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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合唱艺术的多元表现与发展疾速

时间:2023-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所探讨的“范式”是指在当下世界多元化合唱的现状下,凸显各民族特点的合唱形态。在后现代主义文化艺术语境中的“范式”是什么呢?姚斯指出,文学艺术的“范式”是某些历史时期处于主导地位的人们的共同信念。库恩的“范式”理论和姚斯关于文学艺术的“范式”的论证和阐释,说明了后现代主义哲学、美学的“范式”完全不同于此前的“模型”“模式”和“范型”。其次,后现代主义多元化的“范式”不具有排他性。

当代中国合唱艺术的多元表现与发展疾速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世界合唱的多元化趋势是去中心化,去掉传统欧洲合唱那至高无上的中心地位,去掉人们合唱观念中的霸权主义思想;同时又主张多元化、多中心,即尊重每一个民族和每一种合唱形态的审美价值,平等地对待各种合唱形式和风格。所谓“去中心”并不是不要任何中心,而是去掉欧洲传统合唱的霸权地位,主张多中心并存。近年来,将传统欧洲合唱单一的“范型”和“模式”去掉是世界合唱“去中心化”发展最为集中的表现。

传统欧洲理性思维的特点在于喜好抽象思维,喜好从纷杂的现象中抽取规律,从具体的事物中抽取本质。西方理性主义哲学家固执地认为,认识了事物的本质就把握住了事物,掌握了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就能洞察真理。因此,理性主义哲学家们常常对现象加以浓缩,从中抽取本质和规律,就像从海水中提炼出精盐一样。不仅如此,他们还把提炼出来的本质和规律模式化,使它们变成永恒的“标准”“模式”或“范式”,后代人们只要遵照执行或恪守原则运用就行了。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提出的“理式”,古希腊建筑艺术家提出的最美的“比例”——黄金分割律,古希腊雕塑家提出的“美的人体模型”,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家所创立的“透视法”,直至音乐上的“共性写作”的种种创作原则(包括合唱艺术的基本定义和原则)都是如此,都具有真理的唯一性和权威性。这些“模型”和“范型”是固定的,因而是僵化的。

我们所探讨的“范式”是指在当下世界多元化合唱的现状下,凸显各民族特点的合唱形态。

在后现代主义文化艺术语境中的“范式”是什么呢?它和西方的哲学、美学上的“范式”“模式”又存在哪些方面的差异呢?

20世纪美国著名的科学哲学家托马斯·萨缪尔·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不仅提出了“范式”的范围,还对其进行了理论上的解释。他所提到的“范式”是在某一个特定历史时期占据着主要地位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这种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是在当时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具备“人们共同信仰”这一特质。他还认为“范式”最为明显的表现是其变革现象,而这一变革现象是科学在发展时期和突变时期交替更迭的时候产生的。

库恩认为,科学的“常规活动”是人们在某一“范式”的制约下,为解决各种疑难问题而进行的某种定向的研究活动。当已有的“范式”不足以应对新问题的挑战时,科学就会陷入混乱和停滞的状态,这时候,新的“范式”就会代替旧的“范式”。这种“范式”的变革和更迭主要表现为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的革命和更新。例如,从古代的“地球中心说”到近代的“太阳中心说”就是“范式”的更新;从牛顿经典力学爱因斯坦相对论也是一场巨大的革命;从欧几里得的“平面几何学”到罗巴切夫斯基的空间几何学又是一场根本的“范式”的革命。

德国文学理论家汉斯·罗伯特·姚斯运用库恩的“范式”理论研究分析了西方文学艺术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变革过程。姚斯从“范式”的角度总结了西方文学艺术史上先后出现过的几个重要的“范式”以及它们之间更迭的过程和原因。(www.xing528.com)

姚斯指出,文学艺术的“范式”是某些历史时期处于主导地位的人们的共同信念。这种信念以当时的文学艺术的成果为基础,包括总的理论框架和审美价值标准。姚斯认为,文学艺术的发展就是不断地用新的“范式”取代陈旧的“范式”的过程,是以不断突破和革新“范式”为特征的,而“范式”的更新表现为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的更新。

库恩的“范式”理论和姚斯关于文学艺术的“范式”的论证和阐释,说明了后现代主义哲学、美学的“范式”完全不同于此前的“模型”“模式”和“范型”。

首先,从辩证法角度看,“范式”是动态的、发展变化的。这种变化总是不断地以新的“范式”取代旧的“范式”,没有哪一种“范式”是永恒的、固定不变的,不断地扬弃和更新就是“范式”的命运。这说明,文学艺术及音乐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都是在不断更新中发展的。没有哪一种原则和模式具有永恒的权威性。新的“范式”取代旧的“范式”是正常现象,没有什么值得留恋或大惊小怪的,更不必为陈旧的原则和规范去辩护。

其次,后现代主义多元化的“范式”不具有排他性。各民族的文学艺术都有自己的范式,不同的时代也有不同的范式。既然“范式”是多样化的、变化的、不断更新的,那么它们就不具有永恒的真理性,也就不具有权威地位和排他性。按照这一思想,各民族的合唱就有各民族独特的风格和特色。因此,不能以自己的风格和特色去强行要求其他民族的合唱也必须具有同样的特色和风格。我的合唱范式以我的方式存在,你的合唱范式也可以以你的方式存在。这就消除了合唱艺术中的一元化中心和霸权观念。

再次,任何“范式”在其合理存在的时间内都具有标杆意义和代表性。中国合唱应当凸显出中国声乐及中国合唱艺术的特色和风格,应当集中体现当下中华民族在音乐审美方面共同的价值和标准。只有充分认识到中国合唱艺术的特色和独特的审美价值,才能够在世界合唱家族中显示出自己的特性和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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