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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新闻报道:发现消息源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安全意识无疑是报道战争、骚乱等动荡局势的记者最应具备的。在伊拉克战争中,国际媒体在战地记者安全保障方面的开销可谓惊人,还专门为记者设计了各种安全培训。在这一年,伊拉克超过叙利亚成为对新闻工作者来说最危险的国家,共有15人在这里丧生;紧随其后的是阿富汗、墨西哥和也门,遇难的新闻工作者人数分别为13人、11人和8人。[49]在这种情况下,时刻保持警惕和安全意识是极为重要的。

国际新闻报道:发现消息源

安全意识无疑是报道战争、骚乱等动荡局势的记者最应具备的。新闻追求现场感,记者越是能深入战争腹地和冲突现场,他所获取的新闻素材就越是具有新闻价值,越能使受众产生身临其境的直观感受。然而,记者越是接近事件的核心现场,在其中驻留的时间越长,记者自身所处的环境也就越发危险。各国媒体因此在“要新闻”还是“要记者安全”二者之间,陷入了棘手的两难境地。

在伊拉克战争中,国际媒体在战地记者安全保障方面的开销可谓惊人,还专门为记者设计了各种安全培训。然而“国际媒体记者的死亡率达到了1∶100,而美军或联盟士兵的死亡率为1∶1000,前者竟然是后者的10倍!”[41]用这些媒体高层人士的话说:“在伊拉克工作就像一只青蛙被放在一锅沸水里。水一直加热,而我们的两难境地在于何时命令青蛙跳走——也就是如何判断放弃新闻采访的最佳时间。如果我们的命令下达晚了,那将是噩梦来临,青蛙将会被烫死。”[42]

根据保护记者委员会网站公布的相关统计数据,从1992年到2013年2月,全球共有971名记者在进行采访工作时丧生,(如图3.7)。

图3.7 1992年至2013年2月全球记者丧生人数

其中,有24名记者在阿富汗丧生(驻外记者16人),151人在伊拉克丧生(驻外记者26人),49人在索马里丧生(驻外记者12人),51人在巴基斯坦丧生(驻外记者2人),6人在利比亚丧生(驻外记者4人),12人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控制区丧生(驻外记者2人)……这些记者大都是在报道战争、种族冲突和人权问题时不幸遇难。[43]特别是自2011年以来叙利亚局势持续动荡,仅2012年就有28名记者在叙利亚丧命,其中就有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具有丰富战地报道经验的著名美籍战地记者玛丽·科尔文(Marie Colvin)。2012年2月22日,几枚火箭弹击中了她所在的临时新闻中心,她与另外一名法国杂志《巴黎竞技》的摄影记者雷米·奥克利克(Remi Ochlik)不幸身亡(见图3.8)。

图3.8 知名战地记者丧命叙利亚

玛丽·科尔文是一名有着丰富战地报道经验的优秀记者,但依旧没能逃脱厄运。“从车臣的崇山峻岭到印尼的热带雨林,从巴尔干的凯斯特丘陵到伊拉克的黄沙千里,几乎哪里有硝烟,哪里就可以看见科尔文的身影。2001年在斯里兰卡,她深入反对派泰米尔猛虎组织,一枚手榴弹落在她身边,弹片夺去了她的左眼。之后她就用一块黑色眼罩盖住左眼,这一颇似加勒比海盗的造型反倒成了她的个人标签。在报道生涯中,科尔文坚持和报道对象共同生活。1999年12月,跟随车臣反政府武装采访时,她跟十几个车臣士兵挤在一个6米长、2米宽的地方休息。有一次睡到半夜,科尔文被身下的硬块——两枚手榴弹弄醒。‘这帮亡命徒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很有可能发动自杀式袭击,连我一起入黄泉。’”[44]科尔文的冒险精神令人折服,多年的战地采访经验也为她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规避风险的安全意识不可谓不强,但一次不曾预料到的打击还是夺去了她的生命,这就是战争的残酷。

2014年,据国际性团体“新闻标志运动(PEC)”的统计,全球共有128名记者在32个国家及地区遇难,遇难人数最多的地区位于巴勒斯坦的加沙地区,有16名记者在此丧生;其次是叙利亚,有13名记者遇难;此外,在巴基斯坦、伊拉克、乌克兰丧命的记者分别是12人、10人和9人。[45]

