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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的特征及其重要性

时间:2023-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它以人类自身作为乐器,以人的嗓音为音源,是人类的一种自然的、本能的活动,并通过人声这一人类所特有的最自然、最朴实、最亲切的“乐器”来传递与表达人们内心深处的某种情感。因为歌唱不像乐器演奏者运用体表的手与嘴等那样,具有外形的可视性与操作的直感性,所以,声乐界的行业用语把学习歌唱技术称为“建立良好的发声感觉”。因此很多声乐家认为,歌唱艺术的最高品格,就是歌唱者心灵的再现。

声乐的特征及其重要性

(一)声乐用人声演唱

音乐艺术的形式众多、各具特色,通过不同途径、不同方式、不同音色的声音,表达人的内心感受,创造美的艺术形象。但是,声乐艺术有别于其他艺术,它是用人声表达的音乐。它以人类自身作为乐器,以人的嗓音为音源,是人类的一种自然的、本能的活动,并通过人声这一人类所特有的最自然、最朴实、最亲切的“乐器”来传递与表达人们内心深处的某种情感。元代燕南芝庵在《唱论》有“丝不如竹,竹不如肉”的说法。可见,声乐艺术是最具有感染力的音乐表现形式,它发挥了人声的特性与独特的表现力,形成人类最为直接的情感表达与艺术表现形式。

(二)语言与音乐高度结合

声乐艺术最突出的特征是语言与音乐的高度结合。声乐语言从创作到演唱,应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其一是词作者根据生活中的素材或已有曲调创作的具有典型性的文学语言——歌词,它的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富有音乐性,上口。其二是由曲作者依据歌词内容所创作的既能体现词意又富有艺术性的音乐语言——旋律音调。其三便是歌唱者通过自己对歌词与曲调的理解进行再创造,把这两种语言用艺术化的歌声生动地表演出来。

从歌曲旋律音调的构成特点看,它离不开语言的音调与韵律等因素。一些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浓郁的民歌几乎可以被认为是其民族语言或地方语言的延伸,只是它们赋予了民族语言、地方语言音调的艺术夸张性、音乐性而已。因此,声乐艺术既是一门语言化的音乐艺术,反过来也是一门音乐化的语言艺术。它比单纯音乐性的乐器演奏艺术更富语意性;又比单纯的语言艺术,如评书、朗诵等,更富音乐性。

(三)艺术与科学的双重属性

声乐艺术在对于歌曲的思想内容、音乐主题的理解与表现上,在对于语言韵味与演唱风格的把握与表现上,体现出鲜明的艺术性;而对于发声、用气、共鸣、音准、节奏等歌唱技能技巧所涉及的内容,则又体现出严格的科学性。美国著名声乐教育家菲尔兹曾说:“艺术是创造,科学是严格。科学指导我们去理解,艺术告诉我们去实践。科学是精确、客观、分析、研究,艺术是主观臆想。”因此,在学习声乐时,不仅要摸索其中符合艺术发展规律的特定的思维方式与创作手法,同时还应通过严格而有序的声乐训练探求其中隐含的科学道理。从当代声乐艺术学科发展的趋势看,它已逐步涉及与相关学科领域知识的交叉研究,如生理学解剖学、嗓音医学、物理学、音响学等自然学科,文学、语言学美学心理学、史学、教育学等社会学科,以及表演学、音乐技术理论等艺术学科。

如果对声乐学科的双重属性认识不足,把声乐学习单纯定位在传统的技能技巧训练的模式上,不去充实更为广泛的文化与科学知识,那么,只能导致专业素质畸形发展,使自己所获得的知识与能力不能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社会现实。(www.xing528.com)

(四)心理与生理协同作用

有人说:“歌唱艺术,有一定之妙而无一定之规。”这是因为,歌唱发声器官除鼻腔、口腔等少部分生长在体表外,大部分生长在体内,既看不见也摸不着,这些体内器官的神经反应均不太敏感,因此,想要改造它们的性能并非易事。歌唱训练只能在人体高级神经系统(心理)支配下,通过调节人体器官的生理功能,获得某种符合声音发展规律的“生理感觉”后,去间接控制体内发声器官,达到改善歌声质量的目的。这就是声乐教师们常常强调的:歌唱应是心理与生理协同作用的结果。因为歌唱不像乐器演奏者运用体表的手与嘴等那样,具有外形的可视性与操作的直感性,所以,声乐界的行业用语把学习歌唱技术称为“建立良好的发声感觉”。只有当歌唱者寻找到正确的歌唱“生理感觉”并经过一段科学的训练过程,使其形成一种生理上的条件反射后,才能稳固地获得理想的歌声。

但是,歌唱技巧的形成并非有固定的模式。这是由于每个人的发音器官构造不同,生活的环境与语言习惯各异,因而对同一件事物的心理感受就会产生偏差,反映在对歌唱技艺的理解与掌握上就会有所分歧。所以,歌唱也是一种心理创造,是通过人的精神来操纵的。“歌唱的技巧,就在于解决内和外的关系。内,在于练心,发挥主观情思的作用;外,在于练口,表现客观艺术的形象。”[1]虽然每位歌手解决“内外关系”的途径与方法不尽相同,但是,达到内外统一、唱出优美歌声的目标是一致的。

当然,大家在承认“千人千声”、发声方法有差异的同时,还应该看到作为艺术化的种种歌声必然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这就是说,声乐艺术又必有一定之法。这也是自然辩证法中所说的,事物的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多年来声乐教学的种种实践也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即歌唱艺术的一些基本原理一旦为人们掌握便可产生一定的效益,这便是艺术共性,或称为科学性。

(五)思想与情感的直接表述

歌唱艺术以抒发感情见长是自古以来人们认为这门艺术所具有的较为突出的特点之一。古代早有记载:“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饮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春秋公羊解诂》)又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礼记·乐记》)歌唱艺术的美妙之处就在于运用音乐化的语言作为载体,把人们生活中的各种思想感情经过艺术夸张后,直截了当地抒发出来,与听者内在思想感情发生某种交流而产生共鸣后,便会使听者受到感动或感化。所谓“一声唱到融神处,毛骨萧然六月寒”(朱权《太和正音谱》)就是指听到一种极富情感的歌声后,内心引起共鸣而产生强大的艺术震撼力。因此很多声乐家认为,歌唱艺术的最高品格,就是歌唱者心灵的再现。歌唱者用心灵去进行艺术创造,欣赏者才能领会其创意,以己之心感人之心,才能达到歌唱者与听者之间心心相通,共同完成艺术创造与艺术欣赏的全过程。如果歌唱不动情,那将会失去维系歌唱者与听者之间的纽带,即使具有高超的发声技巧也毫无艺术价值。中国传统乐论历来的标准是:“音律美则音响感人,有意境则神色俱佳。重音律不重意境者,乐工之技;重音律重意境者,唱家之本领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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