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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风波:聘用校工的解决方案

时间:2023-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个月过去了,王师傅的腿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又加重了,要做第二次手术。但咨询人社部门和我校的法律顾问,其答复都是:学校应该给老王夫妇购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交纳按规定比例由校方和老王夫妇共担;老王已达到退休年龄,学校没有解聘还在使用,系学校的责任;老王自退休之后的工资待遇应是其退休前的2倍,由学校支付;学校待老王病好之后,才能将他正式辞退。

学校风波:聘用校工的解决方案

2001年,学校后勤人员紧张,需招聘临时工楼管员和保洁员各一名,这时候我主管后勤工作,经人介绍,有一对农村进城的老王夫妇来应聘。这两人身体硬朗、老实憨厚,交代岗位工作的性质和职责时,他们满口答应,当场表态不怕苦、不怕累,一定会当好楼管,做好卫生,并不计较工资待遇的多少。简单面试后,我们很满意,随后便招聘他们为临时校工。当时没有办理用工合同、协议等手续,也没有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招聘后,夫妻二人便在学校安顿下来,吃住在学校,以校为家,工作勤恳,不怕苦累,出满勤,不请假,风雨无阻,一栋教学楼道管理保洁工作及校园绿化都做得井井有条,有力地保障了我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老王因工作突出、责任心强,深受师生好评,大家亲切地称他为“王师傅”,他还曾被学校评为模范职工。

转眼一晃十年过去了,2011年,我从其他单位再调到学校工作时,他们还在学校工作,这时的老王夫妇,看上去略显苍老,行动大不如以前敏捷,也到了退休的年龄,我找他们谈话,告诉他们工作已满十年了,年龄都过了60岁,该退休了。但他们却坚称身体还好,再三请求要在学校再干一年。看着他们苦苦请求的样子,我能体会到他们对学校的依依不舍。就这样心头一软,便答应他们再干一段时间,翻过年后正式退休。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10月底天气变凉,有一天总务主任慌忙来办公室告诉我说,王师傅在生火炉架设炉筒时不慎摔下来,造成脚踝扭伤,且大腿骨折,人无法站立,已送往医院治疗。我心里一惊,王师傅年龄大,身体十分笨重,一旦从凳子上摔下来,后果不堪设想,我不禁后悔前段时间没有强令他退休。这下麻烦了,王师傅住院了,老伴还要去陪护,一时间教学楼的管理和卫生没人做了。再找人上岗吧,他俩还占着岗位没退下来,再者职工在生病期间不能辞退,工资还得照发,那么新聘的临时工的工资从何而来?不聘人吧,这些服务工作一天都不能耽误,真令人头痛,更重要的是,也不知王师傅的腿何时才能好,会不会留下残疾,确实令人担忧。

伤筋动骨一百天。三个月过去了,王师傅的腿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又加重了,要做第二次手术。他老伴来校找我,说是家里困难,近期给王师傅看病,家中积蓄已经花完了,没有钱做第二次手术,要学校给他借2万元看病。我心想公款怎么能私借,就算借也可能是有去无回,我只好尽力耐心劝导,赶快给他们发放几个月工资,动员其子女先垫付资金看病要紧,至于医药费问题,待病愈后再议。

半年过去了,王师傅基本痊愈出院,但腿还是有些跛,不能正常走路,他拄着拐杖来校上班,还要求学校报销5万多元医药费,我给他说按学校经费开支的纪律不能报销,承诺给他依据在校的工龄发放一定的补助费,让他立即退休回家养病,终止与学校的劳动关系。但他们夫妇俩坚持己见,不愿接受学校的意见。我召开了学校班子会议,大家一致认为还是不能报销医药费,并要立即辞退他们,招聘新的人员。我再次转达学校的意见,他们依然不能接受。

几天后的一个大清早,政府办的一个秘书给我打电话,要我尽快去政府大楼,把我们学校去上访告状的王师傅领回去,以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我赶到现场,只见老伴用轮椅推着王师傅驻留在县委政府楼下,王师傅坐在轮椅上破口叫骂:“请政府领导给我做主啊,瓜州一中太亏老子了,老子像驴一样在学校工作了十年,现在老子病了、老了,你们就不管我了,想卸磨杀驴,那可不行,我看还有没有‘王法’,政府有没有人管……”我急忙上前去劝慰制止,好话说了一箩筐,才把他们领回学校,随后信访办的主任给我转来一封他们的上访信件,言辞过激,大意是学校没一个好人,都是欺负人的骗子,请政府要给人民做主:第一要报销他的医药费5万多元,第二要给他买养老保险,第三他做完残疾鉴定后,若有残疾,须由学校发给他残疾补助。(www.xing528.com)

面对如此苛刻的条件,我坚持不能接受,我们的主要理由是:老王安装炉筒是私事,不是工伤,我们为何给他报医药费;聘用他俩为校工,曾当面约定不解决养老保险,他们也是同意的,他因私事致残,我们就没有赔偿伤残补助费的义务。为尽快解决此事,我决定诉诸法律。但咨询人社部门和我校的法律顾问,其答复都是:学校应该给老王夫妇购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交纳按规定比例由校方和老王夫妇共担;老王已达到退休年龄,学校没有解聘还在使用,系学校的责任;老王自退休之后的工资待遇应是其退休前的2倍,由学校支付;学校待老王病好之后,才能将他正式辞退。一招不慎,满盘皆输。后来在法律援助中心的调解下,我校与老王夫妇达成如下协议:老王夫妇在校工作十年来的养老保险中公家的部分由校方承担,老王病后半年的工资由校方核发,且退休后工作时段发双倍的工资。经计算核发总计支付资金5万元,双方认定签字后不得反悔,不再上诉。

这件用工纠纷终于落下帷幕。学校不仅声誉受损,也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经反思总结,教训是十分深刻的。首先,学校一定要依法行政,在聘用临时人员时一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与被聘人员要签订用人合同,要解决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要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不得使用不受劳动法保护的退休人员;其次,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不得安排师生从事存在安全隐患的艰难险重的工作,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第三,在发生意外事故后,校方一定要从容镇定,研判形势,理清思路,稳定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尽快妥善解决他们的诉求和实际困难,不可“打哈哈”,敷衍搪塞,任其事态发展;第四,要特别爱惜学校声誉,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第五,要以人为本,关心弱势群体,坚决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勇敢地接受挑战,不断地超越自我,这样才能激发出你的无限潜能。

【注释】

[1]学校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否则就会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本案例发生在2011年,提醒我们要依法管理好自聘的校工和临时代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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