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卤制品是指原料肉加调味料和香辛料,水煮而成的熟肉类制品。主要包括白煮肉、酱卤肉、糟肉三大类肉制品。
1.白煮肉类
原料肉在水(或盐水)中煮制而成的肉制品,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料肉固有的色泽和风味,一般在食用时才调味,如白斩鸡、白切猪肚、盐水鸭和肴肉等。
2.糟肉类
原料肉经过煮制后,再用酒糟等煨制而成的肉制品,既保持原料固有的色泽,又兼有曲酒香气。我国著名的糟肉类有糟肉、糟鸡、糟鹅等。
3.酱卤肉类
原料肉预处理后,添加香辛料和调味料煮制而成的肉制品,色泽鲜艳、味美、肉嫩,具有独特的风味。产品色泽和风味主要取决于调味料和香辛料。根据调味料和香辛料不同,酱卤肉类又可分为五小类。
(1)酱制(红烧类) 这类肉制品在制作中因使用了较多酱油,以至制品色深、味浓,故称酱制。又因煮汁颜色和经过烧煮后制品的颜色都呈深红色,所以又称红烧制品。此外,由于酱制品在制作时使用了八角、桂皮、丁香、花椒、小茴五种香料,故有些地区也称这类制品为五香制品。(www.xing528.com)
(2)酱汁制品 以酱制为基础,加入红曲米使制品,具有鲜艳的樱桃红色。酱汁制品色泽鲜艳喜人,口味咸中有甜。
(3)蜜汁制品 蜜汁制品表面发亮,多为红色或红褐色,制品鲜香可口,蜜汁甜蜜浓稠,做法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待锅内的肉块基本煮烂,汤汁煮至发稠,再将白糖和红曲米水加入锅内。再待糖和红曲米水熬至起泡发稠,与肉块混匀,起锅即成。
另一种是先将白糖与红曲米水熬成浓汁,浇在经过油炸的制品上即成(油炸制品多带骨,如大排、小排、肋排等)。
(4)糖醋制品 方法基本同酱制,配料中需加入糖和醋,使制品具有甜酸味。
(5)卤制品 先调制好卤制汁或加入陈卤,然后将原料放入卤汁中。卤制品一般多使用老卤。我国著名的酱卤肉类有酱汁肉、卤肉、糖醋排骨、道口烧鸡、蜜汁蹄膀、德州扒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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