伎艺指手艺或艺术表演等。寺观伎艺是指直接为寺院和道观的宗教活动服务的各种艺术形式,它既有传达神言佛意的象征功能,又具有相当高的审美陶冶功能,是一种在融合人神感情上起重要作用的心理桥梁。在形式上,寺观伎艺可分为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四大类。
音乐是大多数宗教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它既是一种对神祀的礼颂和唱拜,又是营造浓郁宗教氛围和深化信徒崇祀心理的一种极妙手段。寺院音乐总称“佛乐”,至唐代定型并达到极盛。其最先起于梵呗,一种以曲咏经、以歌诵经的形式,后来发展为转读、唱导、日益趋向通俗与世俗,唐时定制为佛曲。作品极多,不可详列,如《普光佛曲》、《弥勒佛曲》等。寺院音乐以打击乐器为主,如钟、鼓、引磬、木鱼、铃、铛等。宫观音乐也叫道场音乐,成熟和定型于宋代,是巫教、宫廷、民间和西域等地音乐的杂合,具有多样组合的特点。作品也很多,如步虚词等。乐器不定,依乐曲性质而言,一般为锣、鼓、箫、笛、铰等。
舞蹈是宗教的最早艺术形式,也是宗教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寺院舞蹈在佛教初传入中国时就有,至南北朝时期已很兴盛,北魏开凿的石窟中大多都有“天宫伎乐”的形象,反映出当时佛教舞蹈的优美多样。唐代则更盛行,敦煌莫高窟壁画中绘的乐舞场面,壮观整齐,姿态悠雅。宋以下更是成为法会中的必要活动。明人叶子奇《草木子》说:“元有《十六天魔舞》,盖以殊璎盛饰美女十六人为佛菩萨像而舞。”宫观舞蹈虽属法术的范畴,由口诀、手印和罡步有机组成,在变化中组合成千姿百态的舞势,这在法事斋醮中比较常见。
戏剧是与寺观节祭活动关系较深的一种艺术形式,其功用是祭神佛仙道,娱下层民众,并伴有一系列的政治、经济等活动。寺院戏剧除为神请戏班唱戏外,流传既久、影响较大的就是《目连救母》。在题材和内容上,寺院戏剧以演述佛经、度脱和名僧故事,宣扬因果轮回思想等为主,如观音戏、目连戏、布袋和尚戏、达摩戏和济公戏等。藏传佛教的藏戏也是典型的寺院戏剧。宫观戏剧在内容上演述神仙飞升、度化解脱等,在形式上主要有女仙剧、神仙度化剧和庆寿剧,如《岳阳楼》、《八仙庆寿》、《萨真人夜断碧桃花》等。
曲艺是说唱艺术的总称。寺观曲艺的作用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宣扬佛道故事,塑道神佛仙等人物形象,表达惩恶扬善、因果报应、佛法伟大、道仙感应的思想。寺院曲艺有唐代的俗讲、宋代的说经和元明以后的宝卷、宣卷等,一般由一人和多人演唱,重视说唱结合、韵律清楚,利于传播。宫观曲艺也有俗讲、道情等,主要演说道教故事。
【注释】
[1]钟嵘《诗品》(https://www.xing528.com)
[2]《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晋诗》卷11
[3]《旧唐书·王维传》
[4]司空图:《与王驾评诗》
[5]《访戴天山道士不遇》
[6]吴大受:《诗筏》
[7]《唐人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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