2015年,“记者无国界”组织对外公布,全球共有110名记者遇难,除43名记者死于不明情况外,67名记者是因公殉职或因职业身份遇难;另外,还有27名非专业的公民记者遇难。在这一年里,因为叙利亚局势的不断恶化,在这里遇难的记者人数已经升至全球第一,“德国之声”更将叙利亚北部的阿勒颇地区称为记者的“雷区”,日本自由记者后藤健二就是2015年1月在叙利亚被IS杀害;紧随其后的是传统高危地区伊拉克,而法国骤增至第三位,主要是因为2015年1月7日在巴黎发生的“《查理周刊》总部恐怖袭击事件”。[46]

2016年,根据国际新闻工作者联合会对外发布的年度报告统计,全球遇难的新闻工作者人数共计93人,与2015年相比降低了17人,而发生在中东、非洲、亚太、美洲和欧洲的23个国家中的有针对性的攻击、炸弹袭击和其他交火事件,是造成这93名新闻工作者丧生的主要原因。在这一年,伊拉克超过叙利亚成为对新闻工作者来说最危险的国家,共有15人在这里丧生;紧随其后的是阿富汗、墨西哥和也门,遇难的新闻工作者人数分别为13人、11人和8人。[47]

另外,有一些战地记者在采访工作中总是不爱穿防弹衣,而他们的理由也是多种多样的。如“防弹衣太沉了;防弹衣被偷了;防弹衣是攻击的目标,它使我们有别于当地的人们,这使我们不能开展工作。其实,他们真正想告诉我们的是:‘让我干我的工作,让我在我的工作中遇难。让我成为我的事业的烈士。’”[48]然而,这种英雄主义的职业心理往往容易使记者对现实的危险考虑不足,同时高估了自己的避险能力。

虽然战地新闻极具价值,战地记者有时还会因为一条成功的战地新闻报道而“一炮走红”成为明星记者,但不论如何,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即便记者拍摄到了冲突现场最珍贵、质量最高的新闻画面,但如果他因此丧生或者受伤严重,不仅得不偿失,而且也很难将新闻安全带回来。正如CNN国际新闻前老板克里斯·克拉默所言:“没有什么新闻值得用记者的生命去换取。”[49]在这种情况下,时刻保持警惕和安全意识是极为重要的。

“新华社驻耶路撒冷分社组织战地报道有一项严格的规定:坚决禁止单独一人行动,必须是一个两人以上的小组一起行动,这样互相有个提醒和照应。黄恒(耶路撒冷分社首席记者)介绍说,在战地环境下,一个人工作应付的方面太多,很可能顾不过来。‘举个例子,催泪瓦斯这种东西,直接击中头部或面部也是有生命危险的,看着它朝同伴飞过去,吆喝一声可能就可以避免受伤。而且一个人在战地脑子容易发热,两个人比较理智,考虑得更全面一点儿。’作为首席记者,他最担心的不是记者在战地报道中的积极性,而是盲目的个人英雄主义做法。另外考虑比较多的是合理调配人力,除了蹲守的、游动的,还要保证手头有充足的可以应付突发情况的预备队,不到万不得已一定要保证轮换休息,保证人员体力充沛。”[50]由此可见,保持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冷静、克制的采访情绪,是理性判断战场危险因素的重要前提。同样重要的是,记者应该懂得一些基本的军事知识,并在出发采访前尽可能多地对战场形势和敌对双方的兵力部署、武器装备进行了解,以便获悉哪里比较安全又能有利于采访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将有价值的新闻素材安全地从战区采集回来。(www.xing528.com)

另外,对于驻外记者安全的威胁不仅来自战争和冲突,潜在的威胁可能隐藏在任何角落,如交通事故、抢劫、偷盗、护照丢失等等。这就要求记者时常保持较高的警惕性。如对自己所在地区的安全状况要有深入的了解,哪里犯罪事件多发、哪里相对安全要了然于胸。这就需要记者多向当地居民和媒体同行咨询、请教有关安全方面的建议和经验,并与驻在当地的本国使领馆保持信息沟通的时时通畅,以便及时获悉出行提示、安全警告等重要信息。同时,记者还应在平时学习一些医学知识、掌握一定的急救技能,从而在遇到不测时能够尽量自救。

