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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市场的社会责任平衡问题

时间:2023-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逐渐走向现代性的过程中,传媒作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子系统之一,其体制变迁必然依赖于社会变迁的大背景,也就是说政府、社会和市场的权力结构关系直接影响和左右着传媒的改革方向和利益倾向。但在中国的传媒体制改革实际中,传媒和公众的关系有时甚至被置换成售卖者和消费者的关系,传媒更多作为市场主体而存在。

政府与市场的社会责任平衡问题

只要提到当前大众传媒的种种责任问题,很多人包括专家学者、业界人士及普通公众,都习惯于将根本原因归咎于市场化改革。确实,从我国传媒改革变迁过程来看,诸多传媒自身的负面现象以及引发的种种社会道德问题,似乎都是市场化改革的伴生产物,都离不开“万恶收视率点击率”的利益驱动。关于这一点,下文将作具体阐释。虽然虚假广告、有偿新闻、娱乐化、风险化等种种传媒困境及隐患与市场化改革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相关性,但市场经济和传媒改革并不必然带来媒体失责现象。实际上,在市场化改革的表象后面,还有更为深层的原因,那就是在改革过程中,传媒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之间尚未建立起均衡的责任关系模式,这涉及政府对市场化主体的态度及手段、媒体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利益倾向选择等。在改革过程中,理想的均衡模式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过不断探索甚至是摸索之后最终博弈的结果,因此,“改革的必然代价”或许不失为最直白的解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逐渐走向现代性的过程中,传媒作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子系统之一,其体制变迁必然依赖于社会变迁的大背景,也就是说政府、社会和市场的权力结构关系直接影响和左右着传媒的改革方向和利益倾向。那么,当前中国社会结构中这三者之间的真实关系如何呢?四十年来,改革开放促进了中国经济、社会、文化的大发展,国际国内对“中国模式”表示赞誉的同时,也是在肯定政府在此过程中所发挥的不可估量的作用。改革成就的事实充分证明了我国政府在社会调控市场管理中发挥了积极的主导作用。市场具有天然的扩张性,政府通过改革将权力适当投放市场,给予市场更多的自由空间和制度资源,市场开始迅猛发展和逐渐强大。尽管市场经济体制在中国已经基本建立,但市场仍然是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进行活动的,从而形成较强市场。相对于市场和政府而言,社会的成长成熟空间还有待提升。“现实的中国公民社会具备几个特征:首先,中国的公民社会具有典型的政府主导痕迹,具有官民两重性;其次,目前中国的民间组织尚处于过渡阶段,还不够成熟,仍然不具备民间组织应有的自主自愿性和非政府性等特点;再次,中国的民间组织规范性不强;最后,发展不均衡。”[1]总的来说我国公民社会的培育明显滞后于市场的发展。事实上,我国公民社会的制度环境存在诸多困境,一些民间组织面临资金短缺、政府支持不力或干预过多、法规制度不健全、人才缺乏等问题,制约着我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在整个媒介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始终处于主导方,控制着传媒体制改革的总体进程和具体内容。作为传媒本身来说,在市场化的运作中一方面保证在政府对意识形态宣传的把控范围内行事,另一方面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谋取利润。但在中国的传媒体制改革实际中,传媒和公众的关系有时甚至被置换成售卖者和消费者的关系,传媒更多作为市场主体而存在。因此,表面看来过度市场化的传媒,根源于政府、社会、市场的非均衡关系模式,传媒在政府和市场方面给予了更多的注意力,事实上,传媒在政府、社会和市场之间应形成更科学更平衡的责任关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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