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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主体职责认知:《传媒责任伦理研究》成果

时间:2023-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一份关于“世界公民文化与消费潮流”的问卷调查中,研究者发现“礼貌、责任感和尊重他人”是三个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人们广泛支持的价值观。当前大众传媒主体责任缺失,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主体对自身身份、地位定位不准,从而导致责任认知偏差。因此,帮助传媒主体进行准确的身份定位,提高责任认知和责任行为能力是当前净化传媒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

传媒主体职责认知:《传媒责任伦理研究》成果

“责任”是当下人们最关注的话题,“不负责任”“缺乏责任意识”“没有责任感”等,是对众多社会问题尤其是道德问题的最直白的现象描述和原因分析。在一份关于“世界公民文化与消费潮流”的问卷调查中,研究者发现“礼貌、责任感和尊重他人”是三个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人们广泛支持的价值观。而在这三个方面,中国只在讲究礼貌方面达到了世界平均水平,责任感和尊重他人方面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8]如何认清、落实和解决好“责任”问题,是当前解决道德问题的重要和必要手段。

制度往往是一种反思性、预防性和惩戒性的规范体系,对于当前乱象丛生的媒体环境能起到及时遏制的作用。但制度毕竟也是一种底线性的约束,除了制度,一个良好有序的社会还需要依赖更高层次的道德来调节和引领。道德比硬性制度和规则更具广泛性、普遍性和低成本性,是一种内在的、深刻的自觉意识。道德不仅指涉现实生活,更关乎人的内心世界,这些都是外在制度所不能及的。公民德性既包括作为传媒机构职业主体的公民意识,更包括新媒体环境所有参与信息传播的散在个体。当手机微博、微信的普及为我们提供更多参与公共事务的平台时,当公民有意无意利用新媒体参与社会问题的讨论时,如果不具备相应的公民意识和公民德性,则很容易导致权利偏移甚至异化,从而发生“网络暴力”“舆论审判”和“群体极化”等现象。尤其是一些具有社会影响力的“草根英雄”“意见领袖”,他们的一言一行对社会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尤为突出,因此,新媒体环境下的每个参与个体都应当对自身所赋有的公民责任和社会义务具备清晰的认识,并注重自身公民德性的培养。(www.xing528.com)

责任的逻辑起点是角色,也就是主体的责任来源于其在社会组织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的身份地位承担不同的责任。当前大众传媒主体责任缺失,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主体对自身身份、地位定位不准,从而导致责任认知偏差。因此,帮助传媒主体进行准确的身份定位,提高责任认知和责任行为能力是当前净化传媒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大众传媒主体除了需要建立高尚的道德认知之外,首先要从总体上对自己的职业有一个基本的职责认知,而这种职责认知则来源于专业技术的提高和专业精神的培养。大众传媒主体只有通过自主学习和实践锻造扎实精湛的业务素质,才能准确把握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律,更好地履行职业责任。尤其是在当下的自媒体时代,专业精神不仅是对职业主体而言,同时也是对社会主体的要求。自媒体环境下,传播主体平民化、传播路径多样化、传播过程瞬时性、传播方式互动性等特点,要求职业主体时刻以更为专业的精神把握着社会的价值导向,而不是在信息的海洋中跟随普通大众人云亦云。新技术还扩展了职业主体的责任范围,除了信息把关的职责被逐渐凸显之外,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提高信息筛选、检索、归纳和分析能力也是每个职业主体必备的专业技能。对于社会主体来说,自媒体传播时代培养了更多的“平民编辑”和“意见领袖”,大众传媒专业精神和专业技术与每一个参与大众传播活动的社会主体产生了更大的交集,因此,提高他们的媒介素养和专业精神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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