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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寺庙的组织形态及历史发展

时间:2023-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寺院是佛教庙宇的统称。寺院的名称也由政府颁发而定。其十方寺院住持的继承,多为师徒关系,经过传法手续而确定。凡法派相承关系接近的寺院,称为“本家”。子孙寺院经本寺子孙的同意,可改为十方寺院;十方寺院则不能改为子孙寺院。寺院的组织,唐时由三纲共同负责全寺事务。寺院组织,除住持外,还没有四大班首和八大执事等。藏传佛教喇嘛寺院的组织,第一叫“智果”,又叫“古学”,即是“呼图克图”。

中国寺庙的组织形态及历史发展

寺院是佛教庙宇的统称。一般来说,一寺之中可以有若干院,其后建筑规模较小的寺便称为“院”,比丘尼住的寺院多称作“庵”。

印度的寺院,原有“僧伽蓝摩”和“阿兰若”两种。“僧伽蓝摩”意为“众园”,略称为“伽蓝”,一般都是国王或大富长者所施舍,以供各处僧侣居住的。“阿兰若”意为空闲处,简称为“兰若”。佛陀时代的比丘除三衣钵具之外不能有别的财产。因此僧伽蓝摩是从任何地方来的比丘都可居住的场所,称为十方僧物。比丘自己建的阿兰若,假如本人远游之后,就等于弃舍,任何比丘都可以迁来居住。僧伽蓝摩又名“贫陀婆那”,义为丛林。《大智度论》卷3云:“多比丘一处和合,是名僧伽。譬如大树丛聚,是名为林。……僧聚处得名丛林。”

中国汉传佛教的寺院,很早就有寺院和兰若之分。唐宋以来,创建寺院要向政府申请,在得到许可后,方准兴建。寺院的名称也由政府颁发而定。《旧唐书·职官志》:“天下寺有定数,每寺立三纲,以行业高者充之。”注云:“每寺上座一人,寺主一人,都维那一人。”唐武宗灭佛法时,“其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1]。其乡村群众公共所立奉佛之所,称为“佛堂”。唐开元十五年(727)曾敕令拆除天下村坊佛堂小者,佛像等移入近寺。至唐百丈禅师创立禅宗寺院的清规,设置十务,分司各事。当时佛教各宗已先后兴起。为住持者,身居一寺之主,名以其所秉承的宗派义理,传授学人。唐末以后,由于禅宗衣法相传的习惯,于是寺院的住持就有3世代的标称,而代代沿续。但是住持所承的宗派并不是不变的,而是可以变更的。元时,分天下寺院为禅、教、律,各守其业,不得变易。于是宗派与寺院成了固定的关系,逐渐形成了明清以至近代通行的寺院制度。

近代的寺院大致可分为丛林(或称十方)和小庙(或称子孙)两类。每个寺院都必定属于一定的宗派,如三论宗的栖霞寺天台宗的玉泉寺、律宗的大明寺、净土宗灵岩寺等,世代相传,极少变易。然而其寺院对于本宗派的教义和修行法则多不讲习,有名无实。其十方寺院住持的继承,多为师徒关系,经过传法手续而确定。由前任住持以“法卷”写明历代传承,授与弟子,成为法徒。一代住持可以有许多法徒,承继时进行挑选。十方寺院可以开堂传戒。子孙寺院住持的继承,也为师徒关系,由住持为弟子剃度,成为剃度徒。同样,一代住持也可有很多剃度徒,到继承时也进行选任。但子孙寺院不能开堂传戒。凡法派相承关系接近的寺院,称为“本家”。寺院中若有重大事务或争执,可邀请本家住持参与讨论或进行调解。子孙寺院经本寺子孙的同意,可改为十方寺院;十方寺院则不能改为子孙寺院。一般而言,寺院是不许买卖的,但如子孙寺院双方同意,可以通过表面上的让而达到目的。

寺院的组织,唐时由三纲共同负责全寺事务。三纲指上座、寺主和维那,他们由政府任命。至宋,寺主由当地州官和群众备文邀请,而上座、维那等职便由寺主委任。寺主改称住持,源于百丈禅师怀海(720—814)创立清规时定名,意谓安住而维持佛法。《圆觉经》云:“一切如来,光严住持。”《敕修百丈清规·住持章》曰:“佛教入中国四百年而达磨至,又八传而至百丈……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禅宗寖盛……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俗人又称住持为“方丈”,意谓所住的地方狭窄,只有方丈之地。住持位居僧堂之首,故又称为堂头大和尚。子孙寺院的住持,除本人愿意让位外,一般都是终身任职。丛林寺院的住持,一般是六年一任,但可以连任,也有实行终身制的。位持退位以后称为“退居和尚”。(www.xing528.com)

百丈清规所立十务,是管理全寺劳作事务的。相传百丈清规曾推行到全国的禅宗寺院,但是百丈清规到宋初已失传,当时称为“古清规”。后来各寺清规甚为繁杂,内容不同。元至元四年(1338),德辉根据一咸《禅林备用清规》,参考诸家,撰成《敕修百丈清规》,始用百丈标名,但其实与百丈清规相差甚远。明代几次敕令推行清规。这样,经百丈创始的清规,逐渐演变成为敕撰,以政府的命令加以推行,统治势力逐步控制了寺院,寺院组织也丧失其宗教精神而染上浓重的政治色彩。

寺院组织,除住持外,还没有四大班首和八大执事等。四大班首即首座、西堂、后堂、堂主,具体指导禅堂或念佛堂修行。首座由住持聘请年高德劭的尊宿担任,为全堂修行的模范,掌禅堂中号令之权。东为主位,西为宾位。本寺住持为主人,相当于东堂首座;其辅助住持指导修行的,待以宾礼,称面堂首座,简称西堂。禅堂中原分为前堂后堂,总负其责的称首座,或前堂首座;分任后堂责任的称后堂首座,或简称后堂。堂主是在首座之下负责禅堂或念佛堂中事务的。在禅堂中的座位,门东是维那之位;门西顺序的为住持、首座、西堂、后堂、堂主的座位。有的寺在禅堂后方中间设一木龛,叫作“维摩龛”,专供方丈入堂坐禅是使用。八大执事是监院、知客、僧值、维那、典座、寮元、衣钵、书记。监院综理全寺事务,掌管全寺经济;知客掌管全寺僧俗接待事宜;僧值管理僧众威仪;维那掌管宗教仪式的法则;典座管理大众饭食斋粥;寮元管理一般云游来去的僧侣;衣钵辅助住持照应庶务,调和人事;书记职掌书翰文疏。八大执事都是每年一任,由住持任命。

藏传佛教喇嘛寺院的组织,第一叫“智果”,又叫“古学”,即是“呼图克图”。“呼图克图”意为有寿者,是清王朝授予藏蒙喇嘛教大活佛的称号。第二是“赤巴”,即戒行高深、经典娴熟的住持,是寺中的最高领导人,三、五年一任,较小寺院叫“堪布”。其下有掌经喇嘛,叫做“翁则”,负责诵经课程及解疑释义。铁棒喇嘛,叫做“格果”,负责督察喇嘛勤惰,惩罚喇嘛及维持佛法。法神喇嘛,名叫“接巴”,负责决疑卜筮。“根察”负责统筹全寺事务,监察全寺出纳。管家喇嘛,叫做“根巴”,掌管寺内财产及收支事宜。充本喇嘛,叫做“涅巴”,负责经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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