2015年2月,美国保护记者委员会(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CPJ)发布了《记者安全指南——如何在危险和不断变化的世界里报道新闻》的报告。报告指出,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我们的世界是一个越来越危险的地方。在奔赴现场前,记者首先需要做的就是为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并认真地进行风险评估。因此,“无知无畏”地开展工作是不专业的;放任媒体人直接进入危险现场的媒体,同样也是失责的。报告建议,记者无论是赶往海外,还是在国内开展报道,都要在出发前进行充分准备,比如仔细研究当地的新闻环境,学习基本的语言表达,熟知撤离所在地的线路和医疗服务设施地图,确定在当地的助手、司机和翻译,参加出行前的安全培训,准备一份保险以及接种必需的疫苗等。

报告建议,记者要评估可能遇到的所有风险,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身体和心理的极限;提前考虑,如果自己受伤、致残甚至死亡的话,会有哪些人受到影响?“决定不报道某一消息,应该被视为是成熟的迹象,而不是惭愧或者羞耻的事情。”编辑部则在分配采访任务的时候应该首先考虑记者的安全。“因潜在危险而不接受某个任务的记者不应该受到惩罚。”而且,编辑部应该向记者清楚地说明机构能提供的援助能力范围,如保险、心理咨询等。同时,记者应准备一个安全评估报告,内容包括:确定联系人以及固定的通讯时间和方式,仔细描述报道地区的历史情况及所有已知的危险,制定针对于所有潜在风险的应急计划等。而需要评估的风险则具体包括:战场上的风险,恐怖分子爆炸,因赎金或政治利益被绑架,因人多而可能面临的威胁(包括性攻击、盗窃、催泪弹攻击和暴力),交通风险,过境口岸及其他可能遇到潜在敌对团体或无纪律武装团体的情况,导致绑架或信息来源身份识别的物理监视,电子监视及通讯、信息来源被截取的可能性,潜在的消息来源、司机、助手、证人等人的可信度、忠诚度,普通犯罪,以及自然灾害健康风险等,而且要考虑到所有这些风险的严重程度随时有升级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报告针对记者可能面对的多种高危报道议题提供了对策建议。例如,在报道爆炸事件时,CPJ建议,“一般而言,发生在城市中的爆炸事故通常会设立警戒线,以预防记者等旁观者入内;作为记者,你可以向警方要求一个较近且优越的观察点,但不可强行突破封锁线进入现场。在突发爆炸事件的报道现场应该首先尊重警方,配合要求”。又如,针对恐怖犯罪的报道,“在CPJ收集的数十起涉恐案例当中,最先到达事发现场的记者在后来的炸弹爆炸中,都被炸死或炸伤。因此,如果根本无法判断现场的情势,记者可以先停留在周边,等目击者从现场出来以后再进行采访。而对于采访本身,需要反复强调的是:惊魂未定的幸存者可能极易激动,任何过激突兀的采访行为都将会造成心理的二次创伤。因此记者们必须学会‘感同身受’。”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报告在关注记者人身安全的同时,还将目光聚焦于记者应对灾难报道时的心理压力——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2001年时,德国学者提金(Teegen)和格罗特温克尔(Grotwinkel)在美国和欧洲进行的一次抽样调查发现,八位记者中就有一位以上有极度压力或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的表征。“而且,不仅仅是只有在前线的记者才会遭受巨大压力。事实上,记者在采访受害者时,自己也可能遭受或经历‘替代性创伤’或‘二次创伤’。编辑可能因处理一个又一个吓人的影像而遭受创伤。各个层次的新闻主编也可能因帮助记者和摄影记者整理报道而引发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所以,PTSD离记者们并不遥远。而问题在于,对于很多记者而言,最难的一步就是坦言自己遭受了创伤。记者们必须学会照顾自己,要体会休息对健康的重要性;学会宣泄自己的压力,而不是一个人苦苦地忍受,同事之间的讨论、运动都是很好的宣泄方法。”[51]

