸水资源,通过海水和苦咸水淡化,来解决日益严峻的缺水问题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

(二)海水淡化技术经济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海水淡化利用的关键在于大规模工业生产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由于淡水资源的日益缺乏,引水与取水成本的相对提高,而海水淡化却因其技术日臻完善,成本下降,海水淡化技术的经济优越性逐渐呈现出来。

首先,从技术条件上看,目前海水淡化使用较广的有反渗透法、蒸馏法电渗析法。我国在蒸馏法技术上已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国内相关单位对多级闪蒸的设计和模拟已进行了广泛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已广泛用于发电厂等有低品位余热可利用的场合进行水电联产。反渗透性具有技术先进、耗能少的特点。我国利用反渗透法于1999年在长海县大长山岛建成日产量为1000m3的海水淡化站,能耗为5.5kW·h/m3,仅为电渗析法能耗的1/2,蒸馏法能耗的1/40。经过500m3、1000m3海水淡化设施和1.8万m3/d苦咸水淡化工程的实践,我国的反渗透海水淡化技术进一步得到完善。目前我国已经比较完整地掌握了海水淡化工程设计的相关参数,并开发了较为先进的工程化技术,具备了相当的产业化基础。

其次,从适用范围看,海水淡化作为一种高新技术具有不受时空和气候影响,水质好、供水稳定等特点。海水淡化后的水质清洁无菌,含盐量远低于普通饮用水。这一技术特别适用于我国西部和中部广大苦咸水、高氟水和高砷水地区。

再次,从成本看,海水淡化尤其是苦咸水淡化的单位成本在不断降低,海水淡化已具有相当的竞争力。海水(苦咸水)淡化的成本在计入取水、生产、回收、运行、管理费用利润后的综合成本,因规模、工艺等不同,苦咸水淡化综合成本在2.4元/m3。而引滦入津工程的直接成本是2.3元/m3,经水厂处理后综合成本将更高的。据悉,天津市目前海水淡化的成本比自来水价仅高出20%左右。

中国海水淡化产业快速发展,是继美、法、日、以色列等国之后研究和开发海水淡化先进技术的国家之一,目前海水淡化的日产水量可达10万~15万m3,满足约750万人口的日常用水量,预计到2010年这一技术的日产水量将达30万~40万m3,可满足2000多万人口的日常用水。据了解,中国目前的海水淡化水除一部分蒸馏水外,其余全部为品质高于自来水的优质饮用水。其中,部分水被用于发电厂的高压供水,其余用于解决沿海居民用水。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淡水需求量急速增加,加上北方多年干旱,沿海地区用水量激增,导致人们开始关注海水淡化技术。特别是近20年来,国家对海水淡化产业化非常重视,海水淡化得以一直保持较快增长的速度,甚至逐渐成为我国沿海省份的一项产业。由于海水淡化产业市场规模大,收入相对稳定,产业成长性远高于其他普通行业,具有高成长性、高平均利润率等优势,所以国家、集团公司、个人投资者等都看好这一行业。事实表明,我国海水淡化产业化即将被插上腾飞的翅膀,进入大规模工业和商业化运用阶段。(www.xing528.com)

(三)政策扶持

近年来,水资源和海水资源开发利用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各级政府进一步关注,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做出过重要的指示和批示。李岚清副总理在2002年9月23日、30日分别对在天津等沿海地区开展海水淡化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10月12日,又专程到天津听取汇报。他明确指出:“海水淡化问题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非常现实的问题,我给起个名字就叫做救命水工程”,“海水的产业可以成为天津的支柱产业”。同时,李岚清副总理还要求国家计委科技部和天津市共同向国务院申请立项,开展海水淡化工作。

我国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了政策支持对海水淡化产业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了海水淡化政策和法规出台的力度,发展海水淡化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纲要》,海水利用技术列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和《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同时,连续数届的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都有多份关于海水淡化和海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提案和议案;沿海各省也纷纷将海水资源开发利用列入海洋强省规划并已开始实施。

2003年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将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列为未来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之一。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634号文)。水利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申报工作,并推荐了福建省反渗透海水淡化示范工程、海南省三亚市蜈支洲岛海水淡化示范工程、长岛系列海岛反渗透海水淡化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和大连市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四个项目。

2005年“两会”期间,代表们提出了《关于发展海水淡化的建议》,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科技部等10个部委,根据海水淡化的工作需要,成立6个工作组,就当前海水淡化工作中出现的技术、资金、政策等问题开展了专门研究。为加速海水开发利用产业化进程,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2005年7月,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制定《全国海水利用专项规划》,提出了2005年、2010年到2020年的相关展望。2006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了《海水利用标准发展计划》,有力地推动了海水淡化利用技术和产业化发展。

由上述可见,海水淡化产业化所必需的外围环境,特别是政策环境正在日益改善,海水淡化的产业化基础已经基本具备,在日渐成熟的国内外环境中,我国的海水淡化产业即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海水资源开发利用事业大发展的时机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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