驻外记者在国外要遵守当地法律,避免产生法律纠纷。具体到与记者职业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记者的报道是否涉嫌抄袭,是否涉嫌诽谤,是否涉嫌损害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是否涉嫌泄露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等等。由于驻外记者更多地关注驻在国的政治、经济等重大问题,以及该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对外政策和国际关系,因此更要警惕自己的报道是否涉嫌诽谤和泄露驻在国国家机密甚至危害该国的国家安全。一旦涉事,也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据理力争,必要时还可以申请外交保护。

如果涉嫌诽谤并且罪名成立,说明记者在消息源获取和报道内容上都可能存在问题。消息源的获取已经在前文有关“记者的敬业精神”方面做过论述,记者需要对消息源进行认真核实,并用不同的消息源进行比对和证伪。如果消息源准确无误,那就是记者在报道的文字把握上出了问题,记者应该严格遵守客观、公正、全面的报道原则,用事实说话,尽量避免掺杂个人的感情因素和主观偏见。2009年6月21日,伊朗当局指控英国广播公司(BBC)驻伊朗记者约翰·林在对伊朗的相关报道中歪曲事实、编造假新闻和报告,侵犯了伊朗人民的权利,责令其在24小时之内离境。伊朗法尔斯通讯社援引伊朗外交部发言人的话说,“美国之音和BBC不是私人新闻机构,而是从美国国会和英国议会获得预算的,两个机构代表了美国和英国政府的外交立场。他还表示,美国之音和BBC这样的媒体一直在伊朗挑拨是非,制造矛盾,从而使伊朗发生暴乱。”[52]

由于能够常规化派遣驻外记者的媒体机构大都实力雄厚,具有比较广泛的国际影响力,因此驻外记者的稿件如果涉及驻在国敏感的政治问题,势必引起广泛的国际关注。如果事关泄露国家机密或者危害国家安全,驻在国政府轻则驱逐涉事记者,重则下令关闭该媒体在本国的记者站点,甚至会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记者提起诉讼。2001年,“NHK的一个记者,在3月30日离开俄罗斯的时候,被俄罗斯安全部门官员说他的胶片包含俄罗斯国防部秘密。这个记者依其申述承认他的罪行并要求减轻其处罚。当他把胶片交给海关官员后,就按计划回到札幌。后来他被宣布为俄罗斯不受欢迎的人并不能再回到俄罗斯”[53]。因此,作为驻外记者,应该尽量避免触碰驻在国的政治红线,并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规范。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来说,外派记者在初次抵达驻在国时,应该严格按照驻在国政府的相关要求,办理驻外记者入境的正规登记,并取得在当地进行采访的官方许可。如果记者忽视了这个重要环节或者有意逃避(比如偷渡入境),一旦被驻在国主管部门逮捕,不仅记者会因此遭到驱逐或者监禁,而且会损害所属媒体的国际声誉,严重的甚至可能影响到两国的国际关系。2003年1月,5名外国记者由于没有申请新闻采访的许可证,被津巴布韦警方逮捕并驱逐出境。“这5名记者分别来自芬兰、美国、德国和肯尼亚。据津巴布韦警方声称,这5名记者是24日在津巴布韦中部省的小采矿镇兹维沙瓦纳乔装成向当地灾民分发联合国救济粮食的官员时被逮捕的。同时被逮捕的还有陪同他们活动的津巴布韦《每日新闻报》的一名记者。”[54]无独有偶,据朝鲜中央通讯社2009年6月报道,两名美国“潮流”电视台的女记者因非法侵入朝鲜境内进行采访活动,被朝鲜中央裁判所判处12年徒刑。[55]

另外,对于战地记者来说,要了解保护战地记者的国际公约,学会利用规则保障自己的安全与权益。《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第七十九条“对新闻记者的保护措施”专门对此做出了规定:

一、在武装冲突地区担任危险的职业任务的新闻记者,应视为第五十条第一款的意义内的平民。

二、这类新闻记者应依此享受各公约和本议定书所规定的保护,但以其不采取任何对其作为平民的身份有不利影响的行动为限,而且不妨碍派驻武装部队的战地记者取得第三公约第四条(子)款第四项所规定的身份的权利。

三、这类新闻记者得领取与本议定书附件二的示范证件相类似的身份证。该证件应由该新闻记者作为国民所属国家或该新闻记者居留地国家或雇用该新闻记者的新闻宣传工具所在地国家的政府发给,证明其新闻记者的身份。